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禮金退
訂婚分手的,可以全額退還彩禮錢。只要存在以下三種情況,男方請求女方返還彩禮的,人民法院會支持該請求: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
3、禮金是婚前給付的,並且給付的行為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雙方雖然訂婚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兩人分手後婚約解除,按照法律規定,受贈人應當將受贈物返還給贈與人。所以,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還訂婚禮金及財物,女方應當返還。若對方拒不返還,男方可以以婚約財產糾紛名義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不認定為彩禮的情形有:
1、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所為的贈與;
2、男女雙方戀愛期間男方為表露情感所為的贈與;
3、男女雙方或其近親屬在共同消費中由男方支付的費用;
4、男方及其近親屬與女方及其近親屬禮節性交往時的贈與;
5、借婚姻索取財物、騙取財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訂婚禮金可以退還嗎
法律分析:一、訂婚禮金是否可以要求退還:按婚姻法的規定,如果沒有登記結婚,彩禮應當退還。彩禮應該退還,可以起訴要求退還彩禮,如果沒有登記結婚,彩禮應當退還。不退還可以起訴索要。可以起訴,要求女方返還彩禮。可以應當退還: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也就是說,如果你們尚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可以請求返還彩禮。如果你們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則只能在離婚時出現(二)、(三)兩項情形時方可請求返還彩禮。法律上的結婚以在民政部門登記的時間為准,不以農村辦理結婚儀式為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3、訂婚的彩禮可以退嗎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不退。但是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4、訂婚後退婚彩禮怎麼退
訂婚後退婚彩禮一般由雙方協議退還。若雙方無法就彩禮退還達成協商一致的,則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認定屬於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情形的,一般會支持一方主張返還彩禮的請求。訂婚後悔婚,女方收的彩禮應該全額退還。法律規定,只要雙方最終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男方就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法院如果查明情況屬實的,對於男方的訴求,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返還彩禮的數額可根據其過錯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酌情減少。
一、辦理結婚登記的程序如下:
1、申請。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
材料。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
二、協議離婚的手續如下:
1、申請。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而雙方
理人員的提問。
3、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後,對符合規定的離婚申請,予以登記並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