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福利是轉正之後才有的嗎
1、試用期領證轉正後有婚假嗎
試用期間也是勞動合同存續期間的一個部分。因此從法律角度看,轉正後是可以享受婚假的。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關系還處於非正式狀態,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相關法律的規定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僅限於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相關法律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試用期是什麼?
1、試用期一般是勞動者新入職一個單位的崗位後,由於用人單位對於勞動者實際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態度不太了解,所以會先設置一定期限作為試用期,以用這段時間來觀察和考核勞動者是否滿足該崗位的職責要求。
2、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2、勞動法規定婚假是入職後才能有嗎
法律主觀:2017《勞動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新勞動法拆缺宏婚假規定就這一條,所謂法定,就根據根據扮改《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新勞動法婚假規定是一個指導性的規定,具體適用起來則根據《計劃生育條例》中的詳細規定。婚假工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也就是說,帶薪休假。如果是在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規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會額外得到7天假期的獎勵。如果晚婚者在城鎮里居住但是沒有工作的,或者是私營企業的老闆,一般由居委會或者鎮政府給予相應的晚婚獎勵。如果晚婚者是私營企業的雇員,老闆也應當給他們婚假,假期時間和在國有企業一樣。
法律客觀:《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第十一條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第十二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旅冊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3、試用期領證轉正後有婚假嗎
法律分析:可以。在試用期間結婚領證,不需等到轉正就可以休婚假的。試用期是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者在試用期限內享有的權利及義務等均與正式員工相同,均有完全的勞動權利。而休婚假是屬於勞動者的權利之一,故試用期員工可以享受婚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4、婚假是工作滿一年才有的嗎
法律分析:不是,入職就有,在一個單位上班是否滿一年不是可否享有婚假的法定條件。上班不足一年的員工,如果具備法定結婚條件並辦理了結婚結記手續,是可以正常享有婚假的。在法律或行政法規中,還沒有上班不足一年不能享受婚假的規定。但是,有的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有的會就這類問題進行特別約定,如果有了約定則應按合同約定來辦理,如果沒有約定可以正常申請享受婚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5、公司婚假要在入職後領證才能享受嗎?
公司的婚假並非是要在入職訂正後才可以享受的,因為相關的法律規定,婚喪假1到3天,結婚雙方不在同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佳林用人單位職工婚假三天,即符合晚婚條件的,享受獎勵假期到30天
6、婚假必須轉正以後才能享有嗎
法律分析:試用期間也是勞動合同存續期間的一個部分。因此從法律角度看,轉正後是可以享受婚假的。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關系還處於非正式狀態,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不合格辭退流程
《勞動合同法》第21條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39條和第40條第1項、第2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第39條規定了六種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的情形;第40條第1項、第2項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在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或支付一個月工資代通知而且在按照法定標准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其實在實踐中,企業經常用的就是以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辭退處於試用期的勞動者,即《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1項規定的,在試用期間勞動者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具體到了勞動者不符合那一條錄用條件,舉證責任在於單位。而最有力的證據之一就是招聘廣告。實踐中,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辭退勞動者的,經常面臨的問題是;錄用條件欠缺或設計存在瑕疵,結果在辭退問題上碰壁,為此付出不必要的辭退成本。
試用期是企業一種常見的考察員工的手段,但是員工在試用期內也是可以享受合法的權益的。而且試用期是不能超過國家的相關規定的,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7、婚假是轉正後才有效么
法律分析:不是的,因為試用期間也是勞動合同存續期間的一個部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8、婚假必須轉正以後才能享有嗎
法律分析:法律沒有規定試用期不可以享受婚假,因此,在試用期內,員工是可以向用人單位請婚假的。國家關於婚假的規定: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法律依據:《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