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有假期
1、訂婚請假能請多少天
領完結婚證就可以申請休婚假了,婚假必須一次性請完,如果中間包含雙休日、國慶、春節等法定假日,也不能順延假期。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並沒有對婚假必須在多久內申請作出具體的規定那麼婚假最多可以請幾天以及婚假怎麼請合適呢?下面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婚假最多可以請幾天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2019結婚可以請假天數如下: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中螞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15天,僅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2020年各地可請婚假天數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擬取消晚晚婚)
上海:婚假10天(已取消晚婚假)
天津: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重慶: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
安徽: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福建:婚假15天(已取消晚婚假)
甘肅:晚婚的婚假=30天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2020年各地可請婚假天數
廣東: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廣西: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貴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黑龍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湖北: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喚培神 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江蘇: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江西: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遼寧: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內蒙古: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寧夏: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青海: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山東: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山西:婚假30天(已取消晚婚假)
陝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四川: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雲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浙江: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二、婚假怎麼請合適
婚假一般需要領取結婚證後向單位申請,從單位批准請假後開始計算婚假。
婚假必須一次性請完,如果中間包含雙休日、國慶、春節等法定假日,也不能順延假期。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並沒有對婚假必須在多久內申請作出具體的規定。因此對於婚假的有效期,主要看單位的規章制度,一般為領取結婚證的3個月內休完,有的單位為半年,有的單位為一年。超過單位規定的期限,視為放棄。所以在向單位申請婚假時要注意單位對婚假的具體規定。
婚假請假條
1、尊敬的公司領導:
本人於XXXX年X月X日登記結婚,並屬於晚婚和虧。根據國家有關婚假規定,本人可享受x天婚假。現特向領導請求休婚假,自X月X日到X月X日共計X天,請予以審批。
特此申請!
申請人:XXX
申請日期:
2、尊敬的公司領導:
我已和未婚夫商定於**月**日結婚,需從**月*日起請假**天,請予批准。
特此申請!
申請人:XXX
XXXX年XXX月XX日
2、勞動法訂婚是什麼假
因為訂婚請假,一般是算作普通事假,是不能享受婚假的福利的。訂婚是沒有假期的,按照勞動法來看的話,只有結婚才有假期,就是拿到結婚證。
因為休假是要提供結婚證復印件的,所以不管是事業單位還是普通的公司,訂婚是沒有假期的,結婚的假期的話,是看各個省份,每個省份的假期不一樣。
關於婚假,國家有以下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3、訂婚可以請婚假嗎
訂婚不可以請婚假。
訂婚並不是結婚前必備之程序,不經訂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訂婚請假,屬於普通事假,不能享受婚假的福利。婚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勞動者結婚時給予的假期,並由用人單位如數支付工資,是對勞動者的精神撫慰,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對其權益的保護,對於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
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中國鼓勵公民晚婚、晚育。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晚婚的職工,增加婚假十個工作日;晚育的婦女,增加產假二十個工作日。增加的婚假、產假視為工作時間。晚婚、晚育的職工,所在單位可給予一次性獎勵或其他福利待遇。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婚假期間,其享有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不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4、一般單位訂婚有假期
一般單位訂婚沒有假期
1、婚假 凡符合國家有關結婚條件規定的員工(男滿 22 周歲,女滿 20 周歲)可享受全薪婚假;員工結婚需請婚假時,必須提供結婚證復印件並提前兩周通知本部門及人事行政部並經批准。
2、婚假一般為 3 天;符合晚婚者(男年滿 25 周歲,女年滿 23 周歲) ,增加 7 天。假期含公休日。若休假期間有法定假日應予以剔除。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訂婚一般需要幾天假期
法律主觀:1、二婚的雙方當事人享受法定婚假三天。 2、法律上規定,目前國家法定的婚假天數為三天,而且大部分省已經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 3、婚假主要是員工結婚可依法享受的假期。 4、婚假是用人單位給予的假期,並且在休假期間用人單位需要如數的支付其相應的工資。
法律客觀:《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茄物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顫帶液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第二條 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國家勞行薯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第三條 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自理。
6、訂婚有假期嗎
法律分析:沒有。勞動法中的休產假,是以領結婚證的時間為准,不是以辦結婚酒席的時間,只要領了結婚證就算結婚了,可以休假。
法律依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五條 二七紀念日、五卅紀念日、七七抗戰紀念日、九三抗戰勝利紀念日、九一八紀念日、教師節、護士節、記者節、植樹節等其他節日、紀念日,均不放假。
7、訂婚請假算不算婚假
法律主觀:國家關於婚假的舉襲粗規定 1、按 法定結婚年齡 (女20周歲,男正鎮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7、婚假和路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也就是說,帶薪休假
法律客觀:《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十條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禪嘩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准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二)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8、一般單位訂婚有假期
事業單位婚假有三天。按照《關於國做早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純空雀路程假問題的通知》的規定,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虧孝(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法律依據:《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 第一條 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9、訂婚有婚假嗎
法律分析: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