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婚假多少天2017
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新計生法刪掉了有關鼓勵晚婚晚育的規定。在「晚婚假」被廢除前,我國《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初婚公民和二婚者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單位可根據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對於「另給予路程假」的情況,早在2017年全國人大代表侯玉雯就注意到,「路程假沒有具體規定,難以得到保障」。侯玉雯認為,我國地域廣闊,自改革開放以來,婚姻半徑越來越寬廣,從跨鄉鎮,到跨縣市、跨省,甚至出現了不少跨國婚姻。「這種現象很普遍,也導致了異地嫁娶增多。」一些異地嫁娶在路途上用的時間都要3天,廢除「晚婚假」後,國家法定的3天婚假已不適應實際需要,建議國家將法定婚假延長至7天。
2、國家婚假規定2023
國家上面有多的規定,都是與公民息息相關,與我們最直接關系的就是假期,這也是我們最開心的時刻,不同的地區所規定的假期也是不同,不同年對假期的調整也不一樣,接下來我就來為介紹,讀者們一起了解婚假的相關知識。一、國家婚假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和路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在爛碰陪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也就是說,帶薪休假。如果是在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規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會額飢蠢外得到7天假期的獎勵。如果晚婚者在城鎮里居住但是沒有工作的,或者是私營企業的老闆,一般由居委會或者鎮政府給予相應的晚婚獎勵。如果晚婚者是私營企業的雇員,老闆也應當給他們婚假,假期時間和在國有企業一樣。
各地計劃生育條例婚假統計:(2017年3月9日更新)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擬取消晚婚假)
上海:婚假10天(已取消晚婚假)
天津: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重慶: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
安徽: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福建:婚假吵輪15天(已取消晚婚假)
甘肅:晚婚的婚假=30天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廣東: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廣西: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貴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黑龍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湖北: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三、二婚婚假規定
二婚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再婚者與初婚者一樣,均應享受婚假待遇。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職工享受三天的婚假。對於再婚者的婚假問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曾有明確答復,即「根據《民法典》和國家有關職工婚假的規定精神,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
四、相關法律規定
[19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喪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只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一千零七十一條: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人口計生修正案草案對第一千零七十一條作出修改:將「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為「符合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據人口計生法第一千零七十五條規定,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區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五、晚婚晚育假被取消是真的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並於2017年元旦實施。按照修正案草案規定,從2017年1月1日起將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為大家分享了不同地區的婚假規定,我們知曉國家對於婚姻,懷孕等方面是規定了不同的假期,也是公民應該享有,任何不予該方面假期的都會給予一定的處罰,如果對於這方面的假期還有其他疑問,那麼歡迎來咨詢。
3、國家法定婚假是多少天?晚婚晚育假被取消是真的嗎
結婚生子是民生問題,國家對這樣的問題給予了很大的福利政策假期等很大的福利政策.婚假顧名思義就是工人結婚時的假期.2018年國家法定結婚假期是幾號?
國家法定結婚假期是幾號
[1980]勞動總工資29日規定,結此高枝婚葬禮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個地方的另一個旅行假期,該文件當時只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按最長三天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25條:市民晚婚晚育森敏,可獲得延長結婚假期、生育假期的報酬或其他福利待遇.
人口生育修正案草案修改為市民晚婚晚婚生育,可以獲得延長結婚假期、生育假期的報酬或其他福利待遇修改為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孩子的夫婦,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期的報酬或其他福利待遇.
依據人口計生法第29條規定,延長產假獎勵或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區市及較大市人大及其常委或人民政府結合實際情況,制訂具體實施辦法.
晚婚晚婚的產假被取消是真的嗎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於2017年元旦實施.根據修改方案的規定,從2017年1月1日起取消晚婚假期、晚婚假期.
關於是否完全取消晚婚晚育的報酬,現在還沒有定論.因為婚姻法規定晚婚晚育應該鼓勵.是否取消晚婚晚育假期需要各省人民代表大會修訂各省的計劃生育條例.
各地計劃生育條例婚假統計:(2018年3月9日更新)
北京:結婚假期3天晚婚念好假期7天=10天(預定取消晚婚)
上海:結婚假期為10天(取消晚婚假期)
天津:結婚假期為3天(取消晚婚假期)
重慶:結婚假期5天晚婚假期10個工作日
安徽:結婚假期為3天(取消晚婚假期)
福建:結婚假期為15天(取消晚婚假期)
甘肅:晚婚結婚假=30天
河南:結婚假期3天晚婚假期18天=21天
廣東:結婚假期為3天(取消晚婚假期)
廣西:結婚假期為3天(取消晚婚假期)
貴州:結婚假期3天晚婚假期10天=13天
河北:結婚假期3天晚婚假期15天=18天
4、2017國家政策 婚假是多少天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福建婚假多少天2017擴展資料
地方政策
晚婚的具體婚假時間一般依據的是各省或者直轄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自己規定的,一般在《XX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規定,軍隊的在《中國人民解放軍計劃生育條例》中有規定,全國各地的規定並不一致:
北京:婚假3天+7天=10天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修正)》[8]
「第十六條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廣東:婚假3天
上海:婚假3天
湖北:婚假3天
天津:婚假3天
重慶: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
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福建:取消晚婚假,婚假=15天
甘肅:晚婚的婚假=30天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5、勞動法對婚假的規定
法律主觀:2017《勞動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新勞動法婚假規定就這一條,所謂法定,就根據根據《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新勞動法婚假規定是一個指導性的規定,具體適用起來則根據《計劃生育條例》中的詳細規定。婚假工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也就是說,帶薪休假。如果是在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規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會額外得到7天假期的獎勵。如果晚婚者在城鎮里居住但是沒有工作的,或者是私營企業的老闆,一般由居委會或者鎮政府給予相應的晚婚獎勵。如果晚婚者是私營企業的雇員,老闆也應當給他們婚假,假期時間和在國有企業一樣。
法律客觀:新勞動法沒有相關規定,新勞動法是>94年到現在都在用新勞動法知識他的補充.第四章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勞動耐灶法就這一條,所謂法定,就根據下面的.根據《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婚假: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派啟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昌羨扮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6、武漢婚假多少天2022年新規定
根據2017年1月13日修訂的《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相關規定,職工結婚取消晚婚晚育假的獎勵待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目前,全國至少已經有16個省份修訂了本地區的計生條例。這16個省份分別為北京、天津、山東、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廣東、廣西、湖北、山西、寧夏、四川、遼寧、青海。武漢: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數據顯示,上述所有省份均已取消了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執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遼寧、青海6地則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時,調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數。其中,北京、上海、遼寧三地均規定,除享受國家規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數達到10天。福建、青海的婚假天數修改為15天。山西婚假天數修改為30天,在15個省份中最長。新計生法中取消了相關鼓勵晚育的條款,但同時指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因而,政策調整後,各地產假怎麼休,也成為公眾關心的話題。
新計生法中取消了相關鼓勵晚育的條款,但同時指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各地的婚假標準是不同的,武漢是婚假3天加上晚婚假15天,共18天,這在所有地方中,算是高的了,像北京、遼寧等地加起來共10天,相差還是蠻多的,這在所有地方中期限最低。但是不管高低如何,這都是國家給予職工的福利,我們都應該珍惜。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條和國家有關職工婚假的規定精神,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
7、國家規定婚假有幾天?
各地計劃生育條例婚假統計:(2018年3月9日更新)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擬取消晚晚婚)
上海:婚假10天(已取消晚婚假)
天津: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重慶: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
安徽: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福建:婚假15天(已取消晚婚假)
甘肅:晚婚的婚假=30天
等等
國家關於婚假的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7)福建婚假多少天2017擴展資料:
婚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勞動者結婚時給予的假期,並由用人單位如數支付工資,這是對勞動者的精神撫慰,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對其權益的保護,對於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
2016年6月,29個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個省份刪除了相關晚婚假的條例,與國家法律規定保持一致,僅有三天法定婚假。這些省份包括廣東、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寧夏、廣西、安徽、湖南、天津、山東。
婚假天數
2015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於生育假如何延長,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等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來,各地相繼開始修訂地方計生條例。據查,至少已有安徽、山西、江西、廣西、廣東、湖北、天津、浙江、寧夏9個省份的新計生條例正式出台。
這9個地方在新規定中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時對產假和男性陪產、護理假做出一定調整。調整後,山西婚假達30天,安徽、江西等地的產假有158天,廣西和寧夏男性的陪產假延長到25天。
2016年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青海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 [3]
此外,北京、吉林、遼寧、山東、四川、雲南等地的計生條例修正案草案已在徵求意見或等待省級人大審議通過。
婚假天數
在法律層面沒有規定,只在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層面。[19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
晚婚假天數
全國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有規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長或增加婚假天數(加合關系),也有的直接規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數(包含關系)。具體見《全國各省婚假天數一覽表 》。
注意:晚婚假天數規定應按最新文件
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初次結婚
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推遲3年以上結婚為晚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的為晚育。
我國《婚姻法》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男子為滿22周歲、女子為滿20周歲。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齡基礎上,男女青年超過法定結婚年齡3年以上初次結婚,即男子年滿25周歲或者女子年滿23周歲結婚的;晚育,就是適當地推遲婚後初育的年齡,即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子女的。
2016年,各省關於「晚婚假」的存廢也已經塵埃落定。各地對原有的婚假、產假以及陪產假(即男士的護理假)均做出了相關的修改,從出台的規定來看,大多數省份的婚假都是在取消晚婚晚育、規定延長生育假的大原則之下,絕大多數省份的婚假天數是與國家法律規定保持一致的。
29個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個省份刪除了相關晚婚假的條例,並沒有對婚假再做另外的相關規定,那麼這些省份婚假將與國家法律規定保持一致,僅有三天法定婚假。
這些省份包括廣東、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寧夏、廣西、安徽、湖南、天津、山東。山西、甘肅保留30天豪華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