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遷戶口怎麼遷
1、遷戶口流程怎麼走
戶口遷移流程如下:
一、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遷入申請;
二、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三、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辦理戶口遷移,分別根據以下情況,提供需要的材料:
1、一般遷戶口要本人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復印件等材料,去往當地的戶籍登記機關進行申請遷入,具體提供的資料要根據當地的部門出具的程序為准,主要分為以下情況:
(1)結婚遷移戶口,持合法的結婚證、離婚證;
(2)建房、購房遷移戶口,要持住房證明、房卡;
(3)退伍、轉業、復原遷移戶口,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必須要有原來戶口登記處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4)大學生入學遷移戶口,要入學通知書、本人身份證;
(5)公職人員遷戶口要有錄用證明和《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6)離休人員遷移戶口要離休證;
(7)如果是戶口遷入,則需要遷出人的戶口簿,農業戶則要有遷入地當地鄉鎮府和村委同意入戶的證明。
2、如果有房產證的,辦理戶口遷移要提供以下材料:
(1)書面申請;
(2)遷移人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
(3)遷移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在銀行抵押需復印件加蓋銀行印章);
(5)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6)孩子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若無房產證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2)《商品房預告登記證明》或《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回執原件及復印件;
(3)購房全款的發票。
4、年老投靠城鎮地區成年子女落戶的,需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已退休的不受年齡限制),以合法固定住所為原則,以經常居住地登記為基本形式。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請書(父母、子女雙方簽字);
(2)子女、父母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
(3)關系證明(獨子證或原戶籍資料或人事檔案等);
(4)退休證;
(5)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6)實際居住證明。
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五、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六、戶政科簽發《准遷證》;
七、持《准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八、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上述戶口遷移流程為一般的戶口遷移流程,結婚後遷移戶口的,戶口遷移流程稍有不同。具體有以下三種情況:
1、結婚後遷戶口(夫妻戶口同省不同市)
(1)持結婚證和女方戶口簿,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並且開具「戶籍證明」;
(2)持雙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後,可以網上遷移,也可以拿「戶口准遷證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戶口遷回來;
(4)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2、結婚後遷戶口(夫妻戶口不同省)
(1)持結婚證和女方戶口簿,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並且開具「戶籍證明」;
(2)持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後,拿「戶口准遷證明」到女方戶籍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
(4)持男方戶口簿,女方戶口遷移證,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5)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申請人應按規定交納《准遷證》及《遷移證》工本費,每證4元。
3、結婚後遷戶口(市內戶口遷入)
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周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計劃生育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2、遷戶口的流程
遷戶口的流程如下: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6、戶政科簽發准遷證;
7、持准遷證開遷移證;
8、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遷戶口需要的手續因遷移事由不同而不同。一般情況下主要包括,在職證明、遷移人的戶口本和身份證,申請遷入戶口地的入戶申請表,個人養老保險實繳信息單,列印年限不同地方要求不一樣,房產證明單,房管局列印,學歷證書,房產證,檔案機構開具檔案存檔證明,申請遷入公安機關遷戶聯系函,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准遷證明,如有孩子,出生證明。不同的事由,證明不同,可以提前咨詢遷移當地的派出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戶口遷出要本人回去嗎
辦理准予遷入手續,本人不去可代,但應當備齊所有需要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必要時需提供授權委託書。辦理戶口遷出手續,本人不去可代辦,代辦人應為原籍戶內成員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遷入證明遷出地留存聯、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遷出地派出所審查符合後,開具戶口遷移證。辦理戶口遷入手續,最好本人前往,因為入戶時列印的常住人口登記表需要你對其中的項目內容進行確認簽字,現場採集本人人像照片錄入系統,別人代替不了。此環節需攜帶准予遷入證明遷入地留存聯、戶口遷移證、身份證、擬入戶居民戶口簿新立戶的不需要。
3、戶口遷移手續怎麼辦理
1,凡需要遷移戶口的;必須收當事人提出申請;2,提供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屋產權證等資料;3,並經過戶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遷移的意見;4,戶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會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戶口的意見;5,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出戶口遷移證;6,攜帶上述資料,去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落戶即可。買房戶口遷移手續
第一階段:准備資料 辦事部門:原籍派出所、房管局、貸款銀行等准備材料:
1、戶口薄或(戶口薄要求首頁有省公安局廳章+派出所戶籍專用章+承辦人簽章)
或戶籍證明(如果戶口薄無法提供,則可以在戶籍所在地開具戶籍證明)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名字准確,身份證號無誤)
3、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購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復印件(未辦房產證者提供) 和商品房備案證明(附在購房合同內)
5、房屋信息御耐摘要(市房管局開具)
6、不動產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按揭買房者提供) 還款證明(在貸款銀行開具連續六個月還款記錄證明)
8、《門牌號證明》(建議先在小區物管處開具《入住證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開具)
9、填寫《入戶申請表》
第二階段:准遷證辦理
辦事部門:成都各個公安局辦證中心 辦理事項:持准備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准予遷入證明》。辦理費用:4元 。
注:除了房屋所在地區公安局辦證中心外,還可以至成都市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限中心城區)
小竅門:成都市公安局辦證中心對資料審查稍微松一些,如果在區公安局辦證中心無法辦理,可以嘗試在市公安局辦理。
如有人隨遷,請准備隨遷人員關系證明材料:
1、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小孩出生證明或獨子證原件及復印件;(未成年人隨遷)
祥拆謹 3、失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夫妻失業投靠)
4、退休證謹基原件及復印件;(老年人投靠子女)
5、隨遷人員的戶口薄和身份證。
第三階段:原籍下戶 辦事部門:戶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 持准遷證、戶口薄、身份證原件在原籍辦理下戶手續,拿到《戶口遷移證》。
小竅門:可以由親朋好友代辦。
最後階段:上戶 辦事部門:成都各個公安局辦證中心 辦理事項:持戶口遷移證、身份證、一寸照片,至辦理准遷證的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上戶手續。
辦理費用:6元
小竅門:如果辦證中心沒有要求換身份證,也可由他人代辦。
以上是由我為大家整理的有關買房戶口遷移手續相關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能給大家帶來方便。
4、辦理遷戶口的一般流程
先由戶口遷移辦理的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再經過遷移目的地的戶口登記派出所審核,符合遷移條件的,報上一級分(市)縣局審批,審批後出具《准予遷入證明》。當事人憑《准予遷入證明》回到原戶口所在地下戶,由遷出地派出所出具《戶口遷移證》。當事人再憑《准予遷入證明》、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到遷移目的地的戶口登記派出所上戶。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准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准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5、遷戶口怎麼遷
遷戶口流程如下:
1、申請人攜帶上述材料到遷入地提出申請,並提交材料;
2、派出所審核材料確認無誤後頒發《准予遷入證明》;
3、請人攜帶《准予遷入證明》到原戶籍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遷移證》;
4、遷移證.身份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
遷戶口材料: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十六周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補辦戶口遷移證:
1、交戶口遷移證丟失的情況說明和書面補辦申請;
2、學校出具何人何時何因遷往何地的證明;
3、已經報案的要出具丟失遷移證的報案證明;
4、往屆畢業生必須出具遷往地派出所未上戶的證明和戶口遷移證存根的復印件;
5、戶口遷移證存根在遷出地的公安機關查找;
6、學校保衛處不辦理補辦戶口遷移證的手續,必須自己憑以上證明補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辦理戶口遷移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到你現在戶籍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出戶口的遷移證再持遷移證、身份證再回到原籍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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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怎樣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辦理
遷戶口需要的手續辦理如下: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以及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6、戶政科簽發《准遷證》;
7、持《准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8、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辦理戶口遷出手續,本人不去可代辦,代辦人應為原籍戶內成員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遷入證明(遷出地留存聯)、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遷出地派出所審查符合後,開具戶口遷移證。
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