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肖的婚禮
1、王一博肖戰結婚了是真的嗎?
不是真的薯液陸,不是真的,在兩人的專訪中,有一個環節「打破飯圈幻覺」,針對「我磕的cp一定是真的」這個問題,王一數頃博立刻回答「不可能」,肖戰則在一旁開玩笑道「官方打臉」。王一博又重復了一遍「埋賀不可能」。
2、春秋時期王室婚禮
春秋的婚姻流程,根據後世《儀禮.士昏禮》所總結的一套理想化的程序,可稱之為「婚儀六禮」,依次稍作介紹:
其一為納采:即男方請媒人去女方家說媒,女方應允了,再送上大雁為禮物,並正式提親。這一步很重要,尤其貴族家庭,如果無媒,就算是男女兩廂情願,可能也難成婚,即《氓》說的:「匪我愆期,子無良媒。」
其二為問名:男方派使者在納采禮後詢問女方基本情況,比如一般秘不示人的女方的名字、排行、出生年月日時等,這一點與後世相似,問清狀況有利於占卜吉凶。然後還要問女方生母之名,以區別嫡庶(是不是正妻所生)。在這一步驟中,還是要送大雁為禮,然後女方設宴款待使者,女父親送使者離開等。
其三是納吉:男方拿著女方的基本情況去祖廟占卜,問祖先或天神婚姻吉凶,假如得到的結果是吉,則派使者拿著大雁(呃,又是大雁)去報喜,稱之為「納吉」,凶兆的話,婚事就吹了,大雁也省了……當然,自由行過納吉禮,前面所做的一切才有意義,婚姻也才算正式確定了。
其四是納征:也稱「納財」,看名字就知道,和今日「送彩禮」的習俗很像。即男方送聘禮去女家,雙方宣告訂婚。不過,周人比較質朴,禮儀上要求送的不是金銀珠寶等物,而是「玄纁束帛」和「儷皮」,前者是黑色(三匹)與紅色(兩匹)的五匹帛,後者是成對的鹿皮。順便說一句,納征禮即是《紅樓夢》裡面那個「雖善無征」的謎底。 三國時 陳宮:「從下聘禮到成親,不同的等級時間長短不同。天子一年,諸侯半年,大夫一季,平民一月……」
其五是請期:男方家占卜,選好一個吉日,然後派使者又帶著大雁(第四次出場)去徵求女方的同意——同不同意只是意思意思,實際上這個日子的決定權在男方,只是禮節上需要知會女方一聲罷了,因此也有稱作「告期」的。
其六是親迎:這一步是整個婚姻儀式中最重要的,也是最繁瑣的,幾個部分,1,迎親,2,飲宴,3,相見;4,拜舅姑。
1,迎親
迎親是最麻煩的(古今一如),首先在出門之前,男方在家裡擺上一大堆東西(基本上都是能吃的)。然後新郎穿著「爵弁服」,淺絳色的黑邊的「裳」,再帶著一票身穿「玄端」的遂從,駕著黑漆車前往女方家迎娶新娘。
一路上,前面有人舉著火把帶路,新郎的車後面有兩輛從車以及准備給新娘的婚車。
車隊到女方大門口停下,然後等女方梳妝打扮(紅邊的「純衣」),站在房裡等著(朝南邊)。女方的父親出門接新郎進門,新郎又遞上大雁(哈哈)為禮,雙方行禮(沒這么簡單,事實上是對一堆人行一堆禮,略過),然後新郎帶著新娘出門——
完了嗎?沒有。麻煩的是新郎還要假裝坐在車上駕車,請新娘上車,新娘上去後,新郎再跳下來請人代為駕車,自己跑上另一輛車,急匆匆地先趕回去,跑到自己家門口,再站著等車隊回來。
2,飲宴
麻煩的迎親過後,是更麻煩的飲宴,首先,如果我們信《儀禮》的話,新郎、新娘、舅姑、媵等還要各自找好方位,行一大堆不知所謂的禮節——讓我們快進,反正飲宴上最重要的環節是新婚夫婦共吃祭品,象徵雙方尊卑相同,互相扶持。
具體來說,新人們要吃牛羊的肺、肝,菜醬、肉醬、黍稷、豬肉等等,兩人先祭黍稷、肺,然後夾著肉食蘸菜肉醬共食,一共吃三次,就結束了。
結束之後舉行「合巹禮」,把一個匏瓜剖兩半,雙方各執一個飲酒,飲漱三次,稱為合巹。這之後將新婚夫婦吃剩下的食物撤走,有意思的來了——食物撤出,但是,新郎吃剩的交給女方家人一掃光,新娘吃剩的交給男方仆從大快朵頤。
3,相見
下人和仆從們給新人們准備好婚房,新郎、新娘脫衣——禮服,新郎的禮服交給女方的人,新娘的禮服交給男方的人。然後紅燭搖曳,新郎親自為新娘摘下頭上的「纓」,纓據說是發帶,男方送給女方,訂婚後新娘用它束發,直到成婚後才能由新郎親手取下,浪漫得很。
再之後,撤除室內的蠟燭,不相乾的人離場,女方的陪嫁人員待在門口(據說是為了「呼則聞」)。
4,拜舅姑
婚後第一天,新婦得早起,沐浴整潔(沒說新郎要沐浴),身穿著「儷笄、霄衣」拜見公婆,她雙手捧著笲,裡面盛著腶脩、棗、栗子,並將棗獻給阿公,腶脩給婆婆,公公得摸一下棗起身答謝,婆婆則手持著腶脩拜謝。再之後新娘再出去,回來時手上端著牛肉豬肉等,在一系列的繁瑣不堪的手續中侍奉公婆進餐,婚姻到此,終於皆大歡喜,告一段落了。
周天子、諸侯、卿大夫和士的婚禮在一些關鍵環節上是有差異的,表現出中國文明早期即已產生的社會成員的等級層次。
周天子一般娶諸侯公室的女子為王後,諸侯的嫡女、庶女、同父姐妹乃至大姑、小姑都可以作為王後人選。天子娶後從擇女求婚到定婚、迎娶王後的禮儀是有特別規定的。周天子是地位最高的社會成員,即使在春秋時期,在名義上其身份也遠比諸侯高貴,因此周天子不親自參與迎娶諸侯公室女子的禮儀,而是委託同姓諸侯代為主持。但迎接王後的婚使應是周王室的大臣,身份必須是卿。周桓王娶紀國的季姜為後時,迎娶的禮儀是同魯桓公主持的。王室的婚使祭公先前往魯國,從魯桓公那裡接受了使命,才去紀國迎接季姜到京師洛邑。周惠王娶陳媯為後,請虢公、晉獻公、鄭厲公代為主持迎娶,婚使是世為王室卿士的原庄公。《左傳》庄公十八年記載為「虢公、晉侯、鄭伯使原庄公逆王後於陳」。使人感到奇怪的是,周靈王娶後時,《左傳》中沒有再提到代為天子主婚的同姓諸侯,而且去迎接王後的婚使劉夏也並不是卿,《公羊傳》稱他是「天子之大夫」,《穀梁傳》中稱他為士,《左傳》中稱他作「官師」,並清清楚楚地寫著「卿不行,非禮也」。從中,我們可以體會出一些王室衰微,禮崩樂壞的春秋後期的氣象。
諸侯的妻子一般稱為夫人,多為各國公室之女;也有的是周王室的女子,通常被稱作王姬;少數是卿大夫家的女子,如鄭庄公娶了宋國大夫雍氏的女兒——後來鄭厲公的母親雍姞。《左傳》中提到的諸侯婚禮禮儀很多,如聘、納幣、逆女等。聘是表示通婚之意,也即是求婚,要派卿或大夫專使。如《左傳》成公八年所載「宋華元來聘,聘共姬也。」又《左傳》昭公四年載「椒舉遂請婚」。(椒舉,楚大夫。)納幣是指前往女方贈送禮物以定婚,一般諸侯不親自出行,委派卿、大夫成禮即可。所以《左傳》庄公二十二年所載魯庄公如齊納幣一事,《公羊傳》、《穀梁傳》都評論說:「新納幣,非禮也。」諸侯婚禮中重要的禮儀是逆女,也就是把新婦迎接回國。諸侯不親自出國境逆女,但一定要派卿前往成禮。所以《左傳》隱公二年說:「紀裂繻來逆女,卿為君逆也。」又《左傳》文公四年說:「逆婦姜於齊。卿不行,非禮也。」《春秋》經傳中也有兩起諸侯親自逆女的例子。一是《春秋》庄公二十四年所載「夏,公如齊逆女。秋,公至自齊」。二是《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所載「晉侯逆夫人嬴氏以歸」。其中,晉文公重耳迎娶文嬴事出偶然,在此之前,他為躲避國內呂、郤之亂,已經悄悄地來到秦國。可見,周代諸侯親迎新婦的事極為罕見,而諸侯不親自逆女才合乎當時禮制。與娶妻一方逆女相應地,嫁女一方有送女、致女和聘等禮儀。送女,是遣嫁之禮,一般不出國境,如《詩·邶風·燕燕》記載衛君之妹遠嫁也只是「遠送於野」,即送到國都郊外罷了。致女則是把所嫁之女送至目的地。無論送女還是致女,諸侯都不親自執行。《左傳》桓公三年記敘送女之禮說:「凡公女,嫁於敵國,姊妹,則上卿送之,以禮於先君;公子,則下卿送之。於大國,雖公子,亦上卿送之。於天子,則諸卿皆行,公不自送。於小國,則上大夫送之。」若所嫁女非諸侯正夫人,則遵循「送從逆班」的原則,即送女者的位次依逆女者的位次而定。[5]送王姬之禮又與此不同,天子不與過問,由同姓諸侯主持。如《春秋》庄公元年所載「夏,單伯送王姬。秋,築王姬之館於外。王姬歸於齊」即指魯庄公代天子主持送女。是以單伯先送王姬至魯,接著魯國就於國都外為王姬修建館舍,以備齊國來迎娶。至於嫁女之國所行的聘禮,如魯桓公三年齊即嫁文姜,「冬,齊仲年來聘(魯),致夫人也」,[6]是嫁女之後使大夫隨加聘問,所謂「存謙敬,序殷勤」。諸侯公子娶妻,禮儀稍異於諸侯,要親自迎娶新婦。如《左傳》隱公八年所載:「四月甲辰,鄭公子忽如陳逆婦媯。辛亥,以媯氏歸。甲寅,入鄭。」即行此禮。諸侯公子立為太子者,娶妻不親迎。《左傳》昭公十九年記載楚太子建聘娶秦女,就由少師費無極前往迎接。
卿、大夫婚禮禮儀也有聘、逆女等步驟。聘,見於《左傳》文公七年「穆伯娶於莒,曰戴己,生文伯,其娣聲己生惠叔。戴己卒,又聘於莒,莒人以聲己辭,則為襄仲聘焉」。又《左傳》成公二年載「巫臣使道(夏姬)焉,曰:『歸,吾聘女。』」《左傳》昭公元年載「鄭徐吾犯妹美,公孫楚聘之矣,公孫黑又強委禽焉。犯懼,告子產。子產曰:『是國無政,非子之患也。唯所欲也。』犯請於二子,請使女擇焉,皆許之」。楊伯峻註:「聘即近代之訂婚,古亦謂之成昏……蓋已納幣。」並不恰當。如上諸例,若聘即是訂婚,莒人又何以能拒絕穆伯呢?再者,徐吾犯之妹尚未擇婿,又與誰定婚呢?這里聘還是視為求婚妥切。至於上面第三例中的委禽,也是伸通婚之意的禮儀。楊伯峻註:「古代婚禮,第一件事為納采。納採用雁,故亦言委禽。」卿大夫娶妻一定要親自前往女方迎接新婦。《左傳》中不乏其例。如宣公五年載「秋九月,齊高固來逆女,故書曰逆叔姬,卿自逆也。」卿大夫婚禮中又有反馬之禮,上文提到的高固,於迎娶叔姬的當年冬天,又同她一道回到魯國,《左傳》解釋為行反馬之禮。楊伯峻說:「至大夫以上娶婦者,則乘母家之車,駕母家之馬。即婚三月以後,夫家留其車而返其馬。鄭玄註:『留車,妻之道也。』者,蓋謂妻不敢自必能長久居於夫家,恐一旦被出,將乘此車而歸,杜注所謂『謙不敢自安』之義也。鄭又雲『反馬,婿之義也」者,夫家至以後不致發生出婦之事也。」已解釋得很清楚了。
士之娶妻,其婚禮應如《儀禮·士昏禮》所言有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等步驟。《詩·衛風·氓》中還有關於士婚禮的形象描述。詩中以女子口吻寫道:「匪我衍期,子無良媒。將子無怒,秋以為期。」「爾卜爾筮,體無咎言。」「以爾車來,以我賄遷。」清楚地記敘了周代士階層婚禮中媒聘、占卜、定婚期、親迎等儀式。而且也明白地記載了士是以車來迎娶新婦。這與卿大夫以女方車、馬迎娶新婦不同。
對周代各層社會成員的婚禮過程有一個大致的了解後,我們就會自然而然地體會到蘊含在婚禮制度中的社會成員的等級差別。例如在迎娶新婦這一環節上,各等級所應遵循的禮儀制度明顯不同。天子、諸侯不親迎,派卿為婚使逆女。天子又使同姓諸侯代為主持迎娶禮儀,更突出了地位的高貴。卿大夫、士都要親自迎娶新婦,但在禮儀的細節上仍有差異。由此可見,中國上古時代禮制的職能在於肯定並維護社會成員等級分化和以它為中心建立的社會秩序。禮制不但固化了不同社會階層間的等級差異,還詳細規定了不同社會階層的人們的行動准則。反映到婚姻上,就是以上提到的天子、諸侯、卿大夫和士婚禮禮儀的不同。此外,當時人們是自覺遵循、維護禮制對婚姻的指導和干預的。可以說,禮制精神已滲透到道德和價值觀念的體系之中。如周代婚禮始於媒、聘,所以當時人們對此很重視,未經聘娶的妻子,地位很低賤。《左傳》成公十一年記載,魯大夫聲伯的母親未經聘娶,以至於同為人妻的穆姜恥於跟她作妯娌,待聲伯出生,她就被遺棄,嫁給了齊國的管於奚。《詩·衛風·氓》中描述的女子雖鍾情於抱布貿絲的男子,卻因他還未托媒人來求婚,而不願倉促草率地嫁給他。
周代婚姻除具有嚴密完整的婚禮制度外,還有其他一些特點。
周代貴族婚姻形態普遍為一夫多妻制。以各國諸侯為例,《左傳》中提到他們配偶的名稱有夫人、元妃、次妃或二妃、下妃、諸子和嬖人等,其中只有夫人或元妃是正夫人。諸侯配偶很多,如齊桓公的妃妾見諸記載的就有夫人三位:王姬、徐嬴、蔡姬,又有內嬖如夫人者六位:長衛姬、少衛姬、鄭姬、葛嬴、密姬和宋華子。晉文公的妃妾也很多,曾為懷公妻又嫁於他的辰嬴只排在第九位。
周代貴族婚姻還普遍實行媵制,即陪嫁制度,這也是使貴族配偶數目增加的一個原因。媵制又分為兩類:一是諸侯之間相互以女陪嫁。楊伯峻解釋說,古代,諸侯娶於一國,二國以庶出之女陪嫁,曰媵。《左傳》成公八年說:「凡諸侯嫁女,同姓媵之,異姓則否。」更為詳備。但當時禮制雖然如此,也有異姓諸侯媵女的記載,媵女之國的數目也不限於二國。象魯成公八年魯共姬出嫁,不但同姓的衛國、晉國來媵女,後來異姓的齊國也來媵女。《左傳》襄公二十三年也記載「晉將嫁女於吳,齊侯使析歸父媵之。」又是異姓媵女。據楊伯峻的解釋,諸侯媵女的具體過程是,媵女一國派大夫護送庶女至嫁女一國國都,再與出嫁之女同至娶女一國。[18]但《左傳》中成公八年至十年衛、晉、齊遣女陪嫁魯伯姬的記載卻反映了如下事實:只有衛人媵女在伯姬嫁往宋國之前,至成公九年二月,魯伯姬已被迎婚到宋國,但夏季晉人才來媵女,而齊人媵女更在成公十年。可見,媵女之國一般把陪嫁的庶女送到嫁女之國,再由嫁女之國遣送,但不一定與出嫁的女子同行。二是周代貴族婚姻中,婦家以妹、侄陪嫁的現象普遍存在。試舉數例。《左傳》隱公三年載:「衛庄公娶於齊東宮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又娶於陳,曰厲媯,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媯,生桓公,庄姜以為己子。」《左傳》閔公二年載:「閔公,哀姜之娣叔姜之子也,故齊人立之。」《左傳》文公七年載:「穆伯娶於莒,曰戴己,生文伯。其娣聲己生惠叔。」《左傳》襄公十九年載:「齊侯娶於魯,曰顏懿姬,無子,其侄鬷聲姬,生光以為太子。」《左傳》哀公十一年載:「冬,衛大叔疾出奔宋。初,疾娶宋子朝,其娣嬖。」以上,戴媯、叔姜、聲己、衛大叔妻之娣等都是以妹的身份陪嫁,鬷聲姬則是以侄女的身份陪嫁的。
3、姓肖的可以和姓王的可以結婚嗎
不存在不能結婚的說法。只要情感上互相關心,物質上彼知裂此滿足,生活上能互相照顧,那搭沖閉就判伏是好愛情,祝福你們吧!
4、王一博肖戰真的結婚了嗎
假的,先別說兩位都是直男,退一萬步說,即晌宏鏈使不是直男,在中國同宴孫性婚姻不存在,所以不可能真絕如的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