不還錢鬧婚禮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第一千零四十二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這條法律規定的字面意思是「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所要表達的深層意思是不能以婚姻為借口達到賺錢的目的,比如借結婚為目的騙取高價彩禮,婚後又以各種原因離婚且不想退還彩禮的,違背了夫妻雙方的誠信原則,這樣不但需要全額退還彩禮,而且還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內容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2、父親欠了別人的錢兒子結婚的時候婚禮被搗亂算不算犯法
父親欠了別人的錢,兒子結婚的時候婚禮被搗亂,不但是犯法,情節嚴重的,內還有可能是犯罪容。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報警。情節輕微的,對方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的,涉嫌尋釁滋事罪,要負刑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3、別人欠錢不還可以鬧婚禮現場嗎
個人感覺,這種情況最好不要這樣做,如果一旦這樣做的話,基本上會是兩敗俱傷,人財兩空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