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新資計算
1、婚假工資發放標准
法律主觀:關於婚假工資發放標准,為你做出如下回答:根據《勞動法》第五十一條、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婚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合同約定不明確的,應當按照集體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都沒有約定的,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勞動者正常勞動時間工資報酬支付工資。一般應當基本工資、崗位津貼、職務工資、工齡補貼照發。另按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晚婚的,婚假視作出勤,不影響全勤評獎和工資福利待遇。
法律客觀:《工資拆缺宏支付暫行規定》第十旅冊一條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扮改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2、勞動法對婚假的規定是什麼?婚假工資如何計算呢?
勞動法關於婚假的規定新《勞動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條:在法定節假日、婚喪嫁娶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新勞動法規定婚假是唯一的,所謂法定,根據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
1.按法定婚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婚假3天。
2.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個地方工作的,視距離遠近,給予距離假。
3.探親假(探望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再給假。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休假。
晚婚假取消已坐實
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修改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新《計劃生育法》刪除了鼓勵晚婚晚育的規定,提倡符合法律規定生育子女的,可以享受延長產假的相關獎勵及其他相關社會福利。取消「晚婚假」也塵埃落定。
作為一個80後,趕上了獨生子女政策,高考改革,二孩開放,取消晚婚假,延遲退休,而我的醫學專業趕上了醫改。
對此,國家衛生計生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表示,取消晚婚晚育假的原因是,目前男女初婚年齡達到25歲左右,初育年齡達到26歲以上。鑒於這種新的生育行為,國家不再特別鼓勵晚婚晚育,因為年齡太大不利於母嬰的安全和保健,也不利於大齡婦女的健康。
婚假工資怎麼計算呢?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職務(崗位)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准高於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的,按照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的標准確定。
勞動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可以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當是工資集體協議。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沒有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按照勞動者正常出勤所在崗位(職務)月工資的70%確定。
按照上述原則計算的節假日工資基數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婚假工資發放標准
1、根據國家關於婚假的規定,員工結婚,當事人所處的公司或是單位需要給予新人3天法定婚假,婚假假期在3天之內的工資照常發放,如果超過3天,國家並沒有明確規定。
2、當事人與單位簽有勞動合同,那麼婚假工資發放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若是簽訂的是集體合同,且集體合同工資高於勞動工資,那麼婚假工資按集體合同的工資發放。
3、如果當事人和用人單位沒有簽訂任何合同或者協議的的,婚假假期工資的計算方式是按當事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時的每月工資的70%來計算。
4、若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中都沒有工資標準的規定,那麼就需要集體商議後決定婚假工資。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因此,婚假期間,職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均不受影響。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一、企業發放工資的要求是:
1、工資支付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數額,支付給勞動者本人,由本人簽收。
2、用人單位發放工資應該給付工資憑證,嚴格防止用人單位做假工資單,存摺上一部分,現金一部分,以此少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少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也可以顯示勞動報酬的透明度。過去習慣用工資條的形式。職工憑借工資條,可以掌握自己的收入狀況,如果出現問題,也可以作為憑證,同時在訴訟時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3、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推遲30天以上就構成拖欠。
二、工資發放程序:
1、每月5日前,人事行政部提交員工上月考勤及人事變動至行政副總裁審核後移交財務部;
2、每月8日前,業務部門提交經審批後的上月績效考核及業績提成統計表至財務部;
3、每月10日前,財務部核算上月員工工資,並提交行政副總裁審批;
4、每月15日,財務部根據公司管理層審批後的工資表發放工資;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一條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
第十二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2]
第十三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准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准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4、休婚假期間工資怎麼算
法律分析:婚假工資計算:簽有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計算;簽有集體合同,且集體合同工資高於勞動工資,按集體合同的工資計算;沒有簽訂任何合同或者協議的,婚假假期工資的計算方式是按當事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時的每月工資的70%來計算。1、按法定結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結婚的,享有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結婚的,課享受15天婚假(含3天法定婚假)。3、晚婚的軍隊人員,除享有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即最多可享有22天的婚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生育條例和辦法中都有對晚婚晚育者進行獎勵優待的具體規定。國家規定的基本婚假一般為3天,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或者規章在此之外都又規定了晚婚獎勵假,時間有長有短。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重慶:婚假5天+晚婚假10天=15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5、婚假15天工資怎麼算
一、婚假15天工資怎麼算
1、婚假15天工資計算方式如下:
(1)簽有勞動合同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計算;
(2)簽有集體合同,且集體合同工資高於勞動工資,按集體合同的工資計算;
(3)沒有簽訂任何合同或者協議的,婚假假期工資的計算方式是按當事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時的每月工資的70%來計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二、婚假國家法定是多少天
法定的婚假是3天。婚假是員工結婚時給予的假期,並由其所在單位如數支付工資,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政策,也是一種對員工的精神撫慰,同時也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對於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