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遷戶口怎麼遷
1、離婚以後再婚戶口怎麼遷
離婚後戶口如何遷到再婚家庭,大部分夫妻在結婚以後都會把戶口遷在一起,但若果感情破滅,夫妻離婚之後戶口的遷出又成了一個難題,以下分享離婚後戶口如何遷到再婚家庭。
離婚後戶口如何遷到再婚家庭1
(1)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前孝,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
(2)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姿悔缺調解書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並在戶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戶日期和原因。
夫妻離婚後,戶口除了可以辦理遷移,如回遷回結婚前原戶籍所在地、遷往經常居住地外,還能怎麼辦呢一般來講,還有以下的處理方式:
1、另立門戶。由於戶口政策各地規定多有不同,另立戶口的條件也會因時因地而異。一般情況下,需要有獨立的房產,並符合當地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的條件方能辦理。如果是訴訟離婚或者調解離婚,還需要憑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相關部門辦理。
2、再婚後再遷。如果離婚後再婚,可以在離婚後將戶口遷往再婚一方對象的戶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續和證明,除了參照上述所說的,還必須具體了解當地的戶籍政策和細則。
3、不遷出。夫妻雙方離婚後,女方戶口並不是一定要遷出,而還可以繼續留在男方處。這是因為,夫妻辦理離婚手續時,會在戶口簿上加蓋「離婚」公章。當然,如果夫妻有遷出約定或者有判決書裁決或調解書要求等情況,則女方必須遷出。
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一、離婚後再婚戶口如何遷
1、訴訟離婚
(1)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跡辯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
(2)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並在戶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戶日期和原因。
2、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中,辦理戶口遷移,必須先落實後落戶的地址,取得落戶的地址同意遷入的證明,再到現在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最後才由本人帶著相關材料到落戶地的公安機關辦理遷入手續。
二、再婚後遷戶需要哪些材料
1、先向遷入地負責戶籍管理的公安部門咨詢,了解戶口遷入申請所需要提供的證件和材料,然後提出戶口遷入申請,一定要在提交申請的時候按要求提供各種證件和材料,如再婚的結婚證等。
2、遷入地戶籍主管部門審核申請書和所附材料,如果通過審核,則簽發《准予遷入證明》;如果不符合遷入條件,公安機關會給出具體解釋;如果是提交的材料不齊全而無法通過審核,則會給出說明,申請人按說明再補充材料進行重新審核。
3、然後咨詢現戶籍地派出所申請遷出所需要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再攜帶各種證件材料和准遷證,到現戶籍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最後,持各種證件材料和准遷證、戶口遷移證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
離婚後戶口如何遷到再婚家庭2訴訟離婚戶口遷出辦理程序
1、對於訴訟離婚的這種情況,離婚當事人可以拿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一般這種都是行得通的,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
2、會發生一種情況,就是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不不交出戶口本,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並在戶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戶日期和原因。
協議離婚的戶口遷出辦理手續
公安局那邊規定,戶口的遷移是要有落戶的地址,才能給你順利的拿下來的,
辦理戶口遷移,就必須先落實後落戶的地址,取得落戶的地址同意遷入的證明,再到現在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最後才由本人帶著相關材料到落戶地的公安機關辦理遷入手續。
每個省份對於離婚戶口的遷移具體辦理手續都不盡相同,如需要准備什麼材料和證明等,如果不清楚地方如何辦理離婚戶口遷移手續,也是可以到當地的公安局去詢問情況。
一、離婚後戶口遷移手續
1、到目前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2、辦理遷入手續。
《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3、不同省區戶口原則
對戶口遷移手續問題還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如果不明白如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亦可到當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進行咨詢。
二、離婚後孩子的戶口怎麼解決
按照我國戶籍管理規定,小孩的戶口可隨父也可隨母,那麼夫妻離婚後孩子戶口如何解決?一般由以下幾種解決方式:
1、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2、如果小孩未滿18周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3、如果孩子年滿18周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
4、年滿18周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離婚後戶口如何遷到再婚家庭3
一、離婚後戶籍該怎麼辦?
1、遷回原戶籍所在地
遷回原戶籍是指遷回爸爸媽媽的戶籍。可是要歷經一系列的程序流程,最先要徵求村團體的`允許,隨後再提交申請,申請辦理獲得准許以後才可以遷回原戶口。僅僅離婚戶籍如何遷回娘家人呢?
離婚後的戶口遷移,女性通常是遷出的一方,這並不是防礙戶口遷移手續的開展。有關,離婚戶籍如何遷回娘家人,在我國《戶口登記條例》中第10條、第13條和第19條都作了有關要求。中國公民能夠依據本地戶口的相關要求,原戶口所在地允許遷回的,能夠就回遷回婚前原戶口所在地。
2、另立一個獨立戶籍
戶籍離婚後怎麼辦?另立一個戶籍是和丈夫或是是妻子分離的前提條件下單獨立戶,盡管還是一個戶籍詳細地址,可是戶籍在法律法規實際意義上是分離了,或許遷回戶籍地得話,也要資詢本地的戶籍管理部門。
3、有關小孩的戶籍的難題
一般來說夫婦彼此離婚後,歷經人民法院的判斷,假如孩子撫養權歸誰,小孩的戶籍就跟哪一方走。這一難題實際上是個蠻關鍵的難題。
假如是一個大城市裡的人與一個大農場里的人結了婚,隨後就非常容易產生那樣的難題,又想為了寶寶的發展前途考慮到可是夫婦兩人又不捨得舍棄自身的孩子撫養權。
這就會變為一個十分繁雜的難題了。假如小孩判給的是女性,小孩的戶籍還要隨女性的挑選,有將會會歸到外公的戶籍上,有將會會去女性另立一個戶籍,也是將會維持在原先的戶籍。
4、戶籍維持不動
盡管挑選了離婚,可是依然能夠挑選維持戶籍不動,前提條件是彼此都允許,並且不容易對相互的衣食住行導致危害。
一般來說,挑選這類方法的人不多,由於終究早已離婚,同用一個戶籍是多少會一些難堪,並且如今離婚的夫婦年紀都較為小,大部分是會再次剛開始第二段婚姻生活的,因而終究會還是要遷出戶籍的。
2、戶口遷移二婚怎樣辦理?
二婚遷戶口的流程如下:
1、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申請遷入
2、戶政科簽發《准遷證》、持《准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3、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3、二婚戶口怎麼遷需要什麼手續
二婚戶口遷需要的手續如下: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證;
2、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注源配賀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雹派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賣培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4、離婚後再婚後戶口怎麼遷過來
一、離婚後再婚後戶口怎麼遷過來
1、離婚後再婚後戶口遷移程序如下: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取得同意;
(2)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並取得開戶籍證明;
(3)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4)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可以根據規定,結合當地具體情況,制定單行辦法。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二、離婚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辦理離婚需要以下材料:
1、當事人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本;
2、離婚協議書;
3、結婚證;
4、當事人的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二婚帶孩子怎麼遷戶口
二婚孩子戶口遷移的流程如下:
具體材料如下:
(1)當事人的戶口本及身份證原件、遷出地的集體出具的同意戶口遷出證明、戶口遷入地的集體及戶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證明。
(2)當事人的遷移戶口申請書、結婚證、戶口遷出地的計生部門開具的生育證明等;
其次,去戶口遷出地的派出所戶籍科,申請領取戶口遷移證並注銷原戶籍的常住戶口。
二婚孩子戶口遷移要在當事人的配偶及當地的集體都同意接收當事人的戶口的前提下,未成年子女的戶口才可以隨遷。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申請遷入戶口,並填寫未成年子女隨遷單。然後再去戶口遷出地的派出所戶籍科,申請領取戶口遷移證並注銷原戶籍的常住戶口。
如果是協議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先告知戶籍民警要進行離婚後小孩戶口辦理,需要帶好申請材料:
1、到民(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政部門先領取離婚證;
2、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3、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准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根據情況不同,會有差異)
4、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5、《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
如果是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先告知戶籍民警你要上戶口,帶好申請材料,則需要:
1、先持離婚判決及判決生效證明書(證明書可以是原法院經辦人簽署書面意見加蓋法院印章或業務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持戶口本到擬遷入地派出所開具准遷證;
3、持准遷證到原戶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遷證上簽署准予遷出意見,再將准遷證交遷入地派出所即可。
上面說的是孩子已經上戶口,需要遷移的情況,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6、再婚戶口怎麼遷到男方家裡
公民如果離婚後再婚時,就應該拿著自己的戶口和現任丈夫的戶口本,再帶著結婚證明,去當地的派出所修改戶口。
1、除夫妻雙方戶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戶成員分開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戶
2、在原家庭戶住所外,新建(購)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戶
由於要求分戶的男女是已經辦理了離婚手續或者拿到了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因此男女雙方的婚姻關系已經解除,如果房子已經分給或判給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戶口遷移出來,如在當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直系親屬,應將戶口遷到固定住所或直系親屬處。如果沒有,則可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經責任區民警調查核實後,將戶敏頃口掛靠在街道集體戶。
一般辦理婚遷戶口手續流程大概如下:
第一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第四步: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第五步: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第六步:戶政科簽發《准遷證》第七步:持《准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野寬
第八步;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條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一千零五頌拿亮十五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