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溫江遷戶口新政策
1、成都市溫江區戶口遷入條件
法律分析:辦理條件:遷入地的住所為合法固定住所,無居住條件的商業用房、違法建 造的房屋,不予登記常住戶口。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戶口落在同一家庭戶的,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戶口不得單獨遷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2、成都市遷戶口新政策規定是什麼?
一、2021成都戶口遷移新規定(一)購房落戶條件:1、在成都區域內,購買建築面積≥90㎡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2、取得該房屋所有權證(房產證原件);3、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以及累積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二)所需資料:1、《入戶申請表》;2、戶口本原件、戶口本第一頁及遷戶人員頁復印件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社保局列印的1年或以上「個人養老保險實繳信息單」加蓋鮮章;5、房產證、購房合同、房管局1月內列印的房屋信息摘要;6、房產所在小區物管、居住管轄社區或派出所,其中一者開具的「入住居住證明」加蓋公章;7、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戶口隨遷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子女出生證明。(三)注意事項1、按揭買房必須在銀行還款滿6個月;2、同一套住房,權屬未發生變更的情況下,只申請辦理一次購房入戶;3、購房遷入成都的人員,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辦理戶口隨遷。但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必須本人落戶成都5年後,才可以按相關政策申請投靠入戶。4、2021年6月1日前購房落戶政策房屋建築面積需滿70㎡,後經調整為90㎡。在執行之日前已購買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可以根據「舊的購房入戶」規定辦理。二、成都遷戶口政策1、學歷入戶入戶中心城區,需達到大專學歷或中級技師直稱,並在45歲以下,且落實工作單位。入戶郊區市縣,須達到中專學歷或初級技術職稱,並在45歲以下且落實工作單位;2、購房入戶購買7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和二手房便可入戶,但人均住房面積不得低於上一年人均住房面積標准。3、針對學歷偏低、收入偏低的人群,有居住期滿入戶政策辦理居住證滿兩年,購買社保滿兩年,同時擁有人居住房面積不低於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戶。4、投資入戶政策中心城區投資達到50萬元、縣城投資達到30萬元及建制鎮投資達到15萬元的投資人員,經營時間為1年,且擁有人均住房面積不低於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戶。5、納稅入戶政策,三、成都2021年戶口遷移流程(一)第一階段:准備資料辦事部門:原籍派出所、房管局、貸款銀行等准備材料:1、戶口薄或(戶口薄要求首頁有省公安局廳章派出所戶籍專用章承辦人簽章)或戶籍證明(如果戶口薄無法提供,則可以在戶籍所在地開具戶籍證明)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名字准確,身份證號無誤)3、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4、購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復印件(未辦房產證者提供)和商品房備案證明(附在購房合同內)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開具)6、不動產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7、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按揭買房者提供)還款證明(在貸款銀行開具連續六個月還款記錄證明)8、《門牌號證明》(建議先在小區物管處開具《入住證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開具)9、填寫《入戶申請表》(二)第二階段:准遷證辦理辦事部門:成都各個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事項:持准備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准予遷入證明》。辦理費用:4元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3、成都市戶口遷移新政策
申請規則:辦理戶籍業務應本人到場申請,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場的,出具申請人填寫的「代辦戶籍業務委託書」和代辦人身份證可委託辦理。辦理回國定居、刑滿釋放、持畢業證和准遷證入戶必須本人到場申請;夫妻投靠必須雙方到場申請;繼子(女)投靠繼父(母)由負責撫養的法定監護人和繼父(母)雙方到場申請。
基本材料: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入直系親屬住房的還需提供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入直系親屬戶的還需提供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入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戶主首頁、空白內頁、本人無房佐證材料)。所有材料應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入戶地點:原則按本人或直系親屬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公共集體戶順序辦理入戶。
辦理地點:入戶地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天府新區、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成華區、武侯區、金牛區也可到市局公安辦證中心辦理)
辦理時限:當場辦結(材料齊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4、溫江辦理戶口遷移需要什麼手續,溫江辦理戶口遷移需要
1、市(縣)城區范圍內。
(1)辦理條件:遷入地的住所為合法固定住所,無居住條件的商業用房、違法建 造的房屋,不予登記常住戶口。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戶口落在同一家庭戶的,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戶口不得單獨遷移。
(2)辦理手續:
① 書面申請報告;
②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
③私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或者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
④遷移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辦理程序及時限:在派出所戶籍窗口當場辦理。
2、對遷往縣外、省(縣)外的戶口 :需取得遷入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戶口准遷證(考取大中專院校的新生和大中專院校畢業生除外)。
辦理手續:
①遷入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戶口准遷證 ;
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辦理程 序及時限:在派出所戶籍窗口當場辦理。
(4)2016溫江遷戶口新政策擴展資料:
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准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准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