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本市遷戶口
1、鄭州戶口遷入流程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6、戶政科簽發《准遷證》;
7、持《准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8、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鄭州落戶條件
1、人才落戶條件:11月23日鄭州發布人才引進政策,人才引進政策進一步放寬,就目前來說,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1)鄭州市大學、大中專院校錄取落戶;
(2)人才新政:中專以上畢業生、職業(技工)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和技能人才落戶;
鄭州市的大學、大中專院校錄取入戶。
落戶條件:被鄭州市內大學、大中專院校招收的當年新生入戶。
2、三投靠入戶:
(1)夫妻投靠落戶條件:夫妻雙方領結婚證後,一方在鄭州有常住戶口的。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條件:父母現為鄭州市居民,子女戶口在外地。
(3)年老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條件:子女現為鄭州市居民,父母戶口在外地。
3、購房入戶:
落戶條件:外地戶籍在鄭州購買商品房(注意不能是小產權房或者公寓等);
4、工作調動入戶:
落戶條件:情況一,工作調入我市的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幹部和職工;情況二,行政垂直管理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系統內部異地調動的正式職工。
5、繳納社保入戶:
落戶條件:外來到鄭州務工的人員,並且知拍模在鄭州市中心城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滿2年。
註:累計滿2年即可,不需要連續不中斷,但是中間中斷時間不可超過6個月。
6、農村轉城鎮入戶:
農村轉城賀汪鎮入戶,指的是鄭州之外的農村,轉入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
這個落戶政策是新增的7中落戶人群裡面的政策,主要可以分為三種情況:
(1)在城鎮就業居住5年以上的農村轉移人員入戶條件:在城鎮就業居住5年以上、戶口住址在農村的人員,可申請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戶口遷入。
(2)舉家遷移的農業轉移人員入戶條件:舉家在城鎮就業居住、戶口住址在農村的人員,可申請全家直系親屬的戶口遷入。
(3)新生代農民工入戶條件:1980年以後出生、在城鎮就業居住、戶口住址在農村的人員,可申請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戶口遷入。
7、留學(出國)歸國人員戶口恢復:留學(出國)歸國人員戶口恢復人才落戶可分為:
(1)注銷戶口的歸國人員恢復戶口;
(2)未注銷戶口的歸國人員在鄭州落戶。
8、復員、退伍、轉業軍人入戶:對於復員、退伍、轉業軍人入戶,鄭州市特分為兩種搭緩情況:
(1)針對參軍前戶口在農村想要轉入城鎮的人員;
(2)外地戶籍復員、退伍、轉業軍人在鄭州直接落戶。
9、退伍轉業軍人農村轉城鎮入戶:
落戶條件:參軍前戶口在農村的退伍轉業軍人,可根據本人意願申請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戶口遷入。
10、復員、退伍、轉業軍人直接落戶:
落戶條件:本人為復員、退伍、轉業的軍人。
11、公共集體戶口入戶:入戶公共集體戶口,主要分為三類情況:
(1)無具體落戶地址的人員;
(2)原房東將房子售賣後,原房主戶口從房子遷移後無其他遷移地址的人員;
(3)歷史遺留下來的空掛戶人員。
2、鄭州戶口遷移的流程是什麼
遷移戶口的具體步驟如下: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6)戶政科簽發《准遷證》。
(7)持《准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8)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空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卜困。戶主負喚弊瞎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3、鄭州市內轉戶口流程
法律分析:1.持准遷證,戶口本,身份證回到原戶口地拿到戶籍證明,辦理遷出手續
2.持准遷證,戶口本,身份證到遷入地辦理遷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4、鄭州戶口遷移需要什麼材料
一、遷戶口都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遷戶口需要的手續因遷移事由不同而不同。
一般情基激況下主要包括:在職證明、遷移人的戶口本和身份證;申請遷入戶口地的入戶申請表;個人養老保險實繳信息單,列印年限不同地方要求不一樣;房產證明單,房管局列印;學歷證書;房產證;檔案機構開具檔案存檔證明;申請遷入公安機關遷戶聯系函;戶口搏晌襪所在地公安機關准遷證明;如有孩子,出生證明。
不同的事由,證明不同,可以提前咨詢遷謹銀移當地的派出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二、過戶了房子怎樣遷戶口
1、帶著不動產權證去找房屋所在地居委會,由居委會出具戶口准許遷入證明;
2、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請同意遷入證明;
3、到原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出具准許遷出證明,到派出所申請批准遷出證明;
4、到房屋所在地居委會辦理遷入手續;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最後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5、鄭州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流程2021
2021年鄭州遷戶口需要的手續流程,具體如下: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所需材料有;申請人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結婚證和居民身份證;移民證;合法固定居留證明的證明;申請人或移民有穩定的職業或穩定的生活證明;如果父母或配偶入住,他們將簽發退休證明或「再就業特許證書」或居住(村)委員會證書;父母與子女之間關系的證明;「申請帳戶安置」表格一式兩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第十四條 被假釋、緩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在遷移的時候,必須經過戶口登記機關轉報縣、市、市轄區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機關批准,才可以辦理遷出登記;到達遷入地後,應當立即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6、鄭州戶口遷移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要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一、買房後可以遷戶口時間
1、在當事人的戶口所在地已經實行積分入戶的前提下,需要當事人在當地居住6個月以後,才能申請該項(申請居住證的,必須辦理暫住登記6個月後,才能辦理)。
2、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3、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
二、辦理買房遷戶口的流程
1、買房後應馬上辦理房權證。
2、帶著辦好的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出具准許遷出證明。
3、帶著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居委會辦理遷入手續。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後,同意遷入,把材料檔案輸入保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7、鄭州市戶口遷移手續流程
法律主觀:鄭州市戶口遷移手續流程: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2、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3、到戶中老並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簽發《准遷證》; 4、持《准遷證》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手續並讓其開具遷移證; 5、當事人持遷移證,去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賣跡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含蠢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