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遷戶口的過程中身份證丟了
1、在戶口在遷移過程中身份證丟失怎麼辦
在原戶口遷出地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後,再申請補辦居民身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條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七條規定: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十一條規定: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2、辦理戶口遷移期間身份證丟了
法律分析:到你的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去補辦身體證,你的戶口未落戶,再補辦一次遷出就行了,不過比較麻煩點。還是去你的戶口現在所在地咨詢一下最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3、戶口遷移還沒落戶身份證丟了怎麼補辦
法律分析:如果已經開出戶口遷移證,就不能補辦身份證,只能等戶口落戶後再辦身份證。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4、戶口遷移過程中身份證丟失
法律分析:你可以向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辦理。市民需要將居民身份證原件移送當地派出所,重新申領居民身份證,無論是否在有效期內。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簿可以代替身份證使用。普通常住居民可以憑戶口簿辦理各種事務。也有常住居民需要特別戶口證明其戶籍。如果是戶籍,民警可以用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登記表到派出所加蓋戶籍專用章,作為戶籍證明。戶籍證明不需要錢,只要出示相關證件到戶籍部門,就可以馬上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5、遷戶口 身份證丟了 怎麼辦?
遷戶口,身份證丟了,可以補辦。
補辦快速身份證只需要一個星期就行了。
也可以咨詢派出所,辦理臨時身份證。
6、遷戶口沒有身份證原件怎麼辦
法律分析:《居民戶口簿》丟失或者被盜後,戶主本人應及時向戶籍所在的派出所報告,並填寫提出補發的書面申請,本戶的所有成年成員都須在申請上簽名。補辦之後再補身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7、遷戶口辦新身份證時舊身份證丟了怎麼辦
戶口遷移以後辦理新的身份證,若舊的身份證丟失了就按照居民身份證丟失補辦在新的戶口所在地申請辦理新的身份證就可以了,跟相關辦證人員說明舊的身份證丟失就可以了。
具體的身份證辦理程序:
1、申領人帶本人居民戶口簿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
2、經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採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區要求先採集照片信息,再帶到戶籍部門辦理身份證,需要咨詢當地戶籍部門)。
3、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導登記表》。
4、核對資料無誤,錄入公民指紋信息。
5、繳納證件工本費(具體以當地戶籍文件為准,首次辦理或者過期補辦工本費大約20元、丟失補領工本費大約40元)。
6、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導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
8、戶口遷移中,身份證丟失,怎麼辦
1,戶口遷移證已經開出,不能補辦身份證
2,只能落戶以後再補辦身份證,而且異省遷移,一定要求重新辦理身份證
3,落戶過程如果需要身份證,可以到學校開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