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同城遷戶口流程
1、重慶區縣戶口遷入主城流程
法律分析:重慶區縣轉主城轉戶口流程
第一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第四步: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第五步: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第六步:戶政科簽發《准遷證》;
第七步:持《准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第八步: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二條 第一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
2、重慶市遷戶口需要什麼證件和流程2022
法律主觀 :
一、所需材料
1、遷移人員居民 戶口 簿及 居民身份證 (16周歲及以上人員提供居民身份證)(原件);
2、入戶地居民戶口簿及戶主居民身份證(入戶地已有戶口的提供)(原件李姿含);
3、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不能反映親屬關系的提供)(原件);
4、入戶地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原件);
5、農村地區實際 居住證明 (入戶地住房系農村地區的提供)(原件);
6、遷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門牌詳址證明(地址不詳的提供)(原件);
二、辦理流程
1、到遷入地派出所開具准遷證;
2、到原 戶口所在地 派出所辦理遷移證;
3、再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三、相關政策條例 《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冊梁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四、成都戶口有什麼好處
1、 買房 方便 有成都戶口,可以在成都 市區 內買房不受到居住的限制、 社保 的限制。
2、子女上學方便 沒有成都戶口在成都上學的子女需要提供成都的 居住證 、社保繳費記錄等,如果有成都戶口的話可以直接用戶口薄辦理入學。
3、方便辦證 在生活中有需要辦理的各種證件,有成都戶口在成都 辦事 較方便。
4、可申請保障住房 有成都戶口可以申請成都的保障性住房,價格為同類 商品房 的60%左右。
法律客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哪笑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3、重慶戶口遷移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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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慶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流程
法律分析:遷戶口流程: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到遷入地後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辦理遷入登記即可。遷戶口需要的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房產證原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5、重慶遷入戶口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需要當事人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個人申請書等材料,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移證,再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隨著重慶市經濟發展速度的加快,從外省市來到工作學習的人員越來越多,就是重慶本市內,也出現許多從農村來到市內工作生活的人員,這樣的一大部份人要在重慶定居、工作和生活,他們的戶口問題漸漸突顯出來,如果戶口所在地與居住地不符合,雖然不算什麼大事,但也會碰到些不大不小的麻煩沖則,像上面的情況下,能否將戶口轉到居住地呢?重慶轉戶口需要哪些手續呢?
重慶轉戶口需要哪些手續
一、受理范圍: 凡購買房屋開發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和房管部門出售的產權房屋,取得產權證並實際居住的購房者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含19歲以下在校生)、一起生活的父母,可申請入戶,但須同時具備購房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人均建築面積30平方米以上、有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的條件(2003年8月6日前購房的不受居住面積和文化程度的限制)。 主城區內因購房申請入戶的不受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以及學歷、面積的限制。
二、辦理程序、時限及手續:
(一)、區內遷移的,居民持相關手續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齊全當場辦結,具體手續如下:
1、申請人及隨遷家屬《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繳房款發票、開發商證明);
3、親屬關系證明(如結婚證等)。
(二)、主城他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高新區、北部新區)城鎮遷入的,應先到遷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戶證明》,再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開具《戶口遷移證》,之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散鏈棚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所需證明材料如下:
1、申請人及隨遷家屬《戶口遷移證》;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繳房款發票、開發商證明);
4、親屬關系證明(如結婚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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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城區外及主城區內農村遷入的,派出所按要求審核收集相關材料後報分局審批,三十五個工作日審結,審批同意的開具《准遷證》,居民持《准遷證》二聯及原籍《戶口簿》回原籍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持《戶口遷移證》、入戶地《戶口簿》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喚肢登記。辦理《准遷證》所需手續如下: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申請人及隨遷家屬《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親屬關系證明;
4、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繳房款發票、開發商證明);
5、大專以上文憑原件及復印件;
6、用工合同或個體經營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7、暫住證明;
8、民警調查報告;
9、其他證明材料。
但具體問題還要具體分析,建議轉戶口之前先去當地派出所咨詢,再按當地派出所的要求准備相關材料證明,爭取一次辦成,避免往返來去的麻煩。需要注意的時,在新買了商品房要將全家的戶口遷入之前,要確保前一個房主的家庭戶口已經全部遷出了,否則新家庭是無法遷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