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婚假2016
1、黑龍江2016年婚假政策咨詢哪個部門?電話打哪個能咨詢
16年請婚假沒晚婚待遇。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開,此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確在2016年1月1日施行。明確全國統一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地方可以結合實際對允許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體辦法(具體延長生育假到幾天各地還未定)。修正案草案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保障措施,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
根據目前《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二婚者只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國家關於婚假的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2016年黑龍江晚婚婚假多少天
《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規定: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殲肆姿受婚假15日,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增加婚假10日。
由於我國已經開始實行全面二孩政雹禪策,不再鼓勵晚婚氏絕晚育,所以晚婚假已經取消了!
3、最新勞動法規定的婚假是多少天
每個地方時不一樣的哦~~
給你參考一下哈。
北京:婚假3天回+晚婚答假7天=10天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重慶: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福建:晚婚的婚假=15天
甘肅:晚婚的婚假=30天
廣東: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廣西: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貴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黑龍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湖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江蘇: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江西: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遼寧: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內蒙古: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寧夏: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青海: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山東:婚假3天+晚婚假14天=17天
陝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四川: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雲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浙江: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8天
4、全國婚假統一規定是多少天?
全國標准為3天,但各地實際執行的標准不一,例如山西婚假30天,青海婚假15天。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來,各地相繼開始修訂地方計生條例。據查,至少已有安徽、山西、江西、廣西、廣東、湖北、天津、浙江、寧夏9個省份的新計生條例正式出台。這9個地方在新規定中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時對產假和男性陪產、護理假做出一定調整。
調整後,山西婚假達30天,安徽、江西等地的產假有158天,廣西和灶辯寧夏男性的陪產假延長到25天。
2016年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青海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
2016年神畢6月,29個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個省份刪除了相關晚婚假的條例,與國家法律規定保持一致,僅有三天法定婚假。這些省份包括廣東、湖北、四川、浙江、江游辯芹西、寧夏、廣西、安徽、湖南、天津、山東。
(4)黑龍江婚假2016擴展資料:
1、法定婚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職工婚假期間工資按照人社部門審批的標准全額發放,工資項目為:崗位、薪級、保留福補、住房補貼、津貼、基礎績效等。
2、為鼓勵婚前檢查,黑龍江、河南、陝西3地在新條例中提出,參加婚檢的夫妻可增加一定的婚假天數。如,黑龍江的夫妻享受婚假15日,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增加10日;河南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參加婚前檢查的可再增加7天;陝西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夫妻,在法定3天的基礎上增加10天婚假。
5、黑龍江產假180天怎麼算
婚假最多休25天。在2016年4月21日後登記結婚的夫妻,即結婚證日期是在4月21日(含)後的,按新《條例》規定休婚假15天,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婚假十五日」、「增加婚假十日」為自然日,包括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和休息日。再婚公民也可享15天婚假,如參加婚前檢查,可再加10天,共享受25天婚假。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產假180天,男方享護理假15天。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三十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四十五天。晚育假、晚育護理假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二十四周歲的,為晚育。(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專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屬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自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起施行)。
拓展資料:按目前的法律規定,我國的所有女性勞動者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都享受產假待遇。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職業女性休產假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由社保統籌基金報銷相關醫療費和發放生育津貼;職業女性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女職工產假分別按下列情況執行(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四條)(一)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九十天,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產後休息七十五天。
6、最新勞動法規定員工婚假是多少天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並未規定婚嫁天數,只是作出了勞動者享受婚假的權利。假婚根據《婚姻法》以及各省市的《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執行。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三、《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四十五條 職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五日,假期工資照發。
職工晚育的,女職工產假可以延長至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資照發,不影響聘任、工資調整、職級晉升;男職工享受護理假五至十日,特殊情況可以參照醫療單位意見適當延長,護理假期間工資照發。
四、根據《婚姻法》以及各省市的《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2016年1月16日更新):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擬取消晚晚婚)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已取消晚婚假)
重慶: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
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已取消晚婚假)
福建:晚婚的婚假=15天
甘肅:晚婚的婚假=30天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廣東: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已取消晚婚假)
廣西: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已取消晚婚假)
貴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黑龍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湖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已取消晚婚假)
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江蘇: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江西: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遼寧: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內蒙古: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寧夏: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青海: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山東:婚假3天+晚婚假14天=17天(擬取消晚晚婚)
山西:晚婚的婚假=1個月
陝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四川: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雲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浙江: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已取消晚婚假)
中國人民解放軍: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海南: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西藏:婚假3天+晚婚假7天
7、2016年婚假工資發放標准,婚假工資怎麼算
婚假工資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計算。根據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婚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標准,是指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的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