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禮金官司多久內可以
通常訂婚彩禮錢是不能要求退回來的,符合法定條件的才能要求退回彩禮。彩禮,在一些地區又稱聘禮,是指男女雙方戀愛關系基本確定以後,按照當地習俗,男方在婚前給予女方一定數量的現金或財物,表示其欲與對方締結婚姻的誠意。但最後如果婚沒結成,就會導致糾紛的產生,出現法律風險。
一、訂婚彩禮錢法律上能要回來不
1、雙方還沒有辦理結婚登記;
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沒有一起生活的;
3、給彩禮的一方因為給付彩禮而生活困難的。
二、訂婚彩禮錢怎麼退
1、直接退還
在男女雙方分手之後,男方是有權利要回彩禮錢的,這個時候如果女方同意的話那麼直接退還男方彩禮錢的數目即可。
2、協商退回
一般在分手之後,男方可以直接要求女方返回彩禮錢的,如果女方一時之間無法退還或者不想退還的話,可以要求找中間人協調。男女雙方直接也可以直接協議在某個日期之間女方返還彩禮錢。
3、走法律程序
如果上述兩個方法都無效的話,那麼男方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要求女方退還彩禮錢。在沒有進行結婚登記的情況下,即使是已經同居了,女方依舊需要退還男方彩禮錢。
男方可以要求返還財物的幾種情況:
1、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即男女雙方約定訂婚時給付一部分彩禮,等到結婚再付剩下的情形,雙方感情一旦破裂,女方就應當把彩禮返還給男方。
2、雖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男女雙方領了結婚證,但是因為一方或者雙方工作的原因,無法在一起生活。在這期間,他們因為種種原因,又覺得不合適,提出離婚,這種情形,一方提出讓另一方返還彩禮,是可以返還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因一方在結婚時要求另一方給付一大筆彩禮金,另一方是迫於無奈四處借債給的,給付彩禮已導致其出現生活上的困境,現因雙方感情不和,接收方提出結束戀愛關系,這樣的情形下,給付彩禮方可以要求接受方返還彩禮金。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訂婚禮金可以退還嗎
法律分析:一、訂婚禮金是否可以要求退還:按婚姻法的規定,如果沒有登記結婚,彩禮應當退還。彩禮應該退還,可以起訴要求退還彩禮,如果沒有登記結婚,彩禮應當退還。不退還可以起訴索要。可以起訴,要求女方返還彩禮。可以應當退還: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也就是說,如果你們尚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可以請求返還彩禮。如果你們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則只能在離婚時出現(二)、(三)兩項情形時方可請求返還彩禮。法律上的結婚以在民政部門登記的時間為准,不以農村辦理結婚儀式為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3、訂婚彩禮什麼時候給
法律主觀: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 彩禮 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 結婚登記 手續的;(二)雙方辦理 結婚 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 離婚 為條件。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譽納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薯亂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慶手沒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4、訂婚禮金退還法律規定
一、訂婚禮金退還法律規定
1、訂婚禮金退還法律規定如下: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條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訂婚前和彩禮錢一樣嗎
不一樣,訂婚錢和彩禮錢區別:
1、結婚彩禮,也有的地方稱為聘禮、納彩等,是中國幾千年來的一種婚嫁風俗。按照這種風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為妻時,應當向女方家下聘禮或給彩禮;
2、訂婚禮金,這個根據地方習俗有所不同,有些地方,訂婚禮金是屬於彩禮當中的一部分,可在訂婚是部分給,結婚再給等形式;
也有訂婚時給禮金後,結婚時就不需要再給彩禮錢了;
3、訂婚禮金據說是給女方的,女方可以自行留著;彩禮錢是給女方父母的,以表達養育之恩。訂婚禮金或者是彩禮錢基本上多用於買傢具、家電、衣服等等,也有將彩禮錢直接作為女方嫁妝由其自由支配使用。
5、彩禮打官司能要回來嗎
可以。想通過起訴要回彩禮的,先寫好起訴書,一式二份,然後持本人身份證,到法院立案庭申請立案,等待開庭通知即可。
彩禮錢可以起訴要回,具體情況如下:
(1)解決彩禮糾紛時應遵循的原則。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系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
(2)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持返還請求。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持;
(3)必須是當地確實存在婚前純坦給付彩禮的習俗;
(4)要區別彩禮給付時當事人的主觀意願;
(5)給付彩禮後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並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對於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持;
(6)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可以返還。
返還彩禮訴訟需要哪些證據
(1)證明男女雙方當時正處於談婚論嫁的狀態:可藉由雙方的簡訊、微信等通信工具的聊天記錄,或者舉行過訂婚儀式、拍婚紗照等行為反映出來,表明雙方有談婚論嫁的意向。需要強調的是,談婚論嫁和談情說愛是正褲頃有區別的,單純的情話表白也是不能反映雙方談婚論嫁狀態。
(2)證明給付了財產的證據:如果是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的禮金那麼就要提供銀行轉賬明細,若是購買房屋或者車輛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資證明,因為按照我們的日常生活經驗,將大額財產登記在戀愛對方名下一般都是用來當彩禮。
(3)證舉陸明給付彩禮是當地的風俗:當地的風俗習慣可以聽取當地媒婆、村「兩委」相關負責人等人的意見,必要時可作為證人出庭作證。
離婚的時候,男方當然是可以向女方提出彩禮返還請求的。不少女方並不願意返還彩禮,對於此種情形,男方是可以向法院起訴的。提出訴訟請求的時候,需要向法院提交相關證明自己滿足起訴條件、且女方也滿足了彩禮返還條件的材料。
綜上所述,採取起訴的方式,彩禮可能可以要回來,也有可能不可以。若是男女雙方根本沒有登記結婚,那麼此時法院一般都會判決女方返還彩禮。對於已經登記結婚了的情形,若是可以拿出相關證明婚後並沒有在一起生活的證據,也是可以要回彩禮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6、訂婚禮金退還法律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
若彩禮被法院判決需要退還而不退的,可能會被法院強制執行但不算犯法。彩禮返還的法定條件為以下三種:1、雙方未領取結婚證;2、雙方雖領取結婚證,但未共同居住;3、一方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符合以上三種情形的,在主張彩禮返還時,才有可能會得到法院的支持。若是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法院一般不會判返還彩禮。彩禮是指婚姻關系當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親屬依據習俗向對方(主要指女方)及其親屬給付的錢物。給付彩禮的行為,雖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彩禮在性質上是屬於「附解除條件的贈與」。即「在廣大的農村地區,老百姓操勞多年,傾其所有給付彩禮,是迫於地方習慣做法,為了最終締結婚姻關系,不得已而為之的。這種目的性、現實性、無奈性,都不容否認和忽視。作為給付彩禮的代價中,本身就蘊涵著以對方答應結婚為前提。如果沒有結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時彩禮如仍歸對方所有,與其當初給付時的本意明顯背離。」而且,依據「作為給付彩禮的代價中,本身就蘊涵著以對方答應結婚為前提」這一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7、如何起訴訂婚彩禮退還
起訴返還彩禮的流程是需要先到法院提交起訴狀,只要法院受理了之後就是開庭審理,再者就是由法庭調查,最後就可以進行法庭辯論,只要確定好之後就可以給予判決的結果,這都是有法律流程的。一、如何到法院起訴返還彩禮?
1、提交起訴狀。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實行公開審理。對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將在開庭三日前通知雙方當事人。
2、開庭審理。大致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評議,宣判等幾個階段。如果提出迴避申請,需要說明理由。如果不提出申請或者申請被駁回,庭審將繼續進行。
3在法庭調查。審判長或審判員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自己的請求和主張,按順序分別舉證、質證。質證是當事人圍繞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針對證據有無證明力以及證明力大小,進行質疑、說明和辯駁。
4、法庭辯論。審判長或審判員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爭議焦點,圍繞全案事實、法律責任等發表意見。
5、在評議、宣判階段,合議庭或審判員將對庭審情況進行總結,對雙方當事人發表的意見進行評議,表明是否予以支持,並闡明理由。
6、如果是原告,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7、作為當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訴訟階段,都可以同對方當事人進行和解,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主持調解。如果不同意調解或未達成調解協議,人民法院將繼續審理並作出判決。
二、彩禮返還的相關情況有哪些?
(一)解決彩禮糾紛時應遵循的原則。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系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
(二)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持返還請求。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持,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一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持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持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三)必須是當地確實存在婚前給付彩禮的習俗。一般來說,彩禮問題主要大量存在於我國廣大的農村和經濟相對不發達地區,人們迎親嫁娶,多是按民風、習俗形成的慣例。如果當地沒有此種風俗存在,就乎跡老談不上給付彩禮的問題。對於不能認定為彩禮的、屬於男女交往間所為的給付財物如何處理,要視其具體情況及性質,由法院依法作出處理。
(四)要區別彩禮給付時當事人的主觀意願。一般來歲升講,彩禮的給付往往迫於當地行情及社會壓力而不得不給,完全自願給付且無任何附加條件的屬於一般贈與行為,如果沒有特殊規定,通常不予支持返還彩禮的請求。
綜合上面所說的,起訴返還彩禮一定要確定自己符合法定的事由才可以實施,一般在起訴時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流程來,同時需要有合法州喚的證據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勝訴權,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咨詢一下,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8、訂婚彩禮錢可以通過法律要回來嗎
如果滿足以下情況可以要回來:
1、雙方還沒有辦理結婚登記;
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沒有一起生活的;
3、給彩禮的一方因為給付彩禮而生活困難的。
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系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橘慧運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一般來講,彩禮的給付往往迫於當地行情及社會壓力而不得不給,完全自願給付且無任何附加條件的屬於一般贈與行為,如果沒有特殊規定,通常不予支持返還彩禮的請求。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持,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一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持返還彩禮請求;判決圓梁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持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碧笑,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9、訂婚彩禮錢法律上是怎麼判
《最高答跡迅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州寬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清此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 未辦理結婚登記 手續的;(二)雙方辦理 結婚登記手續 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您所述情況,如是訂婚給付女方的彩禮錢,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就分手的,女方應予返還。2、雙方如協商不成的,您可以起訴要求女方返還,法院查明事實後認定屬於彩禮,會判決返還的。3、彩禮糾紛訴訟時效為2年。 三、風險提示: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應當提供證據加以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後果。
10、關於訂婚彩禮,女方不願意。彩禮不退,怎麼辦?起訴?怎樣起訴?
可以起訴【婚約財產糾紛】,訴訟請求為要求對方返還彩禮。
對於下述幾種情形,彩禮是需要退回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家事法苑團隊陳貝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