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縣內遷戶口流程
結婚遷移
辦理前提:帶齊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一、到要遷入地方的版居委權會寫接收證明;
二、到遷入的鎮計生辦寫證明;
三、到遷入當地派出所領表填表,再由教導員批字;
四、到縣戶政府批字(要寫一份入戶申請的);
五、到遷出的居委會寫遷出證明;
六、到遷出的派出所注銷戶口;
七、到回要遷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戶。
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2、同縣不同鎮戶口遷移
法律分析:戶口遷移按以下步驟依次辦理: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6、戶政科簽發《准遷證》;
7、持《准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8、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3、結婚以後同縣戶口怎麼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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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縣內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一)戶口市內(非遷非)遷移的人員,憑上述相關證明材料到戶口遷出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未設辦證中心的到派出所,下同)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屬駐穗辦工作人員因擁有房改房需戶口遷移的,由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受理並寬侍罩呈市局批准後,方可辦理市內遷移手續)。
(二)戶口市內(農遷農)遷移的人員,持遷入地村委會同意遷入證明及相關證明材料到擬遷入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提出申請,填寫《本市農業戶口人員農轉非(農遷農)申請表》。經受理批准,申請人憑遷入地區分局開具的《市內農業戶口遷移通知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到遷出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辦理農業戶口遷出手續。
(三)凡符合市內遷移條件且需辦理戶口市內(農遷非)遷移的人員,申請人應先到遷出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提出申請,填寫《本市農業戶口人員農轉非(農遷農)申請表》,並附相關證明材料。經遷出地分談衫局按規定批准農轉非後,通知申請人辦理市內戶口遷移手續。
(四)已辦理戶口遷出手續的,持《市內戶口遷移證》到遷入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辦理戶口遷入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慎鬧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