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能遷戶口嗎
1、購買商鋪能遷戶口嗎
商鋪不能辦理遷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除了集體戶口的戶籍地址可以是該集體戶的單位地址以外,辦理公民戶口登記的地址僅限於合法住宅的房屋。包括有農村地址的農民合法自建房,也可以是城鎮地區的住宅性質的商品房屋,還包括有一些單位的原公有房通過房改給單位職工長期使用的。
上述的房屋是不包括有商業性質的商品房屋、非住宅性質的門麵店鋪、小產權的房屋。所以,如果想要問門面房能否上戶口,不論是不是由合法的住宅房屋改造的店面,都是不可以在該房屋登記戶口信息的。
(1)店面能遷戶口嗎擴展資料:
戶口遷移要求: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第十四條
被假釋、緩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在遷移的時候,必須經過戶口登記機關轉報縣、市、市轄區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機關批准,才可以辦理遷出登記;到達遷入地後,應當立即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第十五條
公民在常住地市、縣范圍以外的城市暫住三日以上的,由暫住地的戶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內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暫住登記,離開前申報注銷;暫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設置旅客登記簿隨時登記。
公民在常住地市、縣范圍以內暫住,或者在常住地市、縣范圍以外的農村暫住,除暫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設置旅客登記簿隨時登記以外,不辦理暫住登記。
第十六條
公民因私事離開常住地外出、暫住的時間超過三個月的,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延長時間或者辦理遷移手續;既無理由延長時間又無遷移條件的,應當返回常住地。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戶口可以遷到門面房嗎?
戶口是無法遷到門面房的,根據現在的戶口政策,要落戶到自己的房屋地址上,要求房屋必須是居住房屋不能是經營性的門面房等,門面房不是居住用房,是無法落戶到門面房上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