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戶口假離婚
1、假離婚可以上戶口嗎
可以遷回去,但據我所知,浙江遷戶必須離婚滿兩年。你最好先問清當地戶籍政策。
上戶必須是結婚狀態你們才能拿著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及戶口本上戶!如果夫妻雙方是獨生子女可以要二胎不罰款可以上戶,無論一胎是男是女。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不是獨生子女,在第一胎是女兒的情況下,也可以再生二胎(現在防止社會男多女少的情況)!罰款現在已經沒有了,但如果在非上訴情況下生子,即使生下永遠上不了戶,除非走後門特殊關系!詳細可諮詢你們當地公安局或派出所戶籍部,或計劃生育部門!
2、買房辦了個假離婚證,現在女方要遷戶口怎麼辦
離婚伏盯是無效的,使用租廳盯是違法行為,不能辦理房產登記。
婚姻法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弊和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取得結婚,即確立夫妻關系。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3、為了孩子落戶問題,我該和老公假離婚嗎
不需要,且假離婚害人害己,也不利於孩子遷戶口。
孩子戶口,可以隨父親,也可以隨母親。也就是說,孩子戶口可以從其父母的任何一方遷移至另一方,也可以將孩子戶口從別的地方遷移至父母處。
4、假離婚遷戶口獲拆遷住房
法律上沒有假離婚的說法的,辦理離婚手續就是離婚;
他們戶口在裡面,按照規定他們有權利作為承租人;
建議家庭會議協商弄出個新的承租人,然後變更租賃卡;
否則物業有權決定誰做新的承租人;
我網站上有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有規定,你自己看看。
第六章 租賃關系的變更和終止
第三十七條 房屋在租賃期間轉讓的,房屋的受讓人應當繼續履行租賃合同,並與承租人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
房屋在租賃期間出售的,出租人應當在出售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第三十八條 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將房屋承租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書面徵得出租人同意,由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繼續履行租賃合同,並與出租人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將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應當事先徵得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第三十九條 房屋承租人交換使用各自承租的房屋,應當徵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公有居住房屋的出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房屋交換使用的雙方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分別與出租人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交換使用各自承租的房屋,承租人應當事先徵得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第四十條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與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協商一致,要求將承租戶名變更為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應予同意。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戶口遷離本市,其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經協商一致,要求將承租戶名變更為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應予同意;協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中確定承租人。
租賃戶名變更後,原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仍享有居住權。
第四十一條 房屋租賃期間租賃當事人死亡或者依法變更、終止的,租賃關系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終止的,由房屋所有權的繼承人或者繼受人繼續履行租賃合同。
(二)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繼續履行租賃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該承租房屋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可以繼續履行租賃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該承租房屋處無本市常住戶口或者其生前無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戶口的配偶和直系親屬可以繼續履行租賃合同。
(三)非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終止的,租賃合同依法變更或者終止。
(四)租賃當事人依法分立、合並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繼續履行租賃合同。
前款第(二)項規定中可以繼續履行租賃合同者有多人的,應當協商確定承租人。協商一致的,出租人應當變更承租人;協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繼續履行租賃合同者中確定承租人。
租賃關系變更後,原承租人的生前共同居住人仍享有居住權。
第四十二條 房屋在租賃期間改建、擴建或者拆除重建,致使租賃房屋的面積、部位發生變化的,出租人應當與承租人協商一致,變更租賃合同。
房屋在租賃期間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遷的,租賃關系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處理;租賃合同未約定的,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三條 房屋租賃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該租賃關系終止:
(一)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被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5、離婚後前妻戶口不遷走是否可以認定為假離婚
法律主觀:前妻離婚後戶口不遷走的處理辦法: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處理。若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銀兆以以戶主身份,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民因離婚導致戶口本登記信息變動的,應當向戶籍登記機關申報變更。返螞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鋒世租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6、假離婚戶口遷回原籍
法律分析:假離婚遷戶口犯法,如果公安機關發現有假,可以撤燃改森銷遷移戶口行為,並且有可能追究你造假證的責任。如果遷移戶口是因為取得某些利益,有可能被認定為詐騙。即使你戶口遷移成功如果以後被發現同樣會被撤銷。但「假離婚」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民事案件,沒有訴訟,就沒有人主動追究。對於在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進行假離婚登記而發生的糾紛,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應由當事人向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解決。只有在原婚姻登記機關重新處理撤銷了離婚登記收回離婚證之後,人民法院才受理當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如果夫妻雙方出現感情問題也是可以辦理離婚手續的,在辦理離婚手續時會通過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法,無論哪一種方式都是要到民政局以及法院進行辦理的,如果在辦理離婚時夫妻雙方出現了偽造或者買賣假離婚證的行為,也是會對當事人進行相應的處罰的。根據刑法,殲賀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皮畝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7、假離婚協議遷戶口查得出來嗎
法律上沒有關友轎於假 離婚 的說法的,只要雙方辦理了 離婚手續 就是離婚。 《 婚姻登記條例 》第森激四、五條(1)明確,內地居民 結婚 ,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記 機關辦理 結婚登記 。此告襪 第5條規定「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
8、用假離婚證遷移戶口犯法嗎
為了自己的私利騙取離婚證是違法的,侵犯了國家正常的婚姻管理秩序。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離婚。 但「假離婚」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民事案件,沒有訴訟,就沒有人主動追究。對於在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進行假離婚登記而發生的糾紛,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應由當事人向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解決。只有在原婚姻登記機關重新處理撤銷了離婚登記收回離婚證之後,人民法院才受理當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申請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本條例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第25條規定:「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婚姻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婚姻登記,對結婚、復婚的當事人宣布其婚姻關系無效並收回結婚證;對離婚的當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關系無效並收回離婚證,並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
9、用假的離婚證更改了婚姻狀況,現在小孩要遷戶口怎麼辦
經父母雙方同意到派出所更改。還需要根據不同地區的規定來辦,可以咨詢民政陸碧鬧部門慧明、派出所等相關戶籍辦理機構。小孩落戶一般需要父母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小孩的出生證明、准生證這些材料到派出所落戶,如果是戶口遷移到另一個地方的則需要提供父母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小孩的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戶口本這些材料遞交到遷入地派出所申請到一份准予遷入證明,憑准遷證到原戶口所早罩在地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後到遷入地派出所落戶就可以了。
10、拆遷假離婚騙取補償款
法律主觀:以「假離婚」鑽政策空子獲取拆遷安置困難補助的人將不再能得到拆遷安置補償費。昨天,市國土房管局發布的《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助費有關規定》對本市城市房屋拆遷中住房困難戶(含自建房住戶)的拆遷安置補助費棚凳等標准作了新修改,「假離婚」方式等混淆拆遷困難補助的政策界限將不再能得到拆遷困難補助。按去年發布的《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助費有關規定》第一條規定,對於被拆遷房屋的補償款低於規定的補償低限,且在拆遷范圍外別無正式住房的住房困難戶,經審核可以按照規定標准給予拆遷安置補助費。但新出台的文件明確規定:第一,凡屬被拆遷人在2001年11月1日以後,由於下列四種情形之一使其拆遷補償款低於規定的補償低限的,不適用此規定:房屋買賣、交換、贈與;因婚姻、繼承等原因辦理房屋分割或析產;辦理房屋租賃分戶;其他使其拆遷補償款低於規定的補償低限的情形。第二,對於在拆遷范圍內有本市常住戶口、長期居住在自建房內並且符合其他規定條件的居民,經審核可以按照規定標准給予拆遷安置補助費。但是,凡屬在2001年11月1日以後,由於戶籍分戶、析產、離婚或者其他情形形成的自建房住戶,不適用此規定。
法律客觀:以「假離婚」鑽政策空子獲取拆遷安置困難補助的人將不再能得到拆遷安置補償費。昨天,市國土房管局發布的《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助費有關規定》對本市城市房屋拆遷中住房困難戶(含自建房住戶)的拆遷安置補助費等標准作了新修改,「假離婚」方式等混淆拆遷困難補助的政策界限將不再能得到拆遷困難補助。按去年發布的《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助費有關規定》第一條規定,對於被拆物察遷房屋的補償款低於規定的補償低限,且罩和茄在拆遷范圍外別無正式住房的住房困難戶,經審核可以按照規定標准給予拆遷安置補助費。但新出台的文件明確規定:第一,凡屬被拆遷人在2001年11月1日以後,由於下列四種情形之一使其拆遷補償款低於規定的補償低限的,不適用此規定:房屋買賣、交換、贈與;因婚姻、繼承等原因辦理房屋分割或析產;辦理房屋租賃分戶;其他使其拆遷補償款低於規定的補償低限的情形。第二,對於在拆遷范圍內有本市常住戶口、長期居住在自建房內並且符合其他規定條件的居民,經審核可以按照規定標准給予拆遷安置補助費。但是,凡屬在2001年11月1日以後,由於戶籍分戶、析產、離婚或者其他情形形成的自建房住戶,不適用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