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參考文獻
1、關於古代婚禮有哪些參考文獻?
您好,您是指西式婚禮,還是中式婚禮呢? 東西方文化的差異嗎,所以婚禮一些習俗和風俗是不一樣的。中式的禮記、唐律、明律等;西式的話,參考聖經就可以了
2、近代婚姻制度的變遷有哪些參考文獻
一、 封建統治下的傳統婚姻
在傳統文化中,婚姻不僅僅是當事人,更是兩個家庭甚至是兩個家族的實務。所以,家庭夫妻關系的形成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為准則,男女當事者個人,對自己的婚姻基本上沒有選擇的自由。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又大多以「門當戶對」或家庭經濟情況為標准,對於年、貌、品、才,甚至身體狀況,是不管的,更別提感情,青年男女毫無自主權可言。男女雙方婚前可能都沒有見過面,婚後的感情狀況普遍不理想,沒有建立在兩情相悅的基礎上的傳統婚姻釀成了許多悲劇。在電視劇與文藝作品中,此類例子枚不勝舉。清末的許多學者,都有過失敗的第一段婚姻。
傳統婚姻中,早婚惡習,近親結婚的習俗的風行。在清末社會,早婚有相當的普遍性,一般青年多在20歲之前完婚,甚至有「有年30抱孫子者,則戚族視為家慶,社會以為人瑞」,少年男女結婚帶來的結果是身體易為情慾所傷,父母也不能給子女良好的家庭教育,給整體國民素質影響很大。近親結婚,出於種種考慮,在偏遠地區和皇族內甚為流行,給下一代的質量埋下了很大的隱患,嚴重影響國民素質。
中國有漫長的封建歷史,中國婦女一直生活在「三綱五常」的宗族制度之中和男尊女卑的傳統倫理中,女子的婚姻全力基本被剝奪。蓄妾,三妻四妾,是舊時婚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中國社會貧富貴賤分化和階級制度的在婚姻制度上的體現。男子可以退婚再娶,女子則不能退婚再嫁,這是封建婚姻的違反人道主義的平等的地方。
二、 辛亥革命到新中國成立前的婚姻狀況的改變
——傳統婚姻制度與新式婚姻形式共存
清末民初,新世紀初的婚姻在一片熱鬧沸騰的變革中開始。伴隨著辛亥革命、五四運動,大批進步知識分子展開了對舊時婚姻陋俗的大批判。在新婚姻觀的引導下,二十世紀初中國的婚姻習俗開始出現了現代文明與自由的曙光。
辛亥革命對傳統的婚姻制度的沖擊還是相當大的,近代留洋後回來的人帶來的人人平等,婦女解放等新觀念給城市的青年以重大影響,推翻清政府的封建統治也讓眾多的城市民眾開始漸漸改變舊的觀念,接受新式的婚姻顧念也開始成為新式婚姻制度的開端。
青年男女開始先談戀愛,再結婚。在大城市接受高等教育的青年,受新式觀念的影響,原來的舊的觀念被漸漸摒棄,慢慢的解放天性,從自由戀愛開始,也接受一夫一妻制度,當然這只是一小部分人。偏遠鄉村和傳統的家族依舊是傳統的形式。梁思成先生和林徽因女士的婚姻即為林覺民和梁啟超兩位家長包辦的。 婚禮的形式開始從簡,花費也節省了許多。舊式婚禮的程序極為繁瑣,規范了所謂的「六禮」,作為婚禮必要的程序。民國早期,眾多有識之士對此進行了猛烈地批判,尤其是在「五四」前後,於是婚禮形式上開始趨於簡單,,「往往有借旅館及青年社結婚者,此亦嫁娶從簡之好現象也」。禮俗趨於簡朴,摒棄舊婚俗
的繁文縟節,更是社會趨於文明,合理的的具體表現,有利於社會風氣的轉變,也有利於社會進步。
男女的婚姻的年齡也開始正常起來,早婚的現象變少,人們開始重視起自己的教育,事業和革命,結婚年齡從原來普遍的16,7歲到20歲出頭,這是社會顯著的進步,有利於進一步提高下一代的質量。
三、 建國後的婚姻狀況和婚姻觀念
在新中國成立的初期,國家一切都剛剛起步,當時急需一部法律為新的婚姻制度作為新的婚姻規范,需要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婚姻家庭領域內的反封建的民主改革,廢除在中國已存在數千年之久的封建婚姻陋習於是, 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的最初幾年裡,政治色彩頗濃而革命意義極大的《婚姻法》為中國人的婚姻帶來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從其頒布為起始,「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和「一夫一妻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了下來。一夫一妻制開始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開始在主流媒體的宣傳中出現提倡「婚姻自由」,這一切都是過去的年代所沒有的,新中國的成立以及《婚姻法》的頒布給中國的婚姻制度帶來了質的改變,長足的進步。就在《婚姻法》頒布前一年,法國女權主義思想家西蒙娜·波伏娃的《第二性》出版。藉這本女權主義的「聖經」,波伏娃表達了對馬克思主義婦女觀的敬意,她堅信社會主義終將消滅男女不平等現象。
當然,在這一時期婚姻制度也不是一成不變的。
自50年代「反右」運動開始至「文化大革命」結束,中國處於一個政治高於一切的年代,政治成為一切的主題,婚姻如是。其時所謂的「紅五類」之間的通婚是理所當然的,而企盼改變命運的所謂的「黑五類」也無一例外地希望能與「紅五類」聯姻,以便藉此獲得免於政治迫害的身份條件。與政治條件相比,人們對財富、職業的要求似乎並不高。也許在那個均貧富已被制度化的時代,經濟方面的任何期待都顯得不合時宜,甚至,人們連愛情也少有期待。愛人,首先應該是革命同志。
1978年以後,政治權力與傳統道德共同構建的社會監管體系日益松動,令置身其中的人們感受真切而又應接不暇。少了過度的政治負擔,人們的婚姻重歸朴實的愛情。1981年,新《婚姻法》頒行,將「感情破裂」規定為離婚要件,由此,中國人似乎開始意識到,愛情也是婚姻中頗為重要的東西。婚禮也跟上了開放和經濟發展的潮流,新人穿上了套裝西服婚紗、喜宴排場越來越大,婚慶事業也走上了快速發展的道路。
然而,進入新千年以後, 這是一個規范日漸模糊的時代。80後相繼步入婚齡,成為這時期結婚的主力,此時的婚姻染上了80後鮮明的個性色彩-在中國,一些人的愛情開始以「無政府」的方式蔓延,正如羅素在半個多世紀前在《婚姻革命》里說的,「愛是一種無政府的力量,如果放任自流,它是不會安於法律和風俗所規定的范圍的。」同時,隨著物慾與自由主義的膨脹,結婚的決定開始摻雜著更多無關愛情的考量??
四、總結
婚姻家庭制度是指被一定社會所公認並被人們普遍接受和遵循的婚姻家庭關系的規范體系,是社會上層建築的一部分,始終受這個社會的經濟基礎的發展所決定。可以說,經濟基礎的變化和發展根本上推動了婚姻制度和婚姻觀念的的變遷,當然這不是唯一因素。
雖然我們不能確定婚姻制度的未來做准確預知,但是縱觀變遷,我們
並且發展趨勢將是趨於合理與完善。 不能說著將最終決定於經濟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