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要求遷戶口
發布時間: 2023-05-19 16:43:10
1、離婚一定要遷出戶口嗎
離婚時,戶口不一定要遷出,是可以留在原地的。但是雙方協議離婚的,如果有關於遷出戶口的約定的,或者訴訟離婚的判決里有關於遷出戶口的判項的,那就必須遷出了。遷出後的戶口,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遷回原籍,有住房的可以在住房所在地按要求辦理戶口。所以離婚遷出戶口為了自己方便的話,可以遷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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