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隨母親遷戶口
1、孩子隨母親遷戶口流程
先到孩子母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准遷證,然後攜帶准遷證及孩子的戶口本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遷移證(准遷證兩聯,派出所留存第二聯),最後再攜帶准遷證第三聯及開具的遷移證到孩子母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戶。辦理准遷證的理由為子女投靠父母或者父母與子女相互投靠,如果小孩是未成年人的,需要提供小孩及其母親的戶口本、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也可以以出生醫學證明證明),小孩沒有辦理身份證的無需提供身份證,然後到派出所窗口寫申請及填寫遷入審批表、如果小孩是成年人的,還需要與母親共同生活才允許遷到母親的戶口上,這需要社區民警出具調查報告來證明。
一、孩子落戶隨母親需要什麼手續:
1、如果是新生兒報戶口,那麼需要母親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准生證原件和復印件、小孩的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小孩的戶口隨父隨母都可以。
3、除以上證件以外不需要其它特殊證明。
二、婚遷戶口的流程:
1、夫妻雙方各持本人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到要落戶的一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寫夫妻投靠入戶申請表。
2、派出所審核後開具同意接受戶口的准遷證;
3、持准遷證到要遷移戶口的一方戶籍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出戶口的遷移證;如果是遷移戶口,那所需證明材料就多了,最好咨詢戶口遷入地的派出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2、孩子戶口可以隨母親遷嗎
法律分析:可以。據我國法律明確,小孩子是可以隨著父母任意一方的戶口所在地落戶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