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國家法定婚假
1、晚婚婚假是多少天
按照法定結婚年齡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除享受3天法定婚假外,不同地區、不同職業都對晚婚假延長做了相應規定。例如貴州省規定,晚婚的晚婚婚假可長達13天;晚婚的軍人晚婚假可長達10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15修正)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中國人民解放軍計劃生育條例》(2014修訂)第二十八條 晚婚的軍隊人員,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夫妻雙方同為軍隊人員,雙方達到晚婚年齡的,雙方享受晚婚假;一方達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為地方人員的,按照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貴州省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職工,一方或雙方晚婚、晚育的,可享受下列休假:
(一)晚婚假:國家規定職工婚假為3天,晚婚的,再增加10天,共計13天;
(二)晚育假:在產假期間未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女方除享受《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產假90天外,再增加30天,共計12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7天;在產假期間辦理了《獨生子女證》的,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產假90天外,再增加90天,共計18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7天。
2、婚假不含法定節假日及公休日怎麼理解?
婚假不含法定節假日及公休日,是指婚假中,遇法定假日個公休日順延。比如,詹某依法被批准休5天婚假,中途遇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各一天,應當向後順延2天,可連續休假7天,包括5天婚假和1天法定假和1天公休日。
不過,我國目前關於婚假的法規並未規定婚假不含法定假日和公休日。
3、國家法定婚假是多少天?晚婚晚育產假多少天?
晚婚晚育假多少天,全國各地規范不一。全國各地晚婚假總日數10-30天。女性達到23歲之上初婚為晚婚,男性達到25歲之上初婚為晚婚;女性晚婚生孕或24歲之上生孕第一個兒女的為晚育。中國公民晚婚晚育的,本地市人民政府應提供適度照料。國家行政機關、社團組織、機關事業單位員工推行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3天)外,提升婚假18天;推行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3個月)外,提升產假3個月,提供其另一半護理假1個月;婚假、產假、擴理假期間視作出勤率。
在享有之上要求假期間的薪水照發,薪資福利不會改變,不影響考勤管理、考評和晉升、晉升、漲薪。農戶晚婚的,免去夫妻雙方一年的義務工;晚育的,免去孕婦1年鄉村義務工。晚婚晚育是符合國家未來發展的一種發展趨勢,在2014年全新頒布的產假要求中,針對晚婚晚育產假進行了什麼規范呢?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吧。現階段,我們國家並沒頒布針對晚婚晚育的產假要求。可是在全國各地的一般產假要求含有尤其明確提出一條要求是對於晚婚晚育的。
晚婚晚育的產假規定了給與晚育的女性附加的假日,對產假期內的工資待遇、工資發放方法等也進行了相應的要求。晚婚晚育人員必須好好地了解一下。一般選擇順產孕婦的產假是98天,我國針對晚婚有附加15天的婚假,那樣針對晚育,2014年新施行的產假要求中是不是也是有績效工資的要求呢?晚婚晚育的產假到底是多少天呢?
晚婚晚育的產假是在一般孕婦的98天前提下,附加提升30天的假日。因此晚婚晚育者最少具有128天假日,給予男性7天的看護產假。可是,晚育產假要在98天產假後持續採用。此外,假如有特殊情況、比如孕婦難產等,能夠適度再增加15天假日。不論是休婚假、喪假或是產假,大家在申請辦理假期的時,安排好自已的工作中,寫好審批單,那樣在假期的過程中就可以不用在管工作上的事兒。並且現在的產假增加了,針對在職人員的產婦而言,是一件特別開心的事,能有多一點的時間陪伴自已的小寶寶。
4、貴州省最新晚婚婚假是多少天?
貴州省2014年最新晚婚婚假13天(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根據《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五章第60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晚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女方增加產假3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7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90天;接受節育手術的,按照規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規定假期間的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考勤、考核和晉級、晉職、提薪。
《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經1998年7月24日貴州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3次會議通過,1998年7月27日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施行;根據2014年5月17日貴州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9次會議通過的《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第3次修正。該《條例》分總則、規劃與管理、生育調節、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獎勵與社會保障、法律責任6章80條。
國家規定的婚假天數,在法律層面沒有規定,只在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層面。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等問題的通知》(80)勞總薪字29號文規定: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1—3天的婚喪假。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
附件:1、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4修正)
2、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等問題的通知 (80)勞總薪字29號
5、2014年最新國家法定婚假是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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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婚假和調休制度
婚假制度: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調休制度: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當另行時間安排勞動者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按照法定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7、廣東省東莞市勞動法婚假規定咨詢
廣東省勞動廳
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
粵勞薪〔1997〕115號
三、職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0天(回答者註:2014年3月27日廣東省人大修改後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晚婚增加假期依然為10天)。職工結婚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費由職工自理。
七、職工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期間,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其中,參加了生育保險的企業,女職工產假工資,可按當地生育保險規定的標准發給。
九、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的假期原則上應一次性連續安排,假期內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數(回答者註:其中年休假遇公休假日不另加假期天數規定因為與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抵觸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