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港遷戶口的政策
1、天津戶口遷入條件最新
天津戶口遷入符合以下條件,且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的國內外人才,可以來津入戶
第一條 符合以下條件,且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的國內外人才,可以來津落戶:
(一)學歷型人才。包括:普通高校畢業,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過 40 周歲;具有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過 45 周歲;具有博士學位的研究生,年齡不受限制。
(二)資格型人才。包括:獲得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資格的; 擁有國內外精算師、特許金融分析師(CFA)、金融風險管理師(FRM)、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注冊建築師、注冊勘察設計工程師、注冊資產評估師、律師等執業資格的。
(三)技能型人才。包括:在本市用人單位就業,高等職業院校畢業並工作滿 1 年,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並工作滿 3 年,具有高級職業資格、不超過 35 周歲;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 40 周歲;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 50 周歲。
(四)創業型人才。來津創辦符合天津產業政策導向的企業創業者,企業穩定運行超過 1 年,創業者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 10 萬元以上。創業團隊核心人才不受年齡限制。
(五)急需型人才。人工智慧、生物醫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數字創意、航空航天、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領軍企業所急需的人才,由企業確定。各區人才辦負責組織所在區領軍企業的資格認定並公布領軍企業名單。
第二條 來津人才可選擇以下落戶地點:
(一)本人或配偶名下的產權房;
(二)所在單位集體戶;
(三)無產權房、所在單位無集體戶的來津人才,在區人力社保部門指定的人才集體戶落戶;
(四)無就業單位的來津人才,在中國北方人才市場人才集體戶落戶並存檔。
法律依據:
《天津市引進人才落戶實施辦法》
第一條 符合以下條件,且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的國內外人才,可以來津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