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計劃生育條例婚假
1、各地婚假法定多少天
法律主觀:1、北京婚假10天 北京新計生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2、上海婚假10天 上海新計生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3、遼寧婚假10天 遼寧新計生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依法辦理婚姻登記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日,配偶享有護理假15日。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3、陝西婚假13天(參加婚檢) 陝西新計生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結婚登記前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在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假期十天。 4、海南婚假13天 海南計生條例規定,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除享受國家搜游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天。 5、江蘇婚假13天 江蘇新計生條例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 6、福建婚假15天 福建新計生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產假延長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顧假為十五日。婚假、產假、照顧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晉升。 7、青海婚假15天 青海新計生條例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 8、黑龍江婚假15天 黑龍江計生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資照發。 9、重慶婚假15天 重慶計生條例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10、河北婚假18天 河北新計生條例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延長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延長產假60天,並給予配偶護理假15天。延長婚、產假期間,享受正常婚、產假待遇。 11、雲南婚假18天 雲南新計生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登記結婚的,在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休假外,女方延長生育假60天,男方給予護理假30天。 12、內蒙古婚假18天 內蒙古自治區新計生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再增加產假六十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間的工資、福利等待遇不變。 13、河南婚假21天-28天 河南計生條例規定,依法辦理婚姻登記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14、山西婚假30天 山西新計生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國家和本省規定產假的基礎上,獎勵延長產假60日,男方享受護理假15日。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與在崗人員同等的待遇。 15、甘肅婚假30天 甘肅新計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產假18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30天。職工在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其工資謹困、獎金、福利待遇不變。 因湖南、天津、廣東、山東、浙江、安徽、江西、廣西、湖北、寧夏、四川等地的新計生條例均沒有對婚假作出具體的規定,所以婚假天數與國家法律規定相一致,均為3天。
法律客觀:《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一條
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職工,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婚假期間,其享有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不變。
《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
第一條
職世晌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一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
2、2022河北產假新規定
一、2022年河北省產假158天。
根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2022年女職工的產假情況如下:
1、一般情況下,女職工產假為98天,外加15天產前假期。遇到特殊情況,產假數會有調整變動;
2、如果是笑衫難產,可以增加15天;
3、如果是生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孩子,增加15天。除此之外,如果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只能享受15天產假;如果懷孕滿4個月流產,只能享受42天產假。
2、2022年女職工產假規定
女職工產假分別按下列情況執行
第一,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98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後休息83天。
第二,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員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8天的產假,包括15天的預產假。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30天,難產(剖宮產以及產程中使用吸宮器、產鉗等非正常順產的平產手術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三、御培產假工資如何發放
女職工按規定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人平均繳費工資計發。每日的假期工資=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人平繳費工資/30天比如一個孕婦參保人,上一年度的繳費工資是5000元,按照目前最普遍的單胎、晚育、獨生子女,剖腹。也就是在產假中,可以享受5000/30×140天=23333元的生育津貼。雖然是因為生育而休假沒有工作,但是同樣享受到了工作時期的工資待遇。這筆錢不是單位給的,而是生育保險基金負擔的。
繳納生育保險的,又社保發生育津貼,單位不用再另行發放工資。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單位補足。單位未按規定為勞動者繳納生育保險的,由單位承擔相關待遇。
法律依據
《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五條,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延長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生育第一、二個子女的延長產假六十天,生育第三個以上子女的延長產假九十天,並給予配偶護理假十五天;三周歲以下嬰幼兒父母雙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兒假。婚假、產假待遇按照相關規定執行。護理假和育兒假期間,享受與在崗人員同等的待遇。
第二十六條,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並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保障婦女就業合法權益,為因生育影響就業的婦女提供就業服務。
第二十八條: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延長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延長產假六十天,並給予配偶護理假十五天。延長婚、產假期間,享受正常婚、產假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勞動法》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我國《女職工鎮升唯勞動保護規定》對此做了進一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國家法定婚假是多少天?晚婚晚育假被取消是真的嗎
結婚生子是民生問題,國家對這樣的問題給予了很大的福利政策假期等很大的福利政策.婚假顧名思義就是工人結婚時的假期.2018年國家法定結婚假期是幾號?
國家法定結婚假期是幾號
[1980]勞動總工資29日規定,結此高枝婚葬禮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個地方的另一個旅行假期,該文件當時只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按最長三天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25條:市民晚婚晚育森敏,可獲得延長結婚假期、生育假期的報酬或其他福利待遇.
人口生育修正案草案修改為市民晚婚晚婚生育,可以獲得延長結婚假期、生育假期的報酬或其他福利待遇修改為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孩子的夫婦,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期的報酬或其他福利待遇.
依據人口計生法第29條規定,延長產假獎勵或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區市及較大市人大及其常委或人民政府結合實際情況,制訂具體實施辦法.
晚婚晚婚的產假被取消是真的嗎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於2017年元旦實施.根據修改方案的規定,從2017年1月1日起取消晚婚假期、晚婚假期.
關於是否完全取消晚婚晚育的報酬,現在還沒有定論.因為婚姻法規定晚婚晚育應該鼓勵.是否取消晚婚晚育假期需要各省人民代表大會修訂各省的計劃生育條例.
各地計劃生育條例婚假統計:(2018年3月9日更新)
北京:結婚假期3天晚婚念好假期7天=10天(預定取消晚婚)
上海:結婚假期為10天(取消晚婚假期)
天津:結婚假期為3天(取消晚婚假期)
重慶:結婚假期5天晚婚假期10個工作日
安徽:結婚假期為3天(取消晚婚假期)
福建:結婚假期為15天(取消晚婚假期)
甘肅:晚婚結婚假=30天
河南:結婚假期3天晚婚假期18天=21天
廣東:結婚假期為3天(取消晚婚假期)
廣西:結婚假期為3天(取消晚婚假期)
貴州:結婚假期3天晚婚假期10天=13天
河北:結婚假期3天晚婚假期15天=18天
4、婚假多少天,晚婚晚育假被取消,全國各省婚假國家規定2023(匯總)
根據規定,婚假一般為1-3天,具體以當地人慎咐口計劃與生育條例規定來定。更多關於婚假的相關內容跟著我一起來看看吧。一、婚假多少天
婚喪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只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具體以當地人口計劃與生育條例規定來定。
二、晚婚晚育假被取消是真的嗎
根據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晚婚晚育假的獎勵已經取消。
人口計生修正案草案對第二十五條作出修改:將「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慶孝運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為「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據人口計生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區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因此,晚婚晚育假是否徹底取消有待各個地方的人大立法進行細化規定。
三、各地計劃生育條例婚假統計: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已取消晚晚婚)
上海:婚假10天(已取消晚婚假)
天津: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重慶:婚假5天(已取消晚婚假)
安徽: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福建:婚假15天(已取消晚婚假)
甘肅:婚假30天(已取消晚婚假)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廣東: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廣西: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貴州: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河北:婚假3天+延長15天=18天(已取消晚婚假)
譽梁 黑龍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湖北: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吉林:婚假15天(已取消晚婚假)
江蘇:婚假13天(已取消晚婚假)
江西: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遼寧: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內蒙古:婚假3天+延長15天=18天(已取消晚婚假)
寧夏: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青海:婚假15天(已取消晚婚假)
山東: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山西:婚假30天(已取消晚婚假)
陝西:婚假13天(已取消晚婚假)
四川: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新疆:婚假23天(已取消晚婚假)
雲南:婚假18天(已取消晚婚假)
浙江: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中國人民解放軍: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海南:婚假13天(已取消晚婚假)
西藏: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5、國家婚假規定2023
國家上面有多的規定,都是與公民息息相關,與我們最直接關系的就是假期,這也是我們最開心的時刻,不同的地區所規定的假期也是不同,不同年對假期的調整也不一樣,接下來我就來為介紹,讀者們一起了解婚假的相關知識。一、國家婚假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和路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在爛碰陪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也就是說,帶薪休假。如果是在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規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會額飢蠢外得到7天假期的獎勵。如果晚婚者在城鎮里居住但是沒有工作的,或者是私營企業的老闆,一般由居委會或者鎮政府給予相應的晚婚獎勵。如果晚婚者是私營企業的雇員,老闆也應當給他們婚假,假期時間和在國有企業一樣。
各地計劃生育條例婚假統計:(2017年3月9日更新)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擬取消晚婚假)
上海:婚假10天(已取消晚婚假)
天津: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重慶: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
安徽: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福建:婚假吵輪15天(已取消晚婚假)
甘肅:晚婚的婚假=30天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廣東: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廣西: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貴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黑龍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湖北: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三、二婚婚假規定
二婚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再婚者與初婚者一樣,均應享受婚假待遇。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職工享受三天的婚假。對於再婚者的婚假問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曾有明確答復,即「根據《民法典》和國家有關職工婚假的規定精神,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
四、相關法律規定
[19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喪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只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一千零七十一條: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人口計生修正案草案對第一千零七十一條作出修改:將「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為「符合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據人口計生法第一千零七十五條規定,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區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五、晚婚晚育假被取消是真的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並於2017年元旦實施。按照修正案草案規定,從2017年1月1日起將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為大家分享了不同地區的婚假規定,我們知曉國家對於婚姻,懷孕等方面是規定了不同的假期,也是公民應該享有,任何不予該方面假期的都會給予一定的處罰,如果對於這方面的假期還有其他疑問,那麼歡迎來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