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戶口如何補辦出生證
1、遷戶口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補辦一個即可。首先,需要憑戶口本和身份證,去所在地的公安機關開具《出生醫學證明》遺失證明;第二步,憑遺失證明,到孩子出生醫院的醫務處,開具第二個證明;第三步,拿著這兩個證明,到孩子出生醫院的產科,可以補辦一個「出生情況說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2、小孩轉戶口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辦?
一、轉戶口沒出生證
轉戶口沒有出生證是不能轉的,要先補辦出生證明。
二、出生證明補辦指南
補辦對象
因未領取或遺失等原因而申請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的。
辦理材料
1、出生證遺失證明
2、《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可到區婦幼保健所領取表格並填寫)
3、出生醫學記錄復印件
4、父母雙方戶籍本(如小孩已入戶,須含小孩戶籍本);(原件+復印件)
5、結婚證(離婚證及撫養證明);(原件+復印件)
6、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太原市出生證明補辦材料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憑遺失證明到區婦幼保健所領取並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
2、申請人持《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及遺失證明到原助產單位申請領取出生醫學記錄復印件,助產單位提供出生醫學記錄復印件,並在申請表上加具意見並蓋單位公章。
3、申請人將申請表、遺失證明、出生醫學記錄復印件以及父母雙方戶籍本(如小孩已入戶,須含小孩戶籍本)、結婚證(離婚證及撫養證明)、身份證提交區婦幼保健所,其中戶籍本、結婚證(離婚證及撫養證明)、身份證審核原件,保留復印件。
三、出生醫學證明
《出生醫學證明》是由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印製,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統一編號。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主管全國《出生醫學證明》工作,委託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出生醫學證明》的具體事務管理工作。
《出生醫學證明》必須由批准開展助產技術服務並依法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證》的醫療保健機構簽發。
2014年1月7日昆明已經發出雲南首份新版出生證。中國新版出生證明與舊版相比增加了6項防偽標識,在陽光下可以看到若干處隱形的防偽標識。
綜合上面的介紹,轉戶口時沒有出生證明可以補辦學生證,然後再辦理轉戶口。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紹後,對於被辦出生證流程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