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民族遷戶口北京
1、北京落戶政策2020最新
關於北京「公共戶」落戶政策相關問答
1、什麼是北京公共戶落戶政策?
答:為有效解決暫不具備市內遷移條件的本市戶籍人員落戶問題,近期,北京市公安機出台了「公共戶」落戶政策,《北京市公安局戶及派出所設立公共戶工作規定(試行)》於2021年6月1日起執行。
2、北京公共戶怎樣設立?
答:每個戶籍派出所原則上只設立一個非農業「公共戶」,接收暫不具備市內遷移條件的本轄區非農業戶口人員落戶。
3、誰有資格申請公共戶落戶?
答:(1)因房屋產權交易戶口須遷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親屬在本市無合法產權住房,戶口無法遷出的。
(2)因離婚後戶口須遷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親屬在本市無合法產權住房,戶口無法遷出的。
(3)因離職戶口需從原單位集體戶遷出現單位無集體戶,且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親屬在本市無合法產權住房,戶口無法遷出的。
(4)因房屋交易所有權變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權變更,現房屋權利人申請將原住戶內人員遷出的,原戶內人員無正當理由拒不遷出的。
(5)新生兒親生父母一方戶口在本市「公共戶」內,且新生兒無法在本市其他地址申報出生登記的,可在其親生父母戶口所在「公共戶」內申報出生登記。
以上不含學生戶口、駐京辦戶口、博士後戶口等限制市內戶口遷移人員。
4、辦理公共戶需要哪些材料?
答:(1)入戶申請書。
(2)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記卡》。
(3)不同情況對應的不同材料房屋產權交易:《房屋買賣合同》、《房屋所有權證》和《不動產權證書》等相關憑證。
公有住房承租人變更:新的承租合同及公有住房單位說明。
離職的:離職證明、職工社保繳費記錄等能夠證明已離職的相關材料。
(4)新生兒按本市新生兒申報出生登記工作流程辦理。
(5)《遷入公共戶承諾書》或《房屋所有權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請遷移滯留戶口人員承諾書》等。
5、如何辦理公共戶遷移?
答:(1)申請人或監護人申請遷入
由申請人或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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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對材料進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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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齊全的,當場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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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材料之日起3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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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通知申請人自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遷入手續
(2)房屋所有權人或公租房承租人申請遷入
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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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對材料進行審核
↓
材料齊全的,當場受理
↓
受理材料之日起3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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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戶遷移決定前,告知滯留戶口人員或其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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滯留戶口人員或監護人7日內未陳述和申辯或未遷移戶口的,或陳述和申辯未被採納,予以遷移
6、公共戶將來怎樣管理?
答:(1)公安機關為戶內人員列印《常住人口登記卡》,有效期1年。
(2)到期前14個工作日內,戶內人員要申請換發新的《常駐人口登記卡》。
(3)需要使用公共戶首頁的,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
關於統一本市農業非農業夫妻投靠落戶政策的通知
京公人口基層字【2021】339號
各分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和城鄉一體化發展要求,經市委市政府批准,現就統一本市農業和非農業夫妻投靠落戶政策通知如下:一、統一外省市人員夫妻投靠進京落戶政策標准。
取消外省市人員夫妻投靠入農業戶口政策,夫妻投靠進京落戶統一按現行非農業落戶政策辦理。
二、統一外省市人員夫妻投靠進京落戶登記。
外省市人員符合夫妻投靠進京落戶政策,辦理戶口進京後一律登記為非農業戶口。
三、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2、戶口怎麼遷移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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