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和換書一樣嗎
1、結婚換書是什麼意思
雙方家長中意後,議日舉行訂婚儀式,俗叫換書,也叫換婚憶,民間還叫「傳書」版,是迎親前婚禮的權一種禮儀。換婚書要選在雙月雙日進行。是日,媒人一早從男家攜帶婚禮(2斤粉條和3升米)和婚帖給女家送去。女家收下禮物,將預先准備好的12至16個套搭勾形麵食、兩雙鞋及回書等讓媒人帶回,送給男家,以表婚姻牢不可破。男家將女家回贈的面搭勾分送親戚鄰居,宣布兒子有了媳婦。換書不隔年,一定要在定婚的當年進行。1960年以來,傳換婚書漸少,而由媒人轉達雙方意願。換婚書格式:
註:1、以男家長名出現。
2、「老親家」只寫對方姓。
3、「天作之合」下的小字多省略不寫。
4、女家回書式中間四字改為「敬答鸞箋」。
2、訂婚換書寫法
雙方家長中意後,議日舉行訂婚儀式,俗叫換書,也叫換婚憶,民間還叫「傳書」,是迎親前婚禮的一種禮儀。換婚書要選在雙月雙日進行。是日,媒人一早從男家攜帶婚禮(2斤粉條和3升米)和婚帖給女家送去。女家收下禮物,將預先准備好的12至16個套搭勾形麵食、兩雙鞋及回書等讓媒人帶回,送給男家,以表婚姻牢不可破。男家將女家回贈的面搭勾分送親戚鄰居,宣布兒子有了媳婦。換書不隔年,一定要在定婚的當年進行。1960年以來,傳換婚書漸少,而由媒人轉達雙方意願。換婚書格式:
註:1、以男家長名出現。
2、「老親家」只寫對方姓。
3、「天作之合」下的小字多省略不寫。
4、女家回書式中間四字改為「敬答鸞箋」。
安陽城鄉舊式婚姻,多沿封建社會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
合八字: 兩家子女年齡相當,具有婚配可能時,則邀媒人或親友說合,徵得兩家同意,互換龍鳳庚貼,請瞽者合命謂之「合八字」,男女屬相無沖克時,方行擇吉換書。
換書: 經媒妁之手投啟(發求婚書帖)、簽啟(復表女家意見),經此傳啟,互稱姻家。男始贈簪珥,女送書墨(鄉間多送衣物),此為行聘訂婚,婚約即成。
通信: 成婚年齡,男備食盒大禮(雞鴨肉等),美酒喜綢,連同迎親吉期先告女方。待女家同意,擇日舉行婚典。
請期: 按既定吉日,向親友告請期。屆時,結紅彩,貼喜字,佳餚相備,以待賓客。
迎親: 迎親吉日民間統擇雙日。前一日,男家備酒菜一桌,送至女家,稱「養酒禮」(現多改送現金)。女家將妝奩送到婿家。由婿家備喜封(用紅紙包現金,按妝奩多少或商定數額一次付給喜封,款額多為雙數),謂之送包袱錢。婚典當日,富戶立紅色牌坊,貼大紅雙喜字,布置華麗洞房。娶親起程,新郎冠插花翎,肩披紅綢,乘八抬六頂轎(新郎,男儐相二,女儐相二,押轎童子,儐相俗稱「伴客」 ),或八抬四頂(男女儐相各一)陪郎前往。鼓樂笙器居前齊奏,彩旗繽紛,隊馬騎士居中,花轎於後,行遊街巷。普通人家乘轎二頂或四頂,執事簡朴。至女家,婿先祭堂祭祖(三拜九叩),再行奠雁禮。禮畢,女家設宴待婿。宴畢,境內有「蹲女婿」之風俗,即先將新郎送至門外,入轎內等待新娘起程。這期間,新婦冠帶粉妝,開容梳髻,紅帕蓋面,婦拜尊堂,起轎由兄弟或親屬4人護送,民間俗稱「送客」(女家送客一般為男家儐相的一半),並由拉紗女童陪伴上轎。送客郎舅與新婦嫂子(俗稱「送女婆」 )各乘一轎,其他男女儐相各一人及押轎童子,隨女家男女儐相乘車於婚隊之後,送至婿家。途經街巷村落,鳴鑼開道,笙樂齊奏,鞭炮不斷。婚隊不能行原路。迎娶之風今雖仍然存在,但舊式婚儀多已不用,城區青年有的取旅行結婚式,也有不接不送的。女伴結隊送新娘,宴親友,送包袱等禮儀今仍普遍。
婚典: 新人花轎到門,樂炮齊鳴,差人持火紅犁灑上醋,圍花轎正轉倒轉各三圈,邊轉邊頌:「前撒撒,後撒撒,新娘明年生個胖娃娃」等吉祥歌訣,新娘下轎,由女儐相迎,女家送客攙扶護衛,有「撒蓋頭」之風,並頌「一撒金,二撒銀,三撒富貴滿家門,再撒新娘生貴人」。新娘沿鋪地紅氈跨馬鞍,抱寶瓶,步入喜堂。花燭禮場設於內堂,天地案上焚香燃燭,斗內糧滿,插秤及大蔥一束,意表金玉滿斗,稱心如意,四季長青。婚典開始,由月老(年長者)主持,用「多福多壽多男子,越福越壽越康寧」等詞祝賀。而後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夫妻對拜,步入洞房,婚典告成。
鬧房: 境內婚禮趣事多表現在鬧房中,有「三天不分大小」之說,賓友長幼都可參加,趣事越多越顯喜慶氣氛。舊時多以耍笑新娘為趣,現時鬧房多各種游戲,如讓新婚夫婦對吃吊蘋果,新娘點煙,新婚夫婦談戀愛經過,或請新娘歌舞等,耍鬧直至深夜。此刻,婆家備酒菜4樣,燒餅8個,飲交杯酒,喝子孫湯,夫嫂(或姐)掃床鋪被唱喜歌,如唱「左一輪,右一輪,閨女小子一大群……」。掃鋪畢,再由夫家小妹二人送尿盆(抬著尿盆不能離地),意示姑嫂和睦,新娘送給小妹喜封,表示感謝。洞房花燭夜設星宿燈,徹夜通明。新房雙枕裝竹筷一雙,被褥內裝人參果(花生)、紅棗、寓意早生貴子。此俗今鄉間仍有。
回門: 新婦翌日回門,新郎備禮相伴,婦家耍戲新郎。民間有互相「偷富」習俗,即婚娶當日,男儐相偷女家、送客偷男家一兩樣東西(如酒杯、壺蓋、湯勺等)。在新婦回門時,再互相交換,此舉民意稱「偷富」,取意雙方締姻,共同致富。女家可在回門的當日扣留男方的物品,男方用「喜封」交換,當晚新婚夫婦仍回婆家。
拜親: 俗稱「認親」。婚後數日,新婦拜祖墳,而後依次拜見伯叔姑舅姨。長輩則分別贈送現金若干,稱「拜面禮」,並以糖果款待新婦。再數日,男家邀女近親屬(伯叔姑姨舅)行認親禮,雙方親家相見,歡宴聚餐,密切姻緣親情。
新婚夫婦蜜月禁守空房,新娘回娘家「住三」、「住九」,即新婚三日和九日回娘家探望雙親,以慰父母,於當日仍返婆家。也有夫妻同住娘家的。蜜月期滿回娘家住對月(一個月)。
追閨女: 女成婚後的第一個農歷五月初二(或初四),娘家「追閨女」。此舉由娘家備夏令實物如涼席、竹簾、蒲扇等用品,近年也有備電扇等高檔電器,給女婿備新衣一套,帶以上物品看閨女。婆家備豐盛餐餚接待,雙方家長共敘家常。城鄉至今沿襲。
以上婚禮儀俗,多屬富家之舉。貧家雖力沿此俗,但多簡朴從事。
舊時婚俗中還有招贅、結娃娃親、童養媳、娶孀婦、續弦、娶鬼妻等。招贅一般從簡,僅備宴招待中人和自家族親。結娃娃親多系近親結婚,如姑表親、姨表親、婚禮如常,民間稱輩輩親。因近親結婚有損優生,今已摒棄。童養媳,解放前,因家貧將幼女送至有幼男的人家,成人後再行婚典。續弦,俗稱填房,即妻亡後男性再娶,其婚禮一般沿舊俗,稱「再婚之喜」。舊時還有納妾、休妾,多不舉辦儀式,今已廢。娶鬼妻,即年少夭亡,雙方家長商定,男女牌位合並,以成姻親。今個別僻鄉尚有。
新中國成立後,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廢除媒妁之言和父母包辦,男女自由戀愛,選擇配偶,經政府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後,結為合法夫妻。50年代初,廢除訂婚,但仍為新婚舊儀,納采坐轎,講究陪送嫁妝。60年代至70年代,男女相愛自擇對象後,與家長議定,吉日成婚,宴請賓客,且宴席水平日高。進入80年代,部分男女青年有的採取集體婚禮儀式。集體婚禮有公辦的,也有單位聯辦的。城市婚禮多新事新辦,由雙親或機關領導主婚,新婚夫婦戴紅花,主婚人祝詞,雙方簡述戀愛經過,品嘗糖果,戲耍新婚夫婦,而後歡散。也有旅行結婚,簡備宴席的。今農村結親,索要彩禮較普遍,男到女家也日漸增加。
3、結婚中的換書什麼意思
雙方家長中意後,議日舉行訂婚儀式,俗叫換書。
訂婚儀式的簡單流程包括確定訂婚日期、購買訂婚用品、選定訂婚戒指、確定訂婚場所和訂婚用餐。
1、准夫妻與雙方父母一起協商,約定好訂婚日期。在訂婚之前,需要准夫妻與雙方父母在訂婚之前進一步的一起協商,主要協商彩禮的多少以及訂婚的具體日期。
2、提前准備,購買訂婚相關的用品。訂婚的儀式即便是再簡單,也需要提前准備一定訂婚的用品,例如訂婚的請帖,訂婚用的喜糖。
3、選定訂婚戒指,訂婚之前,男方要選定訂婚戒指。
4、確定訂婚場所和訂婚用餐。
(3)訂婚和換書一樣嗎擴展資料:
訂婚儀式習俗的講究:
現在很多人都覺得傳統的訂婚儀式太麻煩,想以精簡的方式進行訂婚儀式,不管在儀式禮俗上如何簡單化,很多東西都是需要准備的,比如在訂婚前男方需要准備六樣禮。
訂婚當天會祭祖、奉甜茶、戴戒指、舉辦訂婚宴等基本流程還是需要的,這些都是最普遍的訂婚儀式流程內容,因此不能簡化,對於這些基本的訂婚儀式習俗還是有一定講究的。
4、訂婚和訂婚一樣的嗎,給我一個准確答案
訂婚,又稱婚約, 依照我國民間習俗,通常結婚前先有訂婚之儀式: 訂立婚書、交換禮物、或立媒妁人等。但依照我國現行法律,訂婚並不是結婚前必備之程序,不經訂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訂婚在法律上是屬於一種契約行為, 這是一種身分契約。此身分契約具有幾點特點:婚約的訂立不得代理,婚約必須男女雙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具有法定的訂婚能力者, 才能從事訂婚行為。對於訂婚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齡為標准:男滿二十二歲,女滿二十歲即具訂婚能力。婚約不得強制執行。婚約固然應該遵守,但也應遵照男女雙方當事者的意願。若有一方不能夠履行的,不能強制執行。另根據《婚姻法》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因此,訂婚了不算夫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八條【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