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從三天變十天
1、2021北京婚假是十天嗎
法律分析:
北京市現階段的法定婚假是三天,再加上晚婚假七天,一共是十天。依據北京市的相關規章,政府機關、社團組織、企事業單位機構的員工晚婚晚育的,除開享有規定的法定婚假,針對晚婚晚育的女經理,要求的生育假提升附加三十天獎賞。獎賞的法定婚假男性也可享有,而且公司不可減少職工的標准工資。
法律依據:
根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
2、婚假是10天還是15天
晚婚的具體婚假時間一般依據的是各省或者直轄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自己規定的,一般在《XX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規定,軍隊的在《中國人民解放軍計劃生育條例》中有規定,全國各地的規定並不一致:
北京:婚假3天+7天=10天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修正)》 [4]
「第十六條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廣東:婚假3天
上海:婚假3天+7天=10天
《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5]
「第三十一條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湖北:婚假3天
天津:婚假3天
重慶: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
1、職工本人結婚,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給予5天的婚假(不含按規定應享受的晚婚假)。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單位可根據在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企業職工請婚喪假的處理意見的通知》( 渝勞社辦發[2000]24號 )
2、「第二十八條
鼓勵公民晚婚、晚育。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
晚婚的職工,增加婚假十個工作日;晚育的婦女,增加產假二十個工作日。增加的婚假、產假視為工作時間。晚婚、晚育的職工,所在單位可給予一次性獎勵或其他福利待遇。
晚育並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產假期滿後可連續休假至子女一周歲止,休假期間的月工資按不低於休假前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
晚育者產假期間,男方所在單位應給護理假七個工作日,護理假視為工作時間。」——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5年9月29日重慶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修訂)
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三十九條 男25周歲、女23周歲登記結婚為晚婚。已婚婦女滿24周歲初次生育為晚育。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給予晚婚、晚育的職工以下獎勵:
(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長婚假20天;
(二)晚育的初產婦,延長產假30天;
(三)在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延長產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20天。
職工在前款規定的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其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農民以及城市無用工單位的人員晚婚晚育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表彰、獎勵。」——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修改)
延長產假六十天,男方享三十天護理假
在獎勵與社會保障方面,《條例》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職工,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婚假期間,其享有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不變。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給予以下獎勵: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基礎上,延長產假六十天;男方享受三十天護理假;在子女六周歲以前,每年給予夫妻各十天育兒假。職工在前款規定的產假、護理假、育兒假期間,享受其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9]
鼓勵、支持幼兒園提供延時託管服務
鼓勵、支持幼兒園提供延時託管服務,推進中小學課後服務,鼓勵中小學、用人單位及其他社會力量提供假期託管服務。對提供托幼服務的企業,按照規定給予資金和政策支持。 [9]
福建:取消晚婚假,婚假=15天
第四十一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產假延長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顧假為十五日。婚假、產假、照顧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晉升。——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年2月19日福建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訂)
甘肅:晚婚的婚假=30天
「第二十五條 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三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晚婚後生育或者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實行晚婚、晚育的夫妻雙方,享受下列優待:
(一)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實行晚婚的,其婚假為30天;實行晚育的,其產假為105天,並給男方護理假15天。
(二)農村居民實行晚婚或者晚育的,免去夫妻雙方兩年本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勞務。」——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5年11月25日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修正)。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年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第二十七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公民晚婚晚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給予適當照顧。
法定婚假根據有關規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3、國家規定婚假有幾天?
各地計劃生育條例婚假統計:(2018年3月9日更新)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擬取消晚晚婚)
上海:婚假10天(已取消晚婚假)
天津: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重慶: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
安徽: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福建:婚假15天(已取消晚婚假)
甘肅:晚婚的婚假=30天
等等
國家關於婚假的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3)婚假從三天變十天擴展資料:
婚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勞動者結婚時給予的假期,並由用人單位如數支付工資,這是對勞動者的精神撫慰,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對其權益的保護,對於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
2016年6月,29個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個省份刪除了相關晚婚假的條例,與國家法律規定保持一致,僅有三天法定婚假。這些省份包括廣東、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寧夏、廣西、安徽、湖南、天津、山東。
婚假天數
2015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於生育假如何延長,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等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來,各地相繼開始修訂地方計生條例。據查,至少已有安徽、山西、江西、廣西、廣東、湖北、天津、浙江、寧夏9個省份的新計生條例正式出台。
這9個地方在新規定中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時對產假和男性陪產、護理假做出一定調整。調整後,山西婚假達30天,安徽、江西等地的產假有158天,廣西和寧夏男性的陪產假延長到25天。
2016年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青海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 [3]
此外,北京、吉林、遼寧、山東、四川、雲南等地的計生條例修正案草案已在徵求意見或等待省級人大審議通過。
婚假天數
在法律層面沒有規定,只在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層面。[19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
晚婚假天數
全國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有規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長或增加婚假天數(加合關系),也有的直接規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數(包含關系)。具體見《全國各省婚假天數一覽表 》。
注意:晚婚假天數規定應按最新文件
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初次結婚
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推遲3年以上結婚為晚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的為晚育。
我國《婚姻法》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男子為滿22周歲、女子為滿20周歲。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齡基礎上,男女青年超過法定結婚年齡3年以上初次結婚,即男子年滿25周歲或者女子年滿23周歲結婚的;晚育,就是適當地推遲婚後初育的年齡,即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子女的。
2016年,各省關於「晚婚假」的存廢也已經塵埃落定。各地對原有的婚假、產假以及陪產假(即男士的護理假)均做出了相關的修改,從出台的規定來看,大多數省份的婚假都是在取消晚婚晚育、規定延長生育假的大原則之下,絕大多數省份的婚假天數是與國家法律規定保持一致的。
29個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個省份刪除了相關晚婚假的條例,並沒有對婚假再做另外的相關規定,那麼這些省份婚假將與國家法律規定保持一致,僅有三天法定婚假。
這些省份包括廣東、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寧夏、廣西、安徽、湖南、天津、山東。山西、甘肅保留30天豪華婚假。
4、婚假休幾天
婚假是3天,我國關於婚假的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以前還有晚婚假,但是現在大部分地區已經取消晚婚假,有些男女雙方距離較遠的,可根據情況另外給予相應的路程假。
1、對於符合我國法定結婚年齡的新人來說,即男性年滿22周歲,女性年滿20周歲可享受三天的婚假。
2、對於符合晚婚年齡的新人來說,即男性年滿25周歲,女性年滿23周歲不再額外的獎勵婚假只有三天的法定婚假。
3、當男女雙方的工作地所在距離較遠的時候,可根據情況另外給予相應的路程假。
4、在探親假期間結婚的不用額外的扮塌再給婚假。
5、婚假包括周末以及國家法定的節假日。
6、再婚者可依法享有婚假。
對於婚假不同的城市有著不同的晚婚假規定。今天卜碧中國婚博會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來詳細了解一下。北京市婚假三天晚,婚假七天,合起來有十天。上海婚假三天晚,婚假七天,合起來十天。廣東婚假三天已經取消了晚婚假。陝西婚假三天加晚婚假20天共計23天。四川婚假三天已取消晚婚假。新疆婚假三天加晚婚假20天共計23天。雲南婚型租舉假三天型仔晚,婚假15天,共計18天。浙江婚假三天已取消晚婚假。吉林婚假三天晚,婚假12天共減15天。江蘇婚假三天晚婚假十天廳型圓,共計13天。中國人民解放軍婚假三天晚,婚假七天,共計十天。
再休婚假的時候,新人有一些注意事項,首先,第一婚假為帶薪假期,婚假作為我國法定的節假日為新人們在結婚之後的一種福利,因此將婚假規定為帶租稿薪假期。任何公司都沒有權利扣除新人婚嫁期間的工資。
5、北京婚假法定多少天2022年新規定
北京新政策中規定婚假為十天,除了國家規定的三天外,還額外獎勵七天。職工在休婚假期間,福利待遇不變,企業不得剋扣工資。在新婚姻法律規定中,取消了晚婚假,也就是說晚婚的青年享受基本的婚假待遇。
婚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勞動者結婚時給予的假期,並由用人單位如數支付工資,這是對勞動者的精神撫慰,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對其權益的保護,對於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
北京新政策中規定婚假為十天,除了國家規定的三天外,還額外獎勵七天。職工在休婚假期間,福利待遇不變,企業不得剋扣工資。在新婚姻法中,取消了晚婚假,也就是說晚婚的青年享受基本的婚假待遇。另外,北京市規定女職工生育的時候產假天數最低不得低於三個月。
綜上所述,婚假是職工的基本勞動保障,婚姻法對婚假及產假等都做出了制度安排。各地在執行上面會有所差別,根據北京市最新規定,在北京市工作的職工可以享受十天的婚假待遇,這比很多省份都多了不少。目前,國家已經取消晚婚鼓勵,統一規定為三天婚假。
法律依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日。
第四十條規定,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組織不落實本條例規定的獎勵、假期、優待政策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衛生健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舉報;衛生健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和工會應當按照各自職責督促落實、依法處理。
6、合肥婚假多少天2023年新規定
合肥婚假規定為規定安徽婚假三天,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職工,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一、合肥婚假有多少天
3天+10天=13天
安徽婚假規定
修訂後的《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十一條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職工,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婚卜埋假期間,其享有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不變。
二、合肥產假天數規定
產假規定
1、《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給予以下獎勵: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基礎上,延長產假六十天,即158天。
2、
產假天數
產假天數按下列方式計算:
(一)女職工妊娠4個月(不含4個月)以下流產的,產假15天;
(二)女職工妊娠4個月胡沖(含4個月)以上7個月(不含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產假42天;
(三)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引產的,產假98天,剖宮引產的,產假增加15天;
(四)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分娩的,產假158天。剖腹產的,產假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型做螞兒,增加產假15天。
7、江蘇婚假怎麼延長10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婚假最長不得超過3天。但是,根據江蘇省2016年頒布的《江蘇省實施〈攔則沖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辦法》,婚假可以延長至10天。具體要求是盯正,在婚假期間,需要前往外省市或者離婚所在地返鄉婚禮的,婚假可再延長7天。因此,如果在江蘇省內舉辦婚禮,則婚假為3天,如果需要前往外省市或者離婚所在地舉辦婚禮,則婚假最簡殲長可延長至10天。
8、新婚姻法婚假多少天
【法律分析】
婚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最新婚姻法規定婚假一般是1-3天,符合晚婚年齡的夫婦,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婚假一周,總共十天假期。如果雙方不在一地的,適當給予路程假。婚假是勞動者結婚時給予的假期,用人單位需要如數支付工資。隨著我國政策的不斷調整,相關規定也隨之發生變化。因此,准備結婚的職工要關注了解政策相關規定,根據自身的婚禮安排向單位請假。
【法律依據】
《中國人民解放軍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八條 晚婚的軍隊人員,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夫妻雙方同為軍隊人員,雙方達到晚婚年齡的,雙方享受晚婚假;一方達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為地方人員的,按照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接受計劃生育手術的軍隊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待遇。
第三十條 女軍人、女職工符合晚育規定,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的,除按照規定享受3個月產假外,增加產假90天。增加產假期間的工資和福利待遇按照產假的規定執行。男方為軍隊人員,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夫妻異地居住、享受探親假的,在女方分娩當年給予護理假15天。
9、2023年婚假新規定是什麼
2023年婚假新規定是什麼附上全國各地的婚假規定一覽表
婚假是每個職員都可以享有的,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職工在領取結婚證之後,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休婚假的請求,根據新婚姻法婚假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駁回該請求。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2023年婚假新規定是什麼,希望大家喜歡!
2023年婚假新規定是什麼
[19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喪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只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生法》第二十五條: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和罩
人口計生修正案草案對第二十五條作出修改:將「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雀棚首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為「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據人口計生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區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法定婚假多少天
國家法定婚假如下: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全國各地的婚假規定一覽表
一、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條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
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北京市人口與計生條例(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二、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三十三條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間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上海市人口與計生條例(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
三、廣東: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根據最新廣東計生條例規定,已取消晚婚婚假。現行廣東省地區晚婚職工,只能享受規定的3天假期,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陝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三十六條男二十五周歲以上、女二十三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二十四周歲以上的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
職工實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頃數天;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
職工在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接出勤對待,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所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生育津貼。
職工達到晚婚年齡而未婚的,在參加集資建房和分配住房時,與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
農民和城鎮其他人員實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和獎勵。」——陝西省人口與計生條例(2002年9月29日陝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結婚婚假
五、四川: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第三十二條實行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婦女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15天。婚假、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農村人口中晚婚、晚育的,基層人民政府可予以適當獎勵。」——四川省人口與計生條例(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修正)
而在2016年1月,四川晚婚假條例則做了修改,晚婚假的而外獎勵這條規定取消。
六、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二十五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女職工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30天產假,給予男方護理假15天。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
農牧民晚婚、晚育的,減免夫妻雙方一年的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勞務,或者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相應獎勵。」——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口與計生條例(2006年5月2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修正)
七、雲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二十六條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三周歲以上的公民,依法登記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晚婚的,在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五天;晚育的給予女方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護理假七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給予女方增加產假十五天。
前款規定的休假視同出勤。」——雲南省人口與計生條例(2002年7月25日雲南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八、浙江: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第三十六條晚婚晚育的,應當給予獎勵和照顧。具體辦法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護理假,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浙江省人口與計生條例(2007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修正)
而在2016年1月,浙江晚婚假條例則做了修改,晚婚假的而外獎勵這條規定取消。
九、中國人民解放軍: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八條晚婚的軍隊人員,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夫妻雙方同為軍隊人員,雙方達到晚婚年齡的,雙方享受晚婚假;一方達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為地方人員的,按照地方有關規定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計生條例
十、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第四十八條實行晚婚晚育的職工,按照下列規定給予獎勵或者福利待遇:
(一)晚婚的職工,憑《結婚證》增加婚假十二天;
(二)晚育的女職工,憑《生殖保健服務證》增加產假三十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七天;
(三)農村村民憑《結婚證》或者《生殖保健服務證》,享受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規定的優惠待遇;
(四)本條前三項以外的人員,憑《結婚證》或者《生殖保健服務證》,享受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優惠待遇。_
晚婚晚育的職工,在享受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按其正常工作對待,工資、獎金照發,其他福利待遇不變。」——吉林省人口與計生條例(2004年6月18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修改)
十一、江蘇: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條對晚婚的,延長婚假十天。夫妻雙方晚婚的,雙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對晚育的,延長女方產假三十天,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前兩款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不影響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農村居民及城鎮無業人員晚婚、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給予表揚和獎勵。」——江蘇省人口與計生條例(2004年6月17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修訂)。
10、安徽婚假2022最新政策文件
一、安徽婚假法定多少天2022年新規定
安徽婚假是13天。統一規定的婚假是1到3天,目前一般按照最高的天數進行放假,同時安徽在統一規定的婚假基礎上延長10天,兩者相加,就可以享受13天的婚假。男女雙方依法去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的,就可以享受13天的法定婚假,在享受婚假期間,職工享有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不變,虧納困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發放勞動報酬。
《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一條 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職工,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婚假期間,其享有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不變。
《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安徽婚假13天還是10天
根據《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銷念育條例》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職工,2022年1月1日之後休婚假的,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婚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勞動者結婚時給予的假期,並由用人單位如數支付工資,這是對勞動者的精神撫慰,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對其權益的保護,對於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
2016年6月,29個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個省份刪除了相關晚婚假的條例,與國家法律規定保持一致,僅有三天法定婚假。這些省份包括廣東、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寧夏、廣西、安徽、湖南、天津、山東。法定婚假一般是三天。按照法定的結婚年齡即女性二十周歲,男性二十二周歲結婚的可以享受國家法定規定的三天的婚假。也就是說女性結婚年齡美滿20周歲,男性結婚年齡沒滿22周歲結婚的,是沒有婚假的。符合晚婚的年齡即女性二十三周歲,男性二十五周歲的將不再享受晚婚假期的獎勵,也的只有三天的法定婚假。結婚的時候男女雙方不在同一個地方工作的,可以根據路程的遠近確定路程假。需要注意的是婚假期間包括公休假,再婚的可以享受3天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法律依據:
《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一條 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職工,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婚假期間,其享有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不變。
三、安徽婚假2022最新政策
安徽的婚假會增加10天。國家統一規定的婚假是1到3天,而安徽規定的婚假是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延長10天,男女雙方按照法律的規定結婚後,就可以享受11到13天的婚假,在婚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正常出勤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單位未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說明相應的情況,查證屬實後,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盡快支付足額的報酬。這個婚假適用於依法結婚的職工,職工未按照法律的規定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的,就無法享受婚假。
《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一條 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職工,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婚假期間,其享有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不變。
四、安徽婚假13天什麼時候執行
法律分析:2022年1月1日以後。根據《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職工,2022年1月1日之後休婚假的,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婚假,是指勞動茄彎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勞動者結婚時給予的假期,並由用人單位如數支付工資,這是對勞動者的精神撫慰,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對其權益的保護,對於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
2016年6月,29個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個省份刪除了相關晚婚假的條例,與國家法律規定保持一致,僅有三天法定婚假。這些省份包括廣東、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寧夏、廣西、安徽、湖南、天津、山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