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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婚禮網站

發布時間: 2023-05-21 02:34:08

1、台灣人有什麼結婚習俗?

在中國,各民族人民都有著自己民族的風俗節日。各族人民按照自己的習俗,舉行各種各樣的慶祝活動,具有各自濃厚的民族獨特風采。其中婚嫁風俗最能代表各民族的文化特色。

台灣年輕人的婚禮儀式多種多樣,歸納起來不外乎分傳統形式的婚禮和現代形式的婚禮兩大類。

傳統形式的婚禮今天在台灣仍有很大的影響。這是因為台灣人口的絕大部分都是大陸閩粵及各地移民的後代,在大陸先民開發和建設台灣的過程中,他們始終牢牢保持著從家鄉帶到台灣的文化習俗,並一代代地繼承和發揚著。即使是到了現代社會,許多傳統習俗依然保持得很好,反映在年輕人的婚禮上,這種傳統顯得尤為突出。在充滿時尚的現代生活方式中,許多年輕人仍選擇古老的傳統婚禮方式,不但透著中華傳統文化的氣息,而且也有著另外的一種與眾不同。下聘禮、坐花轎、吹吹打打娶新娘,拜天地、拜高堂、夫妻對拜鬧新房,是許多傳統婚禮中的經典內容。而這一對新人,雖然身上的行頭是西式的,但結婚的禮儀可是地地道道中國傳統的。先是送糖,再點煙,上了茶水,收禮錢。祝福的歌聲唱出了美滿與歡顏。如今在台灣,以現代方式結婚的年輕人也不少。你看這個在台北舉辦的台北婚紗節,就有不少的新人趕來參加。婚紗、禮花、新郎、新娘,眾多的嘉賓,一派歡樂的海洋。還有婚齡超過二十年的新郎、新娘們,也趕來湊個熱鬧,重溫往日那激動人心的日子。像這樣的集體婚禮在台灣各地還有很多,無論是台北、台中還是台南,都有許多的台灣年輕人參加這樣的集體婚禮,用眾人共同的祝福,來祝願自己美好的未來。在台灣,傳統與時尚的結合已經成為了許多台灣年輕人新的選擇。

說到台灣的婚俗就不能不提到台灣高山族的婚禮。與祖國其他地區的少數民族一樣,台灣高山族新人們的婚禮也具有濃郁的民族特色。例如魯凱人的哭婚、搶婚、背新娘,排灣人出嫁前要打鞦韆,阿美人的新郎逃婚,賽夏人結婚時去栽松樹等都是台灣高山族獨特的婚俗形式。台灣青年各種各樣的婚禮,不僅喜慶、吉祥,而且熱鬧、好玩。新人們總是想方設法地使自己的人生大事過得精彩而有意義。其實透過熱鬧的婚禮,我們感受到的還是台灣年輕人對吉祥快樂的追求。

西方國家在教堂舉行婚禮是一種宗教的儀式,教堂在西方也叫教堂做聖堂而其中的神父、牧師也被稱為神的使者或最接近神的人。西安婚禮司儀新人在教堂舉行婚禮可以得到神的辟佑、驅走所有的不祥和邪惡的魔鬼,當然新人們也會在眾目下接受神的祝福。西方的婚禮則是莊重嚴肅,又美麗浪漫,令人難忘!《聖經》中說,在遠古時代,男子向女子求婚所用證物就是指環。九世紀時,教皇尼古拉一世頒布法令,規定男方贈送婚戒給女方是正式求婚不可缺少的程序。新娘禮服的色彩代表著傳統,也有其特定的含義,例如白色代表純潔的童貞。美國、英國新娘選用黃色禮服則象徵愛神和富足。中西方婚禮對比首先,是在傳統結婚儀式上面。中國的傳統婚俗有「三書六禮」傳統婚禮「三拜九叩」這些繁俗禮節。所謂「三書」,就是指聘書、禮書、迎親書。(聘書:訂親之書,男女雙方正式締結婚約。納吉(過文定)時用。禮書:過禮之書,即禮物清單,詳盡列明禮物種類及數量。納征(過大禮)時用。迎親書:迎娶新娘之書。結婚當日(親迎)接新娘過門時用。)而「六禮」是指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納采:古時婚禮之首,屬意女方時,延請媒人作謀,謂之納采,今稱提親。問名:男方探問女方之姓名及生日時辰,以卜吉兆,謂之問名,今稱合八字。納吉:問名若屬吉兆,遣媒人致贈薄禮,謂之納吉,今稱過文定或小定。納征:奉送禮金、禮餅、禮物及祭品等,即正式送聘禮,謂納征,今稱過大禮。請期:由男家請算命先生擇日,謂之請期,又稱乞日、今稱擇日。

親迎:新郎乘禮車,赴女家迎接新娘,謂之親迎。)而在這之間更有換庚譜、過文定、過大禮、安床等一系列的活動。而在這些活動中有著大量的禁忌和禮俗,比如新娘嫁妝中要有剪刀(蝴蝶雙飛)、痰盂(子孫桶)、尺(良田萬頃)、片糖(甜甜蜜蜜)、銀包皮帶(腰纏萬貫)、花瓶(花開富貴)、銅盆及鞋(同偕到老)、龍鳳被、床單及枕頭一對、兩雙用紅繩捆著的筷子及碗(有衣食)、七十二套衣服。傳統婚禮西安婚禮司儀用扁柏、蓮子、龍眼及利是伴著(豐衣足食)等物,每樣物品都有其不同的含義。同時,在婚禮進行時也有一定的順序,按一般的情況,在整個婚禮過程中有:祭祖(男方在出門迎娶新娘之前,先祭拜祖先。)、出發(迎親車隊以雙數為佳。)、燃炮(迎親禮車行列在途中,應一路燃放鞭炮以示慶賀。)、等待新郎(禮車至女方家時,會有一男童侍持茶盤等候新郎,新郎下車後,應賞男孩紅包答禮,再進入女方家。)、討喜(新郎應持捧花給房中待嫁之新娘,此時,新娘之閨中密友要攔住新郎,不準其見到新娘,女方可提出條件要新郎答應,通過後才得進入。)、拜別(新人上香祭祖,新娘應叩拜父母道別,並由父親蓋上頭紗,而新郎僅鞠躬行禮即可。)、出門(新娘應由福高德劭女性長輩持竹篩或黑傘護其走至禮車,因為新娘子在結婚當天的地位比誰都大,因此不得與天爭大。)、禮車(在新娘上禮車後,車開動不久,女方家長應將一碗清水、白米撒在車後,代表女兒已是潑出去的水,以後的一切再也不予過問,並祝女兒事事有成,有吃有穿。)、擲扇(禮車起動後,新娘應將扇子丟到窗外,意謂不將壞性子帶到婆家去,扇子由新娘的兄弟拾回,擲扇後必須哭幾聲,且在禮車之後蓋竹篩以象徵繁榮。)、燃炮(由女方家至男方家的途中,同樣要一路燃放禮炮。)、摸橘子(迎新車隊到達新郎家時,由一位拿著橘子或蘋果的小孩來迎接新人,新娘要輕摸一下橘子,並贈紅包答禮。這兩個橘子要放到晚上,讓新娘親自剝皮,意謂招來長壽。)、牽新娘(新娘由禮車走出時,應由男方一位有福氣之長輩持竹篩頂在新娘頭上,並扶新娘進入大廳。進門時,新人絕不可踩門檻,而應橫跨過去。)、喜宴(時下頗流行中西合璧式的婚禮,大都在晚上宴請客人同時舉行觀禮儀式,在喜宴上,新娘可褪去新娘禮服,換上晚禮服向各桌一一敬酒。)、送客(喜宴完畢後,新人立於家門口送客,須端著盛香煙、喜糖之茶盤。)、鬧洞房(新人被整之災情大小,端視新人是否曾在其他的婚禮上戲弄別人,或平素待人夠不夠忠厚等。)、三朝回門(在婚後第三天,新婦由夫婿陪同下,帶備燒豬及禮品回娘家祭祖,甚至小住一段日子,然後再隨夫婿回家。)。

2、台灣公民在大陸有居住證可以領結婚證嗎

可以的,請看有關規定:
祖國大陸居民與台灣居民結婚登記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2005-06-22 10:10 來源: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網站
受理單位: 大陸一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指定的地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材料:1、居民身份證;2、居民戶口簿;3、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申請結婚登記的台灣居民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和證明: 1.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  2.本人在台灣地區伏基居缺搭謹住的有效身份證件;枝悉  3.台灣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3、跨國結婚問題?

您好,如果女方是中國大陸人,男方是新加散謹坡人,但男方長期住在台灣,想要辦理結婚證手續,需要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先到當地的公證處辦理單身證明,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護照等相關證件材料。
在中國大陸的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需要提供單身證明、身份證、戶口本、護照等相關證件材料。
如果男方在台灣居住,可以到台灣的中國駐外機構申請結婚公證,需要提供中國大陸的結婚登記證明和男方的畢旁相關證件材料。
最後,可以將結婚公證和中國大陸的結婚登記證明一同提交給新加坡手掘橡的相關機構,申請辦理結婚證手續。

4、大陸台灣結婚怎樣辦理

手續會比較繁瑣,流程大概如下十三項:
一.結婚前資料准備
二.大陸結婚登記手續
三.大陸結婚證—辦理公證
四.文書驗證
五.台灣配偶去申請大陸配偶來台團聚
六.大陸配偶辦理去赴台探親登記
七.大陸配偶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八. 大陸配偶辦理無犯罪記錄
九. 辦理無犯罪記錄公證
十. 大陸配偶去台灣團聚
十一.在台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十二.大陸配偶在台灣身體檢查
十三.大陸配偶申請依親居留

一.結婚前資料准備
台灣配偶赴中國(大陸)辦理登記結婚前,需要先辦妥以下證明文件:
1.單生證明公證書;
2.與結婚對象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公證書;
●辦理地點:皆是 台灣法院
●辦理所需提供資料:
1.台灣配偶與父母之戶籍藤本(之後很多地方用到,多申請幾份);
2.身份證正本;
3.個人印章;
4.中國(大陸)結婚對象居民身份證復印件2份;
5.台灣配偶若曾離婚,應先向戶政事務所申領離婚協議書或者法院離婚判決書及判決確定證明書;若是喪偶,則申領除戶藤本。
●注意:
1.公證人會主動將公證書副本寄交海基會,由海基會寄到宣誓人指定之中國(大陸)省、市、自治區司法局公證員協會,以便於核對公證書的真偽。因此,台灣宣誓人到中國(大陸)辦理結婚登記前,可先向結婚之中國(大陸)省、市、自治區司法局公證員協會查詢是否已經收到海基會寄送的公證書副本(通常約1個月);
2.依中國(大陸)大部分地區規定,公證書自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有些地方只有3個月);
3.大陸配偶所在地的相應司法局地址電話,在台灣法院可以取得;
4.公證書各有開具6份。
5.可父/母代辦,代辦的話父/母帶身份證,灣灣本人簽署的委託書,委託理由寫灣灣不在本省,出國公幹之類,否則就不會太順利代辦了。

二.大陸結婚登記手續
大陸結婚登記手續
●辦理地點:大陸配偶戶籍地的省會城市(XXX省民政廳)
●辦理所需提供資料:
灣灣:
1.台胞證(原件+復印件一份,注意持證人頁+簽注頁都要復印的);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正反面都要復印);
3.單身證明公證書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公證書。
陸陸:
1.居民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雙方合影2寸照片3張(紅底,一般照相館都知道結婚證需要的規格)
●注意:
1.在要去大陸配偶戶籍地省會城市登記之前,最好先致電大陸配偶省會司法局確認台灣配偶的單身證明是否已經到達(辦理到到達需要20-25天左右),如果已經到了,先去司法局核對資料,然後才能辦理婚姻登記;如果沒到,無法進行登記。(大陸配偶所在地的相應司法局地址電話,在台灣法院可以取得);
2.依據中國(大陸)地區《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民政局一般要求先核對公證書才進行登記結婚。所以,要到大陸配偶省會司法局先核對資料並蓋章,再返回民政局登記(需要灣灣本人帶著身份證+台胞證到省會司法處領取)。

三.大陸結婚證—辦理公證
大陸結婚證公證
●辦理地點:大陸配偶所在城市的公證處
●辦理所需提供資料:
灣灣:
1.護照(原件+復印件);
2.台胞證(原件+復印件一份,持證人那頁+簽注頁);
3.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
陸陸:
1.結婚證書兩本(原件+復印件五份,封面與裡面內容都要復印);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
3.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一份,戶主頁和自己的頁都要復印)。
●注意:
1.公證費用在120-150人民幣左右;
2.公證書分正本與副本,正本需要5-7個工作日後到公證處領取,副本由公證處統一轉交給台灣海基會,正本需要自己保留,並回到台灣之後拿去與海基會核對,拿取回副本,在台灣登記結婚時需要用。
3.在中國(大陸)辦理的結婚證需要公證,用於申請中國(大陸)配偶來台灣,所以這個動作很重要,不能漏掉。
4.建議夫妻雙方一起到公證處辦理。
5.公證書是前往公證處領取之後,副本才寄往海基會的,省會城市一般20-30天到達台灣,非省會城市一般在一個月或一個半月時間到達。
6.假如台灣配偶在公證後返回台灣,公證書正本由大陸配偶去領取,大陸配偶在領取後,需要把正本快遞給台灣配偶。

四.文書驗證
台灣配偶辦理文書驗證
●辦理地點:台灣海基會
●辦理所需提供資料:
灣灣:
1.填寫驗證申請書;
2.大陸結婚證公證書的正本;
3.個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兩份);
4.個人印章。
●注意:
1.先打電話詢問大陸結婚證公證書副本是否已到。
2.費用在300台幣(需要申請加發副本者,每份加收台幣150元)。
3.假如委託別人辦理,灣灣本人需要出具委託書兩份,委託人前往海基會需要帶上自己的印章,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兩份)。
4.可以郵寄方式辦理驗證手續,請電話海基會(02)25335995 。
5.海基會網站有相應流程說明跟申請書表格下載。

五.台灣配偶申請大陸配偶來台團聚
台灣配偶申請大陸配偶來台團聚(大陸配偶的入台證,綠色的一張紙片)
●辦理地點:移民署辦理
●辦理所需提供資料:
灣灣:
1.中國(大陸)居民出入台灣申請書;
2.中國(大陸)配偶照片2寸1張(最近2年內,脫帽、露耳朵、白底、光面彩色照片);
3.中國(大陸)配偶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4.個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5.經海基會驗證後的結婚公證書;
6.台灣配偶戶口名簿(原件+復印件);
7.台灣配偶個人印章;
8.台灣地區人民申請中國(大陸)配偶來台團聚資料表;
9.證照費新台幣600元;
10.掛號回郵信封(應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自取者免付。
陸陸:
1.照片2寸1張(最近2年內,脫帽、露耳朵、白底、光面彩色照片),給灣灣;
2.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給灣灣。
●注意:
1.在台灣配偶須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
2.保證人順位以在台灣配偶優先;
3.移民署受理團聚申請案後,大約1個月時間,並對申請人之台灣家庭身心、經濟等狀況,作為審核申請案之依據。審核通過之後即核發大陸配偶在台灣停留1個月的出入境許可正本。
4.台灣配偶領取到入台許可證之後馬上快遞給大陸配偶。(除了入台證,需要快遞的資料包含:結婚證公證書,灣灣身份證+護照+台胞證復印件);

六.大陸配偶辦理去赴台探親登記
赴台登記
●辦理地點:大陸配偶戶籍地台務局
●辦理所需提供資料: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
2.結婚證書2本(原件+復印件一份);
3.入台許可證(原件+復印件一份);
4.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一份);
5.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寸近照1張;
6.台灣配偶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7.台灣配偶台胞證復印件一份;
8.台灣配偶護照復印件一份;
8.結婚證公證書(原件+復印件一份);
9.填寫表格《赴台探親登記表》(此表格涉及需要填寫灣灣父母資料:姓名,出生日期,手機號碼)
●注意:
當場會列印兩份資料給當事人,領取之後去辦理「台灣通行證」所用。此項手續是免費的。

七.大陸配偶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大陸配偶辦理台灣通行證
●辦理地點:大陸配偶戶籍地公安局
●辦理所需提供資料: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結婚證書2本(原件+復印件);
3.入台許可證(原件+復印件);
4.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5.正面免冠彩色近照2張(記得要回執,照片一定要藍底的);
6.台灣配偶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7.台灣配偶台胞證復印件一份;
8.台灣配偶護照復印件一份;
9.台務辦開具的文件(詳見第六步)
10.填寫表格、交錢等。
●注意:
快的1星期拿到證件,慢的20天。在辦理此項同時可以辦理接下來的第八步。此項費用大概在50元。

八. 大陸配偶辦理無犯罪記錄(台灣稱之為:良民證)
無犯罪記錄開具
●辦理地點:大陸配偶戶口本所在地派出所(派出所,不是公安局,台灣給的文件寫公安局的)
●辦理所需提供資料: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
2.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一份)
●注意:
1.有些地方的居民需要先去居委會開具,之後拿去派出所核實蓋章的,所以在辦理這個的時候,可以先去居委會問清楚;
2.此項辦理是免費的;
3.在第七步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可同時進行此步驟的辦理。
4.此證不在最開始的時候辦理,放在此處是因為這個證明有有效期的。

九. 辦理無犯罪記錄公證
無犯罪記錄公證
●辦理地點:大陸配偶戶口本所在地公證處
●辦理所需提供資料: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
2.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一份);
3.2寸彩色地照片4張;
4.無犯罪記錄原件。
●注意:
1.費用在120-150之間;
2.寄到台灣海基會的時間也是在20-30天左右,非省會城市會久一點,可大概寄出一個月的時候致電海基會核實情況。

十. 大陸配偶去台灣團聚
赴台團聚
●辦理地點:移民署設於機場、港口服務站接受面談
●辦理所需提供資料:
灣灣:身份證原件
陸陸:
1.《台灣地區出入境許可證》(那張淡綠色紙張);
2.《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粉紫色本本);
3.身份證;
4.結婚證2本。
●注意:
1.中國(大陸)配偶入境接受面談,在台配偶應同時到場配合接受面談;
2.通過免談,移民署將出入境許可證停留期限改為6個月,並加蓋通過免談印章;
3.中國(大陸)配偶初次入境時,應備有回程機、船票;
4.中國(大陸)配偶在台團聚期間懷孕7個月以上或生產、流產2個月內,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者,可以申請父母親來台探親。
5.大陸配偶前往台灣,大陸結婚證兩本都必須帶上。

十一.在台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在台結婚
●辦理地點:戶政事務所
●辦理所需提供資料:
灣灣:
1.經海基會驗證之結婚公證書;
2.身份證;
3.戶口名簿;
4.個人印章;
5.個人彩色照片一張
陸陸:
1.出入境許可證(經移民署蓋通過免談印章)淡綠色紙張;
2.結婚證兩本原件;
3.身份證;
●注意:
1.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結婚後,台灣配偶當天換發新的身份證(台灣居民身份證背後有寫父母親名字、配偶名字);
2.在台灣結婚手續辦理前或者辦妥後,大陸配偶應及時到醫院做健康檢查,用於申請依親。

十二.大陸配偶在台灣身體檢查
大陸配偶身體檢查:
●辦理地點:由認證合格之公私立醫院
●辦理所需提供資料:
陸陸:身份證+入台證
●注意:
體檢報告需要一個星期左右才拿到,注意時間。

十三.大陸配偶申請依親居留
大陸配偶申請依親:
●辦理地點:台灣移民署
●辦理所需提供資料:
灣灣:
1.3個月內戶籍藤本;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個人印章;
4.填寫大陸配偶申請在台依親居留資料表;
5.證照費新台幣2000元、掛號回郵信封。
陸陸:
1.填寫依親居留申請書(貼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
2.台灣地區入台許可證;
3.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原件+復印件);
5.經海基會驗證的《無犯罪記錄公證書》;
6.行政院衛生署指定醫院出具的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書(第十二步的健康檢查);
7.護照(原件+復印件);
8.結婚證。
●注意:
注意:
1.台灣配偶、中國(大陸)配偶應本人親自至移民署申請依親居留
2.依親居留發給3年有效期逐次加簽的出《入境許可證》,期滿前得向移民署申請延期。
3.依親居留證件,為大陸配偶在台期間的身份證
4.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期間,在台工作,免申請工作許可
5.具體需要攜帶的資料,可致電移民署核實 (02)23899983.23889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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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首次入台——辦理登記結婚手續,稱為「團聚」,在大陸辦理證件的時候,填寫「探親」即可。在入台後,登記了結婚,就可申請「依親」居留,只有辦妥了「依親」才可在台灣工作,在台住滿4個月需要購買健保的。

5、台灣和大陸人結婚的程序

->去年結的婚
1.在台灣先公證單身證明過來
2.一個月後再省會的涉外婚姻辦事處登記結婚
3.結婚後立刻公證結婚證明跟無犯罪紀錄過去台灣
4.一個月後在台灣申請去台鉛鬧灣的通行證
5.一個禮拜後通行證下來 寄過來這邊申請這邊的通行證槐嫌罩
6.沒問題的話兩個禮拜下來 就可以買機票去台灣了 到了台灣在登記結婚者磨
7.第一次過去的名義是團聚 過去後可以申請後面的依親居留了

6、大陸人能去台灣結婚嗎

大陸人可以去台灣結婚。如果是大陸人和台灣人結婚,大陸人需要提供入台證、《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和無犯罪證明公證書;如果是兩個大陸人到台灣結婚,可明肆咨詢雙方任何一方戶籍地的民政局。以下為具體登記方式:1、開具單身證明。2、領結婚證。兩人一起到大陸人的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領取結婚證,工作人員會要求台灣人提鎮敬供單身證明及身份證,還有台胞證。3、公證。4、拿到結婚公證書後寄給大陸海基會。5、海御槐慎基會收到公證書後會寄到台灣海基會。6、大陸人拿到入台證後要到本人戶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同時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無犯罪證明」,並且要公證,公證流程與結婚證公證一樣。7、拿到《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入台證、無犯罪證明公證書、往返機票飛機到台灣,到機場後需要面談,之後就正式入境台灣。8、到台灣人戶籍所在地的戶政所登記結婚。

7、大解析!為何台灣人的婚禮 都是爸爸牽女兒進場呢?

婚禮上最動人的畫面,其中一幕就是爸爸與女兒一同牽進場,最後將女兒的手交給新郎,光是想到就覺得好感人啊~但你了解這儀式從哪來的嗎?一定要爸爸牽嗎?沒關系~我一一幫你解答!GO~

其實是從西方傳遞進來的

沒錯!是不是很訝異~以為這樣的儀式應該是東方傳統的習俗才對?錯錯錯~是西方傳進來的習俗喔!來表示女方的家人同意並祝福這段婚姻,所以由新娘的父親作代表,在公開的場合上親自將女兒的手交給新郎,代表我家女兒可不是隨便跟人走,是我們全家人認可交由給你照顧的。

但如果以東方纖鏈文化來說,其實東西文化合並太多了,這樣將手交給新郎也有種前世和今生的情人交接,其實涵義也是說得過去的!

交手儀式 單親或親人不在該怎麼辦?

這是很多新人常遇到的問題,但我老實說~其實進場不一定要有這橋段,如果親人不在,可以考慮找新娘其他親人牽進場,或者新人自己進場都可;單親的話,那麼無論是爸爸牽還是媽媽牽都可以喔,絕對沒有一定的答案,與雙方家長溝通好即可。

進場順序 雙方家長大吵架?

新人常問我們的婚顧說:「我媽或新郎的媽堅持也要一起進場,這樣該怎麼安排?」婚宴中瞎豎判通常不只新人要進場,還有新郎爸媽、花童、伴郎伴娘、新娘爸媽,這些順序該怎麼安排,磨改才不會傷和氣?

不二法則請溝通再溝通,與長輩討論好才是最高原則,不過我還是提供一點小撇步給大家參考!

全都要進場 不走交手儀式

新郎爸媽→新娘爸媽→花童→伴娘伴郎→新人

全都要進場 走交手儀式

新娘爸媽→新郎爸媽→花童→伴娘伴郎→新郎→新娘爸爸( 先進場後迅速跑到門後與新娘會合)+ 新娘→交手儀式

其實還有很多進場還有很多組合可以進行,並不是只有我說的這兩種方法而已,切記別為了儀式生氣才是重點!

婚紗,e時尚婚紗攝影,婚紗攝影,婚禮攝影,新娘秘書

參考文獻:

1張人方 2006台灣 婚紗攝影 業網頁內容分析

2李玉瑛 2004a 裝扮新娘:當代台灣婚紗業興起與發展歷史

3高惠瓊 2004 婚紗攝影商店招牌的意象傳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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