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跨市遷戶口流程
1、江蘇鹽城遷戶口流程
1、夫妻雙方各持本人身份證、結褲並婚證、戶口本到要落戶的一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寫夫妻投靠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審核後開具同意接受戶口的准遷證;
2、持准遷證到要遷移戶口的一晌基方戶籍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出戶口的遷移證;
3、持遷移證、身份證、身份證、結婚證再回宴純謹到要落戶的一方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就可以了。
對於辦理結婚證的地方,其實我國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只允許去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申請辦理。這里就要注意了,除了對地域有限制外,同時對辦理結婚證的政府部門也有要求。所以,並不是隨便找一個政府部門,就可以順利辦理下來結婚證的。
2、跨市遷戶口需要什麼證件和流程
跨市遷戶口的流程是首先是需要登記結婚,因為沒有辦理登記結婚的話是不能夠遷戶口的,其實就是需要遷出方,在本地開具相關的戶籍證明信件,之後就是將遷出方的證明信交給遷入方的戶籍管理中心,等待審核。
所需證件: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遷出方的證明信等。
具體流程如下:
1、需要先登記結婚,因為沒有結婚證沒有辦法辦理遷移。
2、需要遷出方,在本地開具戶籍證明信,由當地的戶籍所出具,如果是農村戶口的話,要在當地開啟農村戶口證明,如果不開具的話就默認為城市居民。
3、要帶雙方的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到遷出方開具遷出證明信。
4、將遷出方的證明信,交予遷入方的戶籍管理所,保持電話正常有人接聽,過半個月左右戶籍所屬的公安分局戶籍科會給你打電話通知去取准遷證。這准遷證有兩聯。(切記!這准遷證有效期只有40天,別過期)。
5、帶上這張准遷證和你們兩的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到娘家派出所領遷移證。會撕走准遷證的其中一聯,同時給銷戶,所以切記在准遷證有效期內回去上戶,否則就成黑戶了。
6、帶上剩下一聯的准遷證、遷移證、和戶口本、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到你自己戶籍所屬派出所上戶就可以了。
跨市結婚戶口遷移手續戶口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不同省) :
1、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並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
2、持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後,拿「戶口准遷證明」到女方戶籍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
4、持男方戶口簿,女方戶口遷移證,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5、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二)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同省不同縣):
1、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並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
2、持雙方戶口檔納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後,可以網上遷移,也可以拿「戶口准遷證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戶口遷回來。
4、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戶口的遷移是需要完成一定手續辦理的,比如說因為結婚需要將自己的戶口遷往到配茄蔽偶戶口所行悔在地,這時就需要首先在戶口遷出地申請,然後再寫在相關的證明材料,前往戶口遷入地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3、跨省戶口遷移手續流程是什麼
現在很多人因為結婚、工作或者是學習的原因而需要遷移戶口,而在法律上遷移戶口是需要辦理一定的手續的,那麼跨省戶口遷移手續流程是什麼呢?下面一起來看看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吧。
一、跨省戶口遷移手續流程是什麼
1、申請人需要攜帶相關的遷移材料,到遷移目的地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去辦理一張准遷證。假如對方要求必須在當地要擁有自己的住房的話,那麼申請人還需要出示擁有自己名字或者是配偶名字的房產證,若房產證上登記的是父母兄弟的名字的話都不行。
2、然後申請人要到自己現在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還要出示准遷證,並且要請他們幫忙劃轉戶口關系。
3、申請人再到目的地的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確認戶口是否已經轉移,如果戶口已經轉移了的話,那麼當地的派出所會給申請人開具一張戶口遷入的戶口變動聯系單。
4、最後申請人一定要拿著戶口遷入的戶口變動聯系單到管轄該地的社區居委會去登記入冊,這個步驟很重要,切記。假如申請人遷過去之後是屬於集體戶口的話,那麼申請人可能就不需要這一步。
二、跨省戶口遷移所需材料有哪些
1、申請遷移戶口的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申請遷移戶口的本人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臘前掘
3、如果申請人是因為工作而申請遷移戶口,那麼還需要申請人所在的工作單位幫忙開具工作證明或者是新的勞動合同。
4、如果申請人是因為結婚而申請遷移戶口,那麼還需要攜帶自己的結婚證、房產證,而且房產證上登記的名字必須是申請人本人的名字或者是申請人配偶的名字,假如登記的是其他人的名字,那麼房產證就無效。
以上是關輪核於跨省戶口遷移手續流悔芹程是什麼的解答,各位需要遷移戶口的朋友可以詳細了解一下。每個人現在或以後都可能會面臨著遷戶口的問題,因而多了解該類問題會有助於您的日常生活,從而避免出現辦理錯誤。
4、南京跨區遷戶口流程
南京戶口遷移手續
按下面步驟辦理公民遷入(准遷)戶口手續:
第一步,應分清不同類型分別准備所列不同材料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戶口准遷手續。
第二步,當事人可持戶口准遷證(第二聯)和被遷移人戶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第三步,當事人持戶口准遷證(第三聯)和戶口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1、「三投靠」人員
「三投靠」人員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員。「三投靠」人員須憑以下手續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准遷手續。
夫妻相互投靠的,須憑結婚證、投靠方的戶籍證明及被投靠方的單位接收證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須憑父母戶口所在地的戶籍證明、子女所在單位的接收證明及相關父母、子女之間關系的證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須憑子女戶口所在地的戶籍證明,父母所在單位的接收證明及子女的出生證明材料。
2、工作調動人員
幹部、職工因工作調動需要遷移戶口的,可憑組織、人事、勞動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通知和遷入單位的戶口接收證明,到遷入單位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內勤民警發給戶口准遷證。
拓展資料:凡在市區購買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擁有房產同時具備穩定性生活來源,要求遷移戶口的,憑房產證,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區同意接收入戶的證明材料以及生活來源證明(包括營業執照、單位核章的工資單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派出所調查核實後,經分局審核,報市局戶政科審批後發給戶口准遷證。
法律依據:《南京市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第一百零八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戶口遷入本市城鎮,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組織、教育部門申請,憑相應材料到公安部門辦理。
5、跨市遷戶口怎麼辦理
戶口跨市遷移的操作流程是到遷入地的公安機關提出遷戶申請,按照公安機關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符合落戶要求的,當地公安機關會出具准遷證,到原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提出遷戶申請,公安機關出具遷出證明並注銷戶口,最後到遷入地辦落戶登記。一、戶口跨市遷移的流程是什麼?
第一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第四步: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第五步: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結婚證等)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二、戶口登記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
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
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盯雀遲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歲笑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凱李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第九條 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一條 被徵集服現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戶主持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注銷戶口,不發遷移證件。
第十二條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機關在通知人犯家屬的同時,通知人犯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事實上,跨市或者在同省內辦戶口遷移的操作流程都是一樣的,主要是跨市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必須要了解遷入地規定的落戶政策,各地方人民政府的人口結構和經濟發展狀況不同,所以落戶政策不能由國家強行規定。
6、異地遷戶口需要哪些流程?
異地遷戶口需要進行以下流程:
1. 到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注銷手續,提供本春畢人身份證、戶口簿等相關材料;
2. 到茄盯目標城市的居民服務中心或者派出所申請落戶,提供本人身份證、工作單位證明、租房合同或房產證明等相關材料;
3. 現場填寫《居民戶口登記表》並提交相應資料,經審核後領取新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城市之間遷移時可能會有一些差異性要求。因此,在具體操作前扒納芹最好先了解目標城市的規定和要求,並准備好相應材料以便順利完成遷移手續。
7、跨市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步驟
第一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第四步: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第五步: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結婚證等)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一、跨市結婚戶口遷移手續戶口需要的材料:
(一)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不同省):
1、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並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
2、持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後,拿「戶口准遷證明」到女方戶籍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
4、持男方戶口簿,女方戶口遷移證,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5、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二)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同省不同縣):
1、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並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
2、持雙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後,可以網上遷移,也可以拿「戶口准遷證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戶口遷回來。
4、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二、跨市結婚戶口遷移手續:
1、需要先登記結婚,因為沒有結婚證沒有辦法辦理遷移。
2、需要遷出方,在本地開具戶籍證明信,由當地的戶籍所出具,如果是農村戶口的話,要在當地開啟農村戶口證明,如果不開具的話就默認為城市居民。
3、要帶你們雙方的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到遷出方開具遷出證明信。
4、將遷出方的證明信,交予遷入方的戶籍管理所,保持電話正常有人接聽,過半個月左右你戶籍所屬的公安分局戶籍科會給你打電話通知你去取准遷證。這准遷證有兩聯。(切記!這准遷證有效期只有40天,別過期)。
5、帶上這張准遷證和你們兩的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到你老婆娘家派出所領遷移證。他會撕走准遷證的其中一聯,同時給你老婆銷戶,所以切記在准遷證有效期內回去上戶,否則你老婆就成黑戶了。
6、帶上剩下一聯的准遷證、遷移證、和你們家的戶口本、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到你自己戶籍所屬派出所上戶就可以了。
7、需要重新照相辦理身份證。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8、江蘇戶口遷移最新政策
江蘇省戶口遷移市農村地區公民可以申請向農村地區遷移戶口:
1、投靠配偶,戶口遷入的房屋為配偶或者其父母、子女所有;
2、現役軍人的配偶在本市城鎮無合法穩定住所、無合法穩定就業,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現役軍人父母的;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入的房屋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
4、父母在本市城鎮無合法穩定住所、無合法穩定就業,均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投靠成年子女,且子女在農村地區有合法穩定住所的;
5、戶口登記在學生集體戶的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在校和畢業學生,申請將戶口遷回原籍的;
6、本人在農村地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和承包土地,在現戶口所在地無合法穩定住所、無合法穩定就業的;
7、設區的市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江蘇省「跨省通辦」辦理流程:
1、申請人根據遷入地戶口遷移政策規定,向遷入地公安機關提出落戶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遷入地公安機關審核同意遷入的,可自願選擇「戶口遷移跨省通辦服務」。
2、遷入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准遷手續,將准遷信息推送遷出地公安機關,並告知遷出地公安機關申請人准遷信息及聯系方式。
3、遷出地公安機關在收到准遷信息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信息核查,聯系申請人核實戶口遷移具體情況,確認無誤後辦理戶口遷出手續,並將遷出信息告知遷入地公安機關。
4、遷入地公安機關收到遷出信息後2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核實確認無誤後通知申請人辦理落戶手續。
5、申請人持有的遷出地《居民戶口簿》,由遷入地公安機關進行繳銷或作遷出標注。
二、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