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遷戶口雙方都要去么
1、婚遷戶口需要夫妻二人到場嗎
婚遷戶口,不需要夫妻二人到場,需要當事人帶著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遷入地相關派出所的准遷證。先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移證,再到遷入地相關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2、結婚遷戶口需要本人去嗎
結婚遷戶口不一定需要本人去,也可以由戶主辦理。
【法律分析】
戶口遷移,是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後,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戶口遷移政策內容十分廣泛,涵蓋了幹部、職工及其家屬、學生、軍人及其家屬等各類群體。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核芹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結婚證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其式樣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並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改革開放後,隨著法制的逐步完善,結婚證不再是夫妻兩人壓在箱底的婚姻紀念品,而是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法律文書。人們使用結婚證的次數日趨增多,於是結婚證也隨之「返璞歸真」,逐步取消了復雜的圖案,並由獎狀式變為護照式,方便結婚人攜帶。以前社會上有一種傾向,認為結婚是喜事,就應紅紅火火的,結婚證要選大紅色,而這種大紅色的結婚證,信息化程度很低,不太適合現代社會的發展。兩千零四年啟用的結婚證顏色和規格都做了改變,並增加了證書的高科技含量。結婚證書上的花是牡丹花。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結婚證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領取結婚證的法定條件:雙方自願、均無配偶,男滿二十二周歲、女滿二十周歲,雙方非直系並殲血親、非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沒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改蔽畢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3、結婚遷戶口需要本人去嗎
法律分析:結婚遷戶口不一定需要本人去。根據結婚遷戶口的相關法律規定,辦理遷戶事宜的時候,可以由本人或戶主帶上相關材料和證件,到戶籍部門辦理申請,並沒有要求強制本人親自前去辦理,所以結婚遷戶口本人是可以不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4、請問結婚後遷戶口到配偶戶口本上需要兩個人一起去嗎?
需要兩個人去,因為涉及到照相。
一、拿著結婚證、兩方戶口本、個人遷戶申請到女方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派出所開證明;
二、拿著以上材料到自己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派出所開證明;
三、遷入地派出所會開出遷入手續;
四、遷出地派出所會開出遷出手續;
提示:一次辦成的幾率小,做好多跑幾次的准備。
5、遷戶口需要兩人一起去辦理嗎
不需要。兩個農村戶口結婚,遷戶口流程如果雙方已經結婚,要將戶口遷移到另一方,如女方遷移到男方,可以由男方持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並寫出申請,先在所屬的村委加註意見,然後到男方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准遷證,持准遷證到女方的戶籍所在地換准遷證,持該證到男方戶籍所在地上戶口即可。
6、遷戶口需要雙方都去嗎
在當事人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原則上來說,不能單獨遷移戶口:
1、在當事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必須以家庭為單位遷移戶口,不能只遷移其中一方的戶口;
2、由於戶籍政策為地方性政策,各地存在一定的差異,建議當事人具體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等,事先咨詢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工作人員,以對方的答復為准。
7、結婚後想遷移戶口可以一個人去手續么,還是需要雙方都要去呢?
一個人去就可以了,帶上你的結婚證、身份證、原籍戶口本,去雙方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分別辦理遷移戶口的手續即可。
8、婚後遷戶口都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結婚遷戶口的程序:一、男女雙方要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並將個人婚姻狀況改為已婚;二、男女雙方要持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委會或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報公安局審批;三、審批過後可以在網上進行戶口遷移,也可以帶上戶口准遷證明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進行最後的戶口遷移。
婚遷戶口具體手續:
1.遷出方在本地開戶籍證明信;
2.帶雙方的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到遷出方開具遷出證明信;
3.將遷出方的證明信,交予遷入方的戶籍管理所;
4.帶上准遷證(兩聯)和雙方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到遷出方派出所領遷移證,同時給遷出方銷戶;
5.帶上准遷證、遷移證、和戶口本、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到戶籍所屬派出所上戶即可;需重照相辦身份證。結婚轉戶口需要的證件材料:個人申請,即遷出方的個人申請書;戶籍證明(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證明);男方村委接收證;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育齡罩鉛婦女納入管理證明。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啟派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悄悶賀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