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山水遷戶口流程
1、遷戶口的手續流程
遷戶口的手續流程如下: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以及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6、戶政科簽發《准遷證》;
7、持《准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8、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辦理戶口遷出手續,本人不去可代辦,代辦人應為原籍戶內成員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遷入證明(遷出地留存聯)、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遷出地派出所審查符合後,開具戶口遷移證。
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2、外地戶口轉到佛山三水需要哪些條件?
在佛山三水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已辦理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日制在校學生不受年齡限制)、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請入戶。
辦理地點:廣東省佛山市三水區西南街道賢興路4號一門式大廳1-9號窗
辦公電話:0757-87783735
辦公時間:工作日:星期一至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佛山山水遷戶口流程擴展資料:
外地戶口轉到佛山三水窗口辦理流程如下:
1、取號
申請人在排隊叫號機取得辦理順序號。
2、申請
申請人按順序號到1-6號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3、受理
窗口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符合規定格式的當場出具《收件回執》(行政許可出具《受理回執》。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當場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或2個工作日內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4、審查
部門在承諾時限內審查決定,予以通過的,簽發通過決定,製作結果文書;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通過決定書》。
5.取證
窗口辦結,通知申請人到窗口領取或郵寄辦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