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遷戶口流程
1、外地戶口遷入石家莊落戶條件
一.外地戶口遷入石家莊落戶條件
1、省外戶口人員申請遷入我市市區、縣城區和建制鎮的,憑居民身份證向落戶地派出所申請戶口遷入,同時可隨遷配偶、子女、雙方父母戶口;
2、省內戶口人員申請遷入我市市區、縣城區和建制鎮的,憑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向落戶地派出所申請一站式辦理落戶,同時可隨遷配偶、子女、雙方父母戶口;
3、對戶口已落戶各大中專院校集體戶的學生,憑學生證,省內需同時提供集體戶口頁申請辦理戶口遷入我市市區、縣城區和建制鎮。
石家莊戶纖頃櫻口落戶規定是必須要寫代表人的戶口本,身份證件以及相對應的一些證明材料,然後到當地的戶口所在地來辦理落戶的手續,由於個人原因要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要持戶口薄、身份證以及遷移事由的相關證明,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後,根據居委會編的戶號同意遷入,並對號入座,把材料檔案輸入微機,遷入戶口即可。
二.戶口遷入所需的材料(不同前提條件下)
1.對有穩定工作並租房居住的,憑書面申請、務工(經商)證明、租賃房屋證明、戶口本和身份證,申請登記常住戶口。有隨遷人員的,提交隨遷人員戶口本和身份證、申請人與隨遷人員的親屬關系證明。
2.對有穩定工作並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憑書面申請、單位出具的務工和居住證明、戶口本和身份證,申請登記常住戶口。有隨遷人員的,提交隨遷人員戶口本和身份證、申請人與隨遷人員的親屬關系證明。
3.對有穩定工作並自購房屋的,憑書面申請、務工(經商)證明、房屋產權證明(購房證明,包括購房協議和付款證明)、戶口本和身份證,申請登記常住戶口。有隨遷人員的,提交隨遷人員戶口本和身份證、申請人與隨遷人員的親屬關系證明。
4.對父母、子女投靠的,憑書面申請、申請人及遷入人戶口本和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5.對與人才交流中心簽訂代理協議的畢業未滿三年的大專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憑書面申請、畢業證、戶口遷移證、身份證,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6.對夫妻投靠的,憑書面申請、結婚證明、夫妻雙方戶口本和身份證,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三.戶口登記的具體方式
戶口登記的方乎州式包括出生登記,收養登記,死亡登記,戶口本遺失登記,暫住登記,分戶立戶登記等。出生登記又分為三種情況,一種是新生兒出生登記,一種是超出生育計劃出生的嬰兒登記,最後一種是非婚生嬰兒的出生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毀叢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2、石家莊遷移戶口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法律主觀:遷戶口需如下相關流程: 1、具有申請資格的人員申報遷出登記; 2、提交戶口本、身份證、戶口准遷證以及其他證明等; 3、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4、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法律客觀:《戶口管理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 管轄 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早告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法律依據: 《戶口管理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拿睜汪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消仔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3、2023年石家莊戶口遷移手續流程及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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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遷移手續流程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為基本落戶條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須年滿18周歲;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齡不超過法定婚齡且未婚又無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職幹部、職工的,按工作調動辦理戶口遷移。
(一)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受理並核實下列材料,報分、縣(市)局核准並簽發《戶口准遷證》。
所需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結婚證、居民身份證。
3、遷入人戶籍證明。
4、合法固定住所證件證明;
5、申請人或遷入人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證明。
6、父母、配偶遷入的,出具退休證或《再就業優惠證》或居住地居(村)委會證明。
7、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8、《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二)購房人員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
對在我市購買商品房,且房屋產權人在市內有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的公民,可辦理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申請遷入落戶地派出所受理並審核下列相關材料,報分、縣(市)局核准並簽發《戶口准予遷入證明》。
所需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申請人及隨遷人居民身份證。
3、隨遷配偶子女的,附結婚證。
4、遷入人戶籍證明。
5、合法固定住所證件證明。
6、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證件證明。
7、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居(村)委會證明。
8、《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三)各類人才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
對具有國家重點院校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各類專家、留學回國人員、各學科領域的帶頭人以及為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特殊貢獻的其他各類人才,不受有無固定住所的限制,可辦理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
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受理並核實下列材料,報分、縣(市陪伍櫻)局核准並簽發《戶口准予遷入證明》。
所需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申請人及隨遷人居民身份證。
3、隨遷配偶子女的,附結婚證。
4、遷入人原籍戶籍證明。
5、所在工作單位證明或錄(聘)用證明。
6、相關學歷、職稱證書、護照等證件。
7、《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落戶
1、通過省、市「畢分辦」派遣到我市就業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落戶地派出所憑:
(1)就業派遣報到證。
(2)接收單位證明。
(3)相關學歷證書。
(4)《戶口遷移證》。
(5)居民身份證。
戶口在生源地的,憑生源地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及以上證件證明,填寫《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由落戶地派出所受理,報分、縣(市)局核准後,簽發《戶口准遷證》。
2、對在本市就讀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且戶口已遷入學校,畢業後在同一城市(鎮)就業的,畢業生憑:
(1)集體戶口頁、居民身份證。
(2)學歷證書。
(3)接收單位證明。
(4)落戶親朋家庭戶口簿。
由落戶地派出所核實上述證明材料,在接收單位證明上簽署「同意落戶」意見後,直接回學校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再到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3、通過各級人才市場代理部門就業和通過各級人才市場引進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憑:
(1)省、市「畢分辦」就業報到證。
(2)接收單位證明。
(3)相關學歷證書。
(4)《戶口遷移證》。
將戶口落入人才交流中心,登記為集體戶口橘簡。
(五)大中專院校招收新生戶口遷移及落戶
經教育部批准列入國家招生計劃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新生落戶,本著自願的原則,辦理戶口遷移。
新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憑印(或蓋)有「本校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字樣的新生錄取通知書為新生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1、普通高等學校新生戶口遷入
所需材料:
(1)新生《戶口遷移證》。
(2)居民身份證。
(3)蓋有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
統一辦理集體戶口遷入登記。
2、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新生戶口遷入
所需材料:
(1)市發改委招生計劃。
(2)《中等專業學校招收新生落戶表》(一式三份)。
(3)《戶口遷移證》。
(4)居民身份證。
(5)錄取通知書。
(6)《新生花名冊》(一式三份)。
逐級報分局、市局核准後,統一辦理集體戶口登記。
3、技工學校新生戶口遷入
所需材料:
(1)市發改委招生計劃。
(2)《技工學校招收新生落戶表》(一式兩份)。
(3)《戶口遷移證》。
(4)居民身份證。
(5)錄取通知書。
(6)《新生花名冊》(一式兩份)。
逐級報分局、市局核准後,統一辦理集體戶口登記。
(六)投資興辦實業人員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
對在我市投資100萬元以上,興辦二、三產業、具有法人資格,有租賃或自建廠房、辦公場所,且資金佔用一年以上,或雖投資不足100萬元,而年納稅額達5萬元以上的,不受有無固定住所的限制,可辦理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此項遷入戶口,暫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核准後,簽發《戶口准遷證》。
所需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營業執照》。
3、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4、稅票。
5、租賃或自建房相關有效證件。
6、申請人及隨遷人居民身份證。
7、隨遷配偶子女的,附結婚證。
8、遷入人原籍戶籍證明。
9、《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10、其他相關材料。
(七)幹部、職工工作調動戶口遷入落戶
在職幹部、職工工作調動戶口遷入,直接到市公安局辦理《戶口准遷證》。
所需材料:
1、縣級以上具有調配權的勞動、人事、組織部門出具的調令或實行垂直領導的系統內部有調配權的勞動、人事、組織部門出具的調動函。
2、《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3、遷入人戶籍證明。
4、居民身份證。
5、隨遷配偶子女的,附結婚證。
(八)部隊轉業軍人及隨遷家屬子女、軍隊幹部家屬隨軍落戶
1、部隊轉業幹部隨遷家屬子女落戶,應先到市局戶政處辦理戶口准遷手續。
所需材料:
(1)市、縣軍轉辦簽發的《石家莊市接收軍隊轉業幹部隨調(遷)家屬落戶審批表》。
(2)《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以上兩種表均蓋市、縣軍轉辦章)
(3)隨遷家屬戶籍證明。
(4)居民身份證。
2、軍官具備家屬隨軍條件的,經師(旅)級以上政治機關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隨軍。市公安局審核下列材料後,簽發《戶口准遷證》。
所需材料:
(1)《軍隊幹部申請家屬戶口隨軍審批表》。
(2)師(旅)以上政治部門幹部任職命令。
(3)軍官證。
(4)結婚證。
(5)隨遷家屬居民身份證。
(6)隨遷人員戶籍證明。
(7)年滿十八周歲的隨遷家屬戶口為城鎮人口的,須持有《再就業優惠證》。
(8)其他相關證明證件。
注:對安置辦落戶通知書上的出生日期與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派出所按原戶口底簿登記的出生日期辦理落戶(派出所根據情況,可核查戶口底簿,也可從注銷信息庫中提取本人人口信息)。屬異地安置,對安置辦落戶通知書上的出生日期與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須由入伍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注銷戶口證明,按注銷戶口證明辦理落戶。
(九)在當地工作、生活滿10年的常住戶口居民,仍無固定住所的,可憑租賃房屋證明,或在親屬處居住證明,申請人或被申請人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證明,申請辦理其直系親屬戶口遷入。
所需材料:
(1)申請人申請。
(2)戶籍證明。
(3)結婚證及身份證。
(4)租賃房屋證明或親屬戶口(並提供合法固定住所)
(5)單位或居委會證明。
(十)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或少年管教人員落戶
對從市區及各縣(市)注銷戶口的捕、勞、少人員,釋放、解教、解除少管後,市區及各縣(市)內無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投靠的,可投靠關系密切的人員落戶。
所需材料:
(1)本人書面申請。
(2)勞改機關或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機關發給的解釋證明或解除教養、管教證明。
(3)注銷戶口證明(應註明沒有可以投靠的直系和旁系親屬)。
(4)被投靠人的書面申請。
(5)被投靠人的戶口簿。
(6)填寫《解決疑難戶口落戶表》(一式兩份)。
報分、縣局同意後,派出所辦理遷入落戶手續。
如今是一個法制的社會,很多與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都離不開法律,所以我們對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識應該有所認識。
4、石家莊戶口遷入條件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本人書面申請;合法固定住所證明;遷入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隨遷直系親屬(戶口簿、人口信息不能體現夫妻、子女與父母之間關系)的,需提供關系證明;填寫《申請戶口遷入落戶審批表》一式兩份。備註:申請人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子女任一方擁有合法產權房屋的,都應視為擁有合法固定住所。
一、辦理市內戶口遷入,通常條件有:
1、夫妻投靠落戶:夫妻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戶;
4、收養落等等;
二、戶籍遷移程序: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神神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棗瞎陪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二)凳蠢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5、石家莊戶口遷入條件有哪些
石家莊戶口遷入條件有哪些
對於省外人員申請遷入本市市區、縣(市)城區和建制鎮的,必須憑居民身份證向落戶地派出所申請戶口遷入。對於省內人員申請遷入本市市區、城區和建制鎮的,憑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向落戶地派出所申請「一站式」辦理落戶。
遷戶口有哪枝李些流程
一、結婚遷戶口的情況
1、結婚要將戶口遷到另一方,所需材料有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計生證明等。
2、遷出戶口的一方要在所在社區或村委開具相關計生等情況的證明。
3、然後,去遷入地所在公安局填寫一份戶口遷入申請書,填寫的具體情況可以咨詢公安戶籍負責的工作人員。
4、如果是結婚遷戶口是同省不同市的情況,經過審批後可以在網上辦理相關的遷戶口手續。如果是不同省市的就要在經過審批後拿準遷證明到派出所辦理遷戶口的相關手續。
二、農村戶口遷到城市的情況
1、遷移戶口的當事人准備好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和復山燃印件去所在地的村集體和遷入地的居委開具戶口遷出和遷入的證明。
2、帶上開具好的證明和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購房合同等資料,去遷入地的派出所填寫申請書提交相關材料。
三、跨省(異地)遷戶猛唯遲口的情況
1、當事人准備好身份證、戶口本的原件和復印件、工作證明(勞動合同)、結婚證、房產證等,帶上這些材料後就去遷入地和所在地辦理准遷證。
2、弄好之後再去遷入地的派出所確認戶口的遷入,拿好新的戶口本和開具的戶口變動單。
3、拿好戶口變動單去所在社區居委做好登記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