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追債
1、我哥以前向我借了三萬塊錢,後來結婚又找我借了一萬,現在他賴賬不還,請問能否用法律手段
當然可以用法律手段,公民的財產權是受法律保護的。
但是畢竟是親兄弟,最好還是好好商量,在沒有其他途徑的情況下,再考慮訴訟的途徑。
賴賬不還是什麼意思?是承認債務但表示不還還是表示沒錢還?還是根本就不承認債務?
如果你要採取法律手段,那麼你要注意以下兩點:
第一是訴訟時效。
民法通則規定了一般訴訟時效為兩年,借款合同適用兩年的訴訟時效。如果債務到期後兩年內你沒有主張自己的債權,或者你哥明確表示不還錢後兩年內你沒有主張過債權,則訴訟時效超過,若你哥以訴訟時下抗辯,法院不會支持你的訴訟請求
第二是證據取得。借款當時可有借條?可有證人?你哥現在可承認這筆債務?你可有在兩年訴訟時效期內主張債權(包括岩山像你哥中棗梁索要欠款,電話、信函、口頭的什麼都算)的證據?
如果你以上兩點都滿足,也就是說沒過訴訟時效,也有相關證據,則你可以起訴,法院會支持你的訴賣運訟請求的。
2、婚慶公司跑路如何追債
先協商,不成再訴訟。
1、與該婚慶公司老闆協商退款,雙方做出各自的讓步減少訴訟帶來的時間還金錢成本上的消耗;
2、達不成纖斗協議的,可以向法院仿族提毀大磨起訴訟,表明該婚慶公司老闆違約給你帶了的損失,請求法院判決該婚慶公司老闆退還費用,並且可以要求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自己所受到的損失。
3、朋友欠錢不還,她結婚那天我去上門追債導致結不了婚要負責任嗎?
朋友借錢不還,但是他結婚的那一天導致他結不了,是不用付法律責任的
4、爸爸欠錢兒子婚禮現場追債的帶了八九個人鬧事雙方都有傷怎麼處里
債權人因債務糾紛,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償還,
發生互毆行為,報警後派出所委託給受傷的被害人做法醫鑒卜攔定,根據鑒定結果,分別處理: 輕微傷的,是治安案件,雙方達不成賠償協議,要對嫌疑人拘留罰款,被害人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輕傷一級、輕傷二級,構成故意傷害罪,是刑事案件,要追究嫌疑人刑事責啟物任,判刑三年以下,重傷一級、重傷二級,判刑三年型旁胡以上,被害人可能構成傷殘等級的,在公安機關追究嫌疑人刑事責任的同時,被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賠償經濟損失。
5、馬上結婚了被別人天天要帳有什麼徵兆?
馬上要結婚了被別人天天要帳。沒有什麼征銀正兆,說明自己過的不踏實,欠別人的錢。欠別人的錢早晚要還的。山搏灶所以自己有錢一定要把別人帳還上。這樣逗扮過著還踏實。
6、鄭博士:12月吉凶預報?
中國傳統的位理學來說,每天都有事情發生,因此,每一天都有吉凶的說法,每個時辰也有吉凶,因此,在做事的時候要擇個吉日方可。
那麼在即將來臨的2016年12月里,哪些日子是吉日。哪些日子是凶日呢?信啟隨鄭博士一起去看看吧!
12月1日農歷十一月初三艾滋病日星培漏期四財神:西南吉時:丑辰戌沖:沖豬(辛亥)煞東忌:結婚、搬家、入宅、開光宜:裝修、解聘、追債、上任
12月2日農歷十一月初四星期五財神:正北吉時:子午酉沖:沖鼠(壬子)煞北忌:出行、裝修、開工宜:商務年會商務考察訂婚結婚
12月3日農歷十一月初五星期六財神:正北吉時:寅巳申沖:沖牛(癸丑)煞西忌:蓋屋、開工、作灶、入宅宜:商務年會經銷商大會放貸商務考察簽約投資
12月4日農歷十一月初六星期日財神:正東吉時:子巳未沖:沖虎(甲寅)煞南忌:上任、訴訟、培訓、招聘宜:商務年會經銷商大會追賬
12月5日農歷十一月初七星期一財神:正東吉時:寅未酉沖:沖兔(乙卯)煞東忌:入宅、安床、裝修宜:經銷商大會重要談判
12月6日農歷十一月初八星期二財神:正南吉時:寅巳申沖:沖龍(丙辰)煞北忌:破土、安門、訴訟宜:追賬結婚納采出行
12月7日農歷十一月初九、大雪星期三財神:正南吉時:丑辰未沖:沖蛇(丁已)煞西忌:裝修、蓋屋、安葬、安床宜:並購、作灶、結婚、追債、納財
12月8日農歷十一月初十星期四財神:東北吉時:卯午酉沖:沖馬(戊午)煞南忌:栽種、結婚、上任宜:商務年會追賬商務考察簽約
12月9日農歷十一月十一星期五財神:東北吉時:卯申戌沖:沖羊(己未)煞東忌:作灶、安門入宅宜:投資簽約訂婚結婚
12月10日滑中如農歷十一月十二星期六財神:西南吉時:辰未戌沖:沖猴(庚申)煞北忌:上任、追債、訴訟、並購、培訓、理發宜:商務年會經銷商大會商務考察簽約重要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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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對於婚前欠下的責條,結婚後法院是否執行配偶的工資?
結婚後法院是否執行配偶工資,用於償還婚前欠款,這一點需要根據欠款原因來判定,如欠款為個人欠款,不用於婚後生活,則強制不執行配偶工資,如該欠款是用於婚後生活,且配偶知悉該欠款,並願意在神空婚後一起承擔還款責任,則法院是支持債權人主張債務人配偶共同承擔還款義務,也就是法院可以執行配偶工資還款行為。
都說好的婚姻能夠讓配偶雙方,生活都飛升一個檔次,壞的婚姻會讓人跌入谷底,筆者覺得這句話一點都沒有錯,結婚的雙方,因為愛情,因為對未來的憧憬決定攜手步入婚姻,一紙婚書,兩個沒有任何血緣關系的人,成為這個世界上最親密的一對,從此兩個家庭也有了密切的聯系,而這時,婚後的一方發現另一方在婚前欠有巨額債務,那無任何心理准備情況下,無疑是晴天霹靂。
1、婚前欠款,哪類婚後不執行配偶工資。
婚前欠款,婚後是否由夫妻一起償還,這個問題還是比較復雜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實際分析,但有一點是可以非常明確的,如果婚前的借款是用於非法行為,且配偶不知情,那麼在實際操作中,配偶往往會被認定為無辜的第三方,不需猜慧要承擔償還責任,法院也不會執行配偶工資。在這里筆者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配偶婚前存在這類欠款,婚後被追債時,需要保持冷靜,先收集該欠款的相應信息,尤其是非法信息,這樣可以很大程度減少自身傷害。
2、婚前欠款,婚後法院執行配偶的工資的情況
一般情況下,如果結婚一方為了結婚,找親戚朋友借貸,借貸資金用於結婚、婚後生活等情況,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在婚後需要共同償還,如果借款人無法穗瞎答如約歸還,借款人有權利,依法申請執行配偶工資。因此結婚時,未婚夫妻間應該本著彼此信任原則,告知相關債務信息,在配偶可以接受的情況下,進行借貸,如果配偶無法接受借款,那麼有多少能力辦多少事情,切勿虛榮心作祟,導致婚後生活慘淡。
3、分居期間,夫妻債務問題。
除了婚前債務,婚後容易被牽連外,分居期間夫妻債務問題,也很頭疼。很多網友認為夫妻已經在分居了,那麼債務也應該是獨立的,因而配偶在被追討債務時,往往沒有一點心理准備,可實際上,夫妻雙方即使是已經處於分居狀態,但只要一天沒有成功辦理離婚手續,那麼兩人的夫妻關系就依然存在,這一點不管是在法律上還是在他人眼中都是一樣的,因而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這段時間產生的債務仍然為共同債務。
另外為了避免夫妻雙方串通,惡意借款不還,危害債權人權利的做法,規定了如果夫妻雙方分居,債務由一方獨自承擔,那麼必須在借貸時候告知第三方債權人,在債權人明知分居的夫妻雙方財務自理,依然借貸的情況下,配偶才可以免於承擔相應責任。
8、兒子結婚後欠債父母要還嗎
法律分析:欠債還錢本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搏早但是有的債務人就是拒絕還錢,債權人往往覺得一籌莫展,這時候就需要積極運用法律維護己的合法權益了。有的債權人可能會想要其家人還債,成年子女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己承擔責任。 成年子女己欠下的錢,債權人只能讓這個成年子女還,不能要求這些人的父母還錢, 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財產分的很清楚,不存在連帶責任。如果這個成年子女死基攔雀了,這就涉及到遺產的問題,繼承人要清償這個死去的成年子女的債務。但在數額上以死去的成年子女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總之:父母對於成年子女的債務 不負償還義務。債權人就算是追債,是以這個成年子女名下有多少錢為上限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衡明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9、從山西首富到老賴,還被懸賞2000多萬追債,車曉前夫經歷了什麼?
說起李兆會,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山西首富」和著名女星車曉的前夫。就是這么一個看似有些「傳奇」的人物,如今卻成了人人弊埋唾棄的老賴,想來他的經歷也是不平凡的。
眾所周知,李兆會接手家族企業其實是臨危受命要不是因為父親的突然離去,李兆會也不會從一租鏈螞個游手好閑的富二代變成集團的最高管理人。一開始大家都以為他難當重任,可是沒用幾年的時間,李兆會就讓所有的人刮目相看,他一度將旗下的海鑫集團做強做大,擁有百億身家,甚至登上了「胡潤百富榜」,一舉拿下「山西首富」的名號。
娶車曉不得不說,在做生意這方面,李兆會絕對是有潛力的,也得到了父親的真傳。想當年最轟動的一件事就是李兆會高調迎娶車曉,兩人的盛大婚禮可以說足足熱鬧了三天三夜,集團上下員工近萬人,每人都獲得五百元紅包,這豪氣程度真的是讓人折服。
不過喚橋誰都沒想到,這樣一場盛大的婚禮,最終還是沒讓兩人走到最後,沒多久就傳出他們離婚的消息。之後李兆會緊接著娶了另一位妻子。在後來的幾年中,李兆會有專注做投資,並且賺了不少,這一度讓集團上下對其更加信服。
可是久而久之,李兆會越來越沉迷當下,整天過著酒肉生活,有一段時間甚至整天對著電腦看直播,禮物更是刷到手軟,據悉,有一次一晚上他就貢獻了兩千萬,這數目也是驚人,不過人家確實給得起。
好景不長,集團的生意越來越差鋼鐵行業也遇到了瓶頸期,所以資金鏈很快出了問題,這讓李兆會很苦惱。而且就在此時,李兆會還為海博鑫惠集團做了擔保人,由於其實控人是他妹妹的緣故,李兆會沒有多做考慮,誰知最後卻出現了債務糾紛。
也是因為這樣,李兆會首次被列入徵信的黑名單,這鍋背的確實有些冤。屋漏偏逢連夜雨,此時李兆會的海鑫集團也大變天,因為資不抵債最後搞得所有資產被凍結,從此李兆會便跌落谷底,成為大家眼中的「敗家子」,老賴之路也是從此開啟,真是讓人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