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婚姻法婚假
1、上海婚假有幾天?婚假天數包含雙休日的天數么?
原晚婚獎勵7天婚假,現在統一10天婚假。原晚育護理假3天,現改為陪產假10天。
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1、第四章獎勵與社會保障
2、第三十一條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3、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產假十天。生育假享受產假同等待遇,配偶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1)上海婚姻法婚假擴展資料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1、依據本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選擇適用本條例規定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向本市一方戶籍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按照前款規定的程序辦理。
2、第二十八條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條件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應當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3、(一)身份證明;
4、(二)戶籍證明;
5、(三)婚姻狀況證明;
6、(四)已有子女狀況的聲明。
7、屬於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情形的,還應當提供區、縣或者市病殘兒醫學鑒定機構的鑒定材料。
8、第二十九條市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本市人口出生變動趨勢,向社會公布人口出生預報信息。
9、公民可以根據人口出生預報信息,結合家庭實際,選擇生育時間和生育間隔。
2、新婚姻法婚假的有關規定是什麼
1、按法定結婚年齡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隨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頒布,《婚姻法》將廢止。
婚假是即將結果的年輕朋友能夠享受到的一份福利,相信大家此前對於婚假都有了一定的了解,都希望能有一個較長時間的婚假,法律上對於婚假是有嚴格的時間規定的。《民法典》婚假規定也已經明確,但是具體的事如何規定婚假的,這也是打算結婚的朋友最想了解的,接下來,我就詳細給大家說說婚假的內容,一起來吧。
一、《民法典》婚假的有關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二、二婚婚假規定
再婚者與初婚者一樣,均應享受婚假待遇。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職工享受三天的婚假。對於再婚者的婚假問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曾有明確答復,即搭帶螞「根據《民法典》和國家有關職工婚假的規定精神,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
三、婚假工資如何計算
不少單位對婚假的時間和婚假的工資支付有自己的「土政策」,因此不少網民詢問,國家和上海市對此是否有統一的規定?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但可以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但是各個單位的規章制度必須符合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如果單位的「土政策」違反現有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這個規章制度就是違法的無效的,行核對職工並沒有約束作用。如果單位硬要按「土政知埋策」辦事,由此侵犯了職工的合法權益,職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並要求單位賠償損失。
在婚假的問題上,雖然國家對職工的休息、休假有規定,《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確定了:職工本人結婚......,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假期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工資照發。......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但並未明確規定工資計發的標准。因此在婚假的工資發放標准上,目前還沒有適用於全國的統一規定。
涉及到婚姻的各個方面,但是對於婚假的內容,已經做出了修改,不再區分晚婚的婚假,只要是結婚的朋友,都能享受到一樣時間的婚假,讓大家享受結果的喜悅,有需要的年輕朋友可以向自己所在單位提出休假申請即可,等待單位批復。
3、上海婚假15天還是10天?
上海的婚假是10天。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會議通過的《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的公民,除了享受國家的3天婚假外,還增加7天婚假。婚假總天數共計10天。與之前上海市的3天國定婚假加上7天晚婚晚育假的婚假天數一樣。
(3)上海婚姻法婚假擴展資料:
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經上海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9次會議通過。
2014年2月25日,修改後的《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經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1次會議通過。
該《條例》分總則、人口綜合管理、生育調節、獎勵與社會保障、法律責任、附則6章47條,修改後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自2014年11月1日起,雙方或者一方為上海市戶籍的夫妻,符合「雙方均為非獨、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子女,現家庭無子女」等4種情況,可要求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
參考資料:網路-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4、上海婚假是多少天?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晚育的給男方護理假7天。
4.育婦晚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5.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6.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7.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8.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護理假、產假期間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文件依據:《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市政府2004年33號令
5、國家規定婚假有幾天?
各地計劃生育條例婚假統計:(2018年3月9日更新)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擬取消晚晚婚)
上海:婚假10天(已取消晚婚假)
天津: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重慶: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
安徽: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福建:婚假15天(已取消晚婚假)
甘肅:晚婚的婚假=30天
等等
國家關於婚假的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5)上海婚姻法婚假擴展資料:
婚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勞動者結婚時給予的假期,並由用人單位如數支付工資,這是對勞動者的精神撫慰,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對其權益的保護,對於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
2016年6月,29個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個省份刪除了相關晚婚假的條例,與國家法律規定保持一致,僅有三天法定婚假。這些省份包括廣東、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寧夏、廣西、安徽、湖南、天津、山東。
婚假天數
2015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於生育假如何延長,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等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來,各地相繼開始修訂地方計生條例。據查,至少已有安徽、山西、江西、廣西、廣東、湖北、天津、浙江、寧夏9個省份的新計生條例正式出台。
這9個地方在新規定中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時對產假和男性陪產、護理假做出一定調整。調整後,山西婚假達30天,安徽、江西等地的產假有158天,廣西和寧夏男性的陪產假延長到25天。
2016年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青海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 [3]
此外,北京、吉林、遼寧、山東、四川、雲南等地的計生條例修正案草案已在徵求意見或等待省級人大審議通過。
婚假天數
在法律層面沒有規定,只在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層面。[19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
晚婚假天數
全國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有規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長或增加婚假天數(加合關系),也有的直接規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數(包含關系)。具體見《全國各省婚假天數一覽表 》。
注意:晚婚假天數規定應按最新文件
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初次結婚
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推遲3年以上結婚為晚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的為晚育。
我國《婚姻法》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男子為滿22周歲、女子為滿20周歲。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齡基礎上,男女青年超過法定結婚年齡3年以上初次結婚,即男子年滿25周歲或者女子年滿23周歲結婚的;晚育,就是適當地推遲婚後初育的年齡,即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子女的。
2016年,各省關於「晚婚假」的存廢也已經塵埃落定。各地對原有的婚假、產假以及陪產假(即男士的護理假)均做出了相關的修改,從出台的規定來看,大多數省份的婚假都是在取消晚婚晚育、規定延長生育假的大原則之下,絕大多數省份的婚假天數是與國家法律規定保持一致的。
29個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個省份刪除了相關晚婚假的條例,並沒有對婚假再做另外的相關規定,那麼這些省份婚假將與國家法律規定保持一致,僅有三天法定婚假。
這些省份包括廣東、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寧夏、廣西、安徽、湖南、天津、山東。山西、甘肅保留30天豪華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