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婚假
1、提出離職後可以休婚假嗎
一、提出離職後可以休婚假嗎
1、提出離職後可以休婚假。提出辭職了,只要勞動合同未解除,與用人單位還存在勞動關系,是可以申請婚假待遇的。動者的婚假侍遇是法定待遇,由用人單位應予給予的法定待遇。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辭職離職的一般程序
二、辭職離職的流程是什麼
辭職離職的流程如下:
1、提前1個月提交辭職請求;
2、員工主管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
3、辭職申請表經各級領導簽署意見審批;
4、員工辭職申請獲准,辦理離職移交手續。
2、提交離職後可以休婚假嗎
法律分析:可以,在辭職日期前仍屬於單位的員工,可申請婚假,單位應當批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3、辭職期間可以請婚假嗎
【法律分析】
提出辭職了,只要勞動合同未解除,與用人單位還存在勞動關系,是可以申請婚假待遇的。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勞動者的婚假侍遇是法定待遇,由用人單位應予給予的法定待遇。提出辭職而沒有正式辦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手續則還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這不能成為用人單位拒絕給予的的法定理由。但如果休假期間勞動合同到期或者離職日到期,剩餘的婚假不屬於該單位應給予的假期。但現實中,一般公司不會批准,已主動提出離職,單位為了規避用人成本,完全可以隨時批准辭職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一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
4、離職前可以把婚假休了嗎
法律主觀:辭職枯埋前,可以休婚假。申請申請辭職的勞動者在離職前可以申請婚假,用人沒核螞單位應當批准。因為在辭職日期前,申請辭職的勞動者仍然屬於用人單位的員工,依法享受相氏答應的休假權利。
5、公司辭職需要一個月,請問在辭職的一個月里可以請婚假嗎?
不需要請假,婚假是法定的,還沒有辭職就可以享受法定假日。可以向公司申報休婚假。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5)辭職婚假擴展資料:
婚假天數
2015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於生育假如何延長,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等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來,各地相繼開始修訂地方計生條例。據查,至少已有安徽、山西、江西、廣西、廣東、湖北、天津、浙江、寧夏9個省份的新計生條例正式出台。
這9個地方在新規定中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時對產假和男性陪產、護理假做出一定調整。調整後,山西婚假達30天,安徽、江西等地的產假有158天,廣西和寧夏男性的陪產假延長到25天。
2016年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青海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
晚婚假天數
全國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有規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長或增加婚假天數(加合關系),也有的直接規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數(包含關系)。具體見《全國各省婚假天數一覽表 》。
注意:晚婚假天數規定應按最新文件
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初次結婚
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推遲3年以上結婚為晚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的為晚育。我國《婚姻法》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男子為滿22周歲、女子為滿20周歲。
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齡基礎上,男女青年超過法定結婚年齡3年以上初次結婚,即男子年滿25周歲或者女子年滿23周歲結婚的;晚育,就是適當地推遲婚後初育的年齡,即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子女的。
2016年31省最新婚假
2016年,各省關於「晚婚假」的存廢也已經塵埃落定。各地對原有的婚假、產假以及陪產假(即男士的護理假)均做出了相關的修改,從出台的規定來看,大多數省份的婚假都是在取消晚婚晚育、規定延長生育假的大原則之下,絕大多數省份的婚假天數是與國家法律規定保持一致的。
6、離職了婚假沒休怎麼辦
法律主觀:可以。只要勞動者現在還是企業搜游員工,就有權依法享受婚假。結婚的雙方當事人享受法定婚假三天。《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世晌銷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謹困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