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手拉手
1、滿族風俗習慣
滿族是一個勤勞、勇敢、智慧的民族,也是一個富取博收外來文化並善於融匯創新的民族。滿族的風俗習慣很有特點。
服飾 滿族歷史悠久,文化發達。其服飾高雅華麗,在中國民族服飾文化中獨樹一幟,並對中國的服飾文化發展產生過很大影響。過去,滿族男人冬季穿長袍,有的加外衫,套馬褂,穿皮、棉、氈單臉厚底鞋,戴氈帽頭,三塊瓦狐皮或羊皮皮帽,春、夏、秋三季穿長衫,外套單夾馬褂,內穿汗褟、背心。女子冬穿棉旗袍、套坎肩,春、秋穿夾旗袍,罩坎肩,普遍加絛子(右開襟)襟上,袖口鑲五顏六色的雙絛子。梳旗頭、戴耳套、穿棉、單帶臉勾雲、綉花厚底鞋。滿族姑娘臨出嫁前綉門簾、枕頭頂,做許多綉花鞋。
居住 滿族早期多依山傍水而居,以方便和適應他們的生產生活習慣。滿族農村房屋正房一般為三間或五間,坐北朝南便於採光,均在東端南邊開門,形如口袋,俗稱「口袋房」,便於聚暖。東西各有廂房,配以門房,這便構成通常所說的四合院。房屋多為起脊磚瓦房,俗稱「海青房」。房柱皆插地,門向南開,高大寬敞。房內正對門一間謂堂屋,又稱外屋,設廚灶鍋台、水缸,灶通西內室火炕,火炕,滿語稱「土瓦」。從堂屋西牆開門為裡屋,為南、北、西三面構成「萬字坑」或「蔓枝炕」。滿族尚右,西牆供祖宗牌位,不住人,下通煙道。南北對面炕。上鋪炕席,或糊炕紙刷油。炕梢置衣櫃,櫃內裝衣物,櫃上疊置被褥、梳妝用品。夜間長輩居於西屋南炕,北炕分居兄弟子媳。為御北方寒冷,有的還建有火地。屋外西山牆頭砌有圓形煙囪(滿語稱為呼蘭),高出房檐數尺。煙囪根底有窩風窠,以擋逆風。南北牆上有窗,窗戶紙糊在窗欞外,窗欞及門上亮子窗欞構成各種圖案。窗戶分上下兩扇,上窗可用棍支起通風。
禮儀 滿族是一個十分注重禮節的民族。滿族人見面或拜見客人,有各種禮節,其中有打千禮、撫鬢禮、拉手禮、抱見禮、半蹲禮、磕頭禮等。其中,打千禮、抱見禮、磕頭禮主要為男人所用,其他則用於婦女。打千禮用於晚輩對長輩、下屬對長官,抱見禮是平輩之間用,晚輩對長輩也可用,不過晚輩要抱長輩的腰,長輩撫晚輩的背,等等。現在,有些繁瑣的禮節已被簡化。 滿族尊老敬上的傳統更為明顯。晚輩每日早晚要向父、祖問安,途中遇長輩人要讓路,吃飯時長輩先坐先吃。滿族重感情講信義,對賓朋真誠相待,有客人必設宴招待,所允諾之事必全力去做。
婚姻 滿族傳統的婚姻儀式較為復雜,大致經過通媒、放定、納彩、過箱、迎親、拜堂、拜祖、分大小、回門等程序。 通媒即由男方家請媒人向女方家求婚,兩家都同意後便放小定,即男方家贈如意或釵釧諸物為定禮。然後是定婚,即選擇吉日,男方家及其親戚往女家問名,女家設宴款待,男方家長致辭求婚,女方家同意後,才算定下婚事。此時男方要拜女方家神位及其長輩。定婚後要過禮,也是選擇吉日,男方家送衣服、綢緞、羊、鵝等禮物。男方家還要贈銀兩錢財。此時要議定婚期。進入迎親階段,女方家在婚期前一天陪送嫁妝,俗稱「過箱」,新郎要往女家致謝。迎親時,新郎在迎親隊伍的陪伴下趕著彩車迎親,在途中兩車相錯時,新娘的哥哥將新娘抱上新郎家的彩車,俗稱「插車」。新娘至新郎家,換車乘轎,花轎落地,新郎要虛射三箭。新娘蒙紅蓋頭下轎,與新郎站在事先擺在院中的天地桌前,向北三叩首,俗稱拜北斗,即拜天地。拜完後撤天地桌,新娘進入臨時搭的帳篷,謂之坐帳。坐帳時「開臉」,換頭型。坐帳後,新娘跨過馬鞍進洞房,新郎用秤桿揭去蓋頭扔到房檐上。夫妻飲交杯酒,吃合喜面、子孫餑餑,眾人鬧洞房。在婚日當天晚上,新郎新娘要拜祖宗。婚後第一天,新娘給夫家親戚裝煙敬茶,拜宗族,認明輩分,謂之分大小。一般在結婚三日之後,夫妻同回女方家,拜見娘家人並拜祖宗。婚後一個月,新娘回娘家住一個月,謂之住對月。到了這時,婚娶儀禮乃告結束。
育兒 滿族的育兒習俗比較特殊。生男在門左掛弓箭,生女在門右掛彩色布條,娘家送一個悠車。生兒三天時,親朋送賀禮,俗稱「下奶」。並舉行洗禮,稱「洗三」。滿月時要請客人來「做滿月」,並將弓箭或布條取下掛在「子孫繩」上。百日時,要用從各家要的彩布條編成鎖,稱掛鎖。周歲時要舉行較為隆重的儀式,讓孩子「抓周」。至今在一些滿族聚居區仍然保留「下奶」、「洗三」、「做滿月」、「抓周」等傳統習俗。
喪葬 滿族的喪葬以土葬、火葬為主,土葬和火葬歷史都很久遠。在滿族入關前以火葬為主,這主要是由於他們經常遷移。另外,八旗將士在清初戰死較多,屍骨不便送回故里,所以多用火葬。滿族入關後逐漸發生變化,從火葬與土葬並用發展為以土葬為主。喪葬儀式是,死者臨終前穿壽衣,多為長袍、馬褂,為單數。屋內停靈,一般在7日之內。用木板做成靈床,頭西腳東。靈幡用3尺左右的紅布製成,上綴以黑穗,懸掛在院中高桿上。滿族人用的棺具形狀特別,上部隆起,上寬下窄,稱「旗材」。 停靈期內合家舉哀,舉行祭奠。入殮時棺內放金銀等物,貧者用金銀箔元寶代替,口含銅錢或玉器,靈具放在院內靈棚內。出殯多選陰歷單日,抬靈有16杠、32杠、64杠之分。出殯後要感謝幫忙的人並請吃飯。下葬後,每7天到墳上燒一次紙,連燒7次。百日時要燒百日,周年時要燒周年。滿族燒紙是將紙疊成口袋狀,俗稱燒口袋。清明節要上墳,燒口袋和插佛托。近30年來,滿族的喪葬又改為火葬為主。但祭奠親人的儀式仍然保留了許多古老傳統。
禁忌 滿族不允許褻瀆神靈和祖宗。比如滿族以西為貴,祖宗匣放在西炕上,西炕不許住人和放雜物,不能有各種不敬行為。不許打狗,更禁忌殺狗、食狗肉、戴狗皮帽子,也不允許外族人戴狗皮帽子進家。另外,滿族人不僅不食烏鴉之肉,還有飼喂烏鴉、祭祀烏鴉之俗。
2、訂婚代表什麼意思?訂了婚可以幹嘛?訂婚後可以像朋友一樣還是夫妻?
首先很高興回答LZ的問題,希望我的回答對LZ有用:
首先訂婚從法律意義上來說並沒有什麼意義,我國只承認法律婚姻,也就是領取結婚證才叫做有婚姻關系,訂婚儀式就算舉行100次,從法律上來說你們還是毫無關系的兩個個體。
其次從風序良俗的角度上來說,訂婚是結婚的前件,代表著雙方家長對一對新人的承認和祝福。在我國的普遍風俗中,一旦訂婚,除非出現了極其特殊的意外(比如一方重傷、死亡、犯罪或者其他家庭出現極大變故的情況),否則婚姻不可取消。也就是說,如果是戀愛關系,那麼雙方只要「處不來」「沒感覺」就可以直接分手,而如果已經訂婚,除非雙方都同意,或者一方發生了非常巨大的足以影響婚姻的變故,否則結婚的進程就不可取消,訂婚雙方中的一方單方面解除婚約對另一方是極大的侮辱和傷害。單方面的退婚可能導致兩家人反目成仇。
最後,對你個人來說,訂婚意味著你們已經確認了戀人和未婚夫妻的關系,也就是說不僅要像戀人一樣相處,還要共同為未來的婚姻生活做好心理建設和准備。雖然相親或者是父母牽線的婚姻並不會像自由戀愛那樣有趣,但既然已經發展到訂婚的階段,說明雙方從人到家庭都沒有什麼對方和對方家庭無法接受的怪癖。這是極好的現象,婚姻畢竟不是兒戲,也不像某些幼稚的小白以為的那樣「是我和他/她之間的事情」。婚姻的意義就是兩個家族的聯合,因此由於結婚被生拉硬扯到一起的除了兩個人,還有你們背後的家庭,從近親的父母姐妹,到遠房的表哥堂嫂,都由於一段婚姻而被拉到了一起,成為了「親家」。因此一段婚姻,家人的承認和祝福是極其重要的,而這一點你們已經擁有了,因此完全應該懷著自信和感激去經營你們之間的感情。
個人覺得你並不是想問一個法律問題,而是問一個個人的情感問題,即:我和她/他還不是很熟,這就要「被婚姻」了,真的沒有問題么?我們應該如何相處?現在還不熟,萬一以後沒法相處怎麼辦?……之類。
我個人的看法(只是基於個人,可能和很多大眾對你的建議和認知都不同),愛本來就是一個動詞,它代表著很多愛的行為,比如關心對方,互相信賴,互相負責……親情、友情、愛情,都是愛,都必須具有這些共通的行為,如果做不到,那麼就無所謂「愛」了,就好像你說你愛你的母親,但是你既不關心她的生活,也懶得和她聯系,更不願意給她幫忙,遇到困難的時候也不會給她出主意……那麼你對目前的「愛」在哪裡?
常常聽見很多人吹噓的所謂「愛情的感覺」,我從來沒有真正見過,很多擺出「前輩」姿態教訓我的人都說「首先要有愛的感覺」……然而這些「前輩」們都沒有獲得什麼真正的幸福,他們所謂的「愛的感覺」也像天上的雲彩一樣琢磨不定,基本上如果天氣很好心情很好也沒有什麼生活壓力,那麼他們還可以有很多「愛的感覺」,而只要其中任何一方面出了狀況,尤其是現實和經濟上的,「前輩」們就會跑來對我吐槽「真不知道和他/她在一起有什麼用」「離婚好了」「煩死了,根本無法交流」……說白了我認為這些「前輩」就是一幫妄想依賴某種荷爾蒙分泌獲得的腦部刺激來決定和支持自己終生行為的存在——和草履蟲從質上面沒有太大區別。
真正幸福的婚姻並不需要這種莫名其妙的「愛的感覺」,不論被詩人和文人吹噓了多少遍,「愛情的感覺」這個東西就像鬼神一樣只是個「也許有」的存在——很多以為自己被「電」到的人其實只是荷爾蒙刺激正線粒體給了他們自己一個自我欺騙的假象罷了,你要靠身體裡面激素給予的假象來活一輩子,也太可悲了。真正幸福的婚姻就是互相信賴、扶持,某種意義相當於有身體關系的朋友,不過比朋友更可靠,更私密,更具有獨占性——你一般不會太希望自己的老婆/老公睡到別人的床上去,朋友的話,則不一定……誰上大學還沒有個舍友什麼的,對吧。
我對你們的建議是,你現在可以經常找機會去和對付逛逛街,買點東西,周末去超市給家裡買儲備食物,或者一起去爬上,泡咖啡吧,聊聊天,說說工作,把你對周圍人和事的吐槽都吐槽給對方聽……平時沒事給對方發個簡訊「早上好」「中午好」「吃了沒」「注意加衣服」「注意喝水」「看到挺有意思的電影/電視劇/漫畫/小說/新聞……」間隔2-4天給對方打個電話,沒有特殊情況不用超過半個小時……交流你們的生活、工作、三觀……讓你們逐漸熟悉起來。如果有房子,那麼一起去看房子的修建,一起去逛建材市場,一起在網上查裝修資料,看看是你喜歡的白色好還是我喜歡的米色好……爬山逛街的時候,沒事牽牽手,如果對方送了你什麼禮物,可以親親以示感謝……
別上床,從感情上來說你們現在上床也沒什麼感覺,強迫自己萬一性冷感就太丟臉了。從法律上說你們也還沒有婚姻關系,如果發生性關系,從法律上來說屬於「通姦」……也不是什麼好事……再退一萬步說,萬一最後實在實在成不了,沒上床至少你們都有退步,如果發生了關系,估計雙方家長就算用綁的也要把你們綁做一堆了……
3、滿族的文化習俗是什麼?
滿族的習俗:
禮節
滿族重視禮節。過去少輩對老輩是三天一小禮,五天一大禮。少輩每隔三天要給長輩打千請安,隔五天見長輩得叩頭,打千的形式男女有別,男人哈腰,右手下伸左手扶膝,似抬物狀,女人雙手扶膝下蹲。路上遇見不相識的長者,要鞠躬垂手問「賽音」(滿語,好的意思)。如騎馬,要下馬閃在路旁讓路,等長輩過去,再上馬趕路。遠方親友相見,不分男女皆行抱腰接面大禮。「
傳統節日
滿族許多節日均與漢族相同。主要有春節、元宵節、二月二、端午節和中秋節。節日期間一般都要舉行珍珠球、跳馬、跳駱駝和滑冰等傳統體育活動。
頒金節:是滿族「族慶」之日。1635年農歷10月13日,皇太極發布諭旨,正式改族名「女真」為「滿洲」,這標志著一個新的民族共同體形成。各地滿族同胞在農歷十月十三日滿族命名日自發地舉行紀念活動,以示紀念滿族的誕生。
上元節:即正月十五日,俗稱「元宵節」。同漢族一樣,滿族也有元宵掛彩燈和吃元宵的習俗。
走百病:滿族婦女的節日。一般在正月二十日。當晚,婦女們三五成群,結伴遠洲,或走沙滾冰,或嬉戲歡鬧,叫做「走百病」。
添倉節:每年正月二十五,滿族農村家家講究煮黏高粱米飯,放在倉庫,用秫秸棍編織一隻小馬插在飯盆上,意思是馬往家馱糧食,豐衣足食。第一天,再添新飯,連著添三回。也有的人家用高粱秸做兩把鋤頭插在飯上。這個節至今在東北農村保留著。
二月二:俗稱「龍抬頭日」。當日晨,滿族人家把灶灰撒在院中,灰道彎曲如龍,故稱「引龍」。然後在院中舉行儀式,祈求風調雨順。全家人還要吃「龍須面」和「龍鱗餅」。婦女們這天不能做針線活。
蟲王節:六月六,易鬧蟲災。居住在遼寧省岫岩、鳳城一帶的滿族過去在六月初六這天,一戶出一人到蟲王廟朝拜,殺豬祭祀,求蟲王爺免災,保證地里的收成好。如今不搞蟲王節祭祀掃活動,但家家要在這一天晾曬衣物,以防蟲蛀。
中元節:滿族以七月十五為中元節,也視為超度亡靈的「鬼節」。屆時,各處寺院設立道場,燃燈念經,要舉行各種超度儀式。院內西側向東擺一架木屏風,屏風上掛有雞冠花、毛豆枝、鮮藕等,為供月兔之用。屏風前擺一張八仙桌,桌上供一大月餅。祭時,焚香磕頭,婦女先拜,男人後拜。
開山節:滿族人民在每年秋季中秋以後,或農歷9月中旬(具體時間不定)為採集草葯獲得豐收而進行的祝福活動。在過去東北滿族村落中每年開山節都要面對長白山,進行祝福禱告,感謝山神給予采葯人的豐富恩賜,再這一時期採到的人參則要供奉在自家的神龕中。
臘八節:滿族人家臘月初八要泡「臘八醋」和煮「臘八肉」。除全家人吃外還要分送親友。
小年:滿族過小年的習俗與漢族相同。臘月二十三日為「小年」。屆時家家戶戶要祭祀灶神,俗稱「送灶王爺」。
婚俗
滿族舊時婚姻重視門第,盛行早婚和娶大齡女。這與旗內男子當兵出征,希望早育子女有關。貴族官宦人家,盛行指婚,多由朝廷指定結婚對象,一般旗人也有由族長指婚的情況。清代宮廷的「選秀」,是為皇帝及親王選妃,一般限定在八旗三品官內部遴選。八旗內男女年齡到十六、七歲,即可訂婚,男子訂婚與結婚年齡可能更小一些。婚姻由父母包辦,男方請媒人到女方說親,先後要去三次。每次都攜帶一瓶酒,到第三次才能知道是否成功。所以有句俗話「成不成,三瓶酒」。如果成了,女方父母向男方要彩禮,豬、酒、櫃、衣服、首飾等。男方送的彩禮,全部作為姑娘的財產。舊時滿族結婚過程較為繁多,有議婚、小定、大定、過禮、送日子、開鎖、送嫁妝、迎娶、坐帳、合巹、分大小、回門和住對月一整套過程。結婚時,新娘要在洞房炕上坐帳一日,稱為「坐福」。晚間在地上放一桌子,桌上放兩個酒壺和酒盅,新郎新娘手挽手,繞桌子三圈後飲酒。炕上點燃一對蠟燭,通宵不熄,房外一人或數人唱喜歌,名曰「拉空家」,或有人用黑豆往新房窗戶上撒,熱鬧一兩個小時後自散。三日後新郎新娘回娘家。
喪葬
滿族的喪葬也有一個演變過程。受自然地理環境等因素的影響,滿族先民的喪葬儀式比較簡約、粗疏,曾經有天葬、土葬、獸葬、樹葬、水葬、火葬等形式。入關前,滿族以火葬為主,自順治帝後期起,受到漢民族文化的影響,滿族普遍改成棺材土葬,並結合本民族特點,形成了滿族的特色葬俗。乾隆以前,各地駐防旗人由於要將死者及其遺屬送回京中故旗,所以仍保持了火葬,而將骨灰裝殮回京。乾嘉以後,允許駐防旗人在當地安葬,也改為土葬。早期滿族貴族有人殉之俗,後改為剪發代殉和焚燒紙扎的奴僕。在農村地區,不準許在西炕和北炕死人,因為門是活人出入的地方,因此,死人入棺後,只能從窗戶抬出。人死後,在院子西邊立一桿子,高一丈五尺左右,上掛布幡,幡長九尺,用紅布和黑布做成。幡的頭和尾是黑布,中間四條是紅布。出殯時,親友要搶幡上的布,給自己孩子做衣服,認為可避邪,不做噩夢等。今天廣州滿族保持完整的滿族墳場,仍能看到滿族葬俗的一些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