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婚假2016最新規定
1、上海婚假是幾天
上海婚假是10天。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而晚婚年齡是女23周歲男25周歲,可以享受晚婚假15天。符合法律規定的夫妻,女方可以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日外,還可以享受生育假30天,男方還可以享受陪產假10天,生育假和婚假同等待遇,期間的工資會照常發。全國各地不一樣,在各地人口與計劃中規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長婚假天數的,也有直接規定天數,具體見相關規定。
勞動者依法享受婚假期間,單位應支付假期工資。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法律依據:《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一條
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產假十天。生育假享受產假同等待遇,配偶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滿三周歲之前,雙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兒假各五天。育兒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鼓勵用人單位採取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養育。
2、上海婚假是多少天?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晚育的給男方護理假7天。
4.育婦晚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5.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6.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7.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8.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護理假、產假期間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文件依據:《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市政府2004年33號令
3、上海婚假多少天
上海的婚假是10天。國家統一規定的婚芹譽假是1到3天,然後基本上是按照最長的3天進行放假的,然後上海又在統一婚假的基礎上額外增加7天,那麼依法昌搭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領取結婚證的職工,就可以享受10天的婚假,在婚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一條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產假十天。生育假享受產假同等待遇,配偶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滿三周歲之前,雙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兒假各五天。育兒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耐首拿的工資發給。
鼓勵用人單位採取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養育。
4、不是上海人,在上海工作有幾天婚假?
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不再鼓勵公民晚婚晚育,也一度讓不少網友擔憂,7天「晚婚假」是否再也無法享受。
2016年2月23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中規定,今後上海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7天婚假。這也就意味著婚假總數仍為10天。該條例自3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不再鼓勵公民晚婚晚育,但對於原先規定的晚婚假7天如何處理未予涉及。「在晚婚人群已佔多數的情況下,如果取消晚婚假這一福利,可能會引發今後晚婚人群的不滿。」
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委副書記鄔*雷介紹,為保持福利措施的延續性,同時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婚假天數不做減法的指導精神,《修正案(草案)》對上海的婚假政策進行了調整:
3月1日起,將原先規定的晚婚假7天調整為: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這也就意味著,加上國家規定的3天婚假後,無論是否晚婚,今後上海新人們享受的婚假天數均為10天。
5、上海婚假
上海婚假為十天。單位假期為三天,上海法定假期為七天,共十天。婚假期間工資照常計算,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最低標准數額。此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產假十天。
婚假期間的工資應當按這樣的原則確定:
(一)、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准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准確定。
(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依據】:《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一條,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產假十天。生育假享受產假同等待遇,配偶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滿三周歲之前,雙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兒假各五天。育兒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鼓勵用人單位採取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養育。
6、上海二婚婚假多少天
上海二婚婚假新規定具體如下: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7、國家規定婚假不能分開休,是連續的而且含雙休及法定節假日。如果需分段休假,需與單位請示批准;
8、根據國家現行法律法規來看,婚假應包括周末在內的;
9、根據相關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
婚假工資發放標准如下:
1、根據國家關於婚假的規定,員工結婚,當事人所處的公司或是單位需要給予新人3天法定婚假,婚假假期在3天之內的工資照常發放,如果超過3天,國家並沒有明確規定;
2、當事人與單位簽有勞動合同,那麼婚假工資發放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若是簽訂的是集體合同,且集體合同工資高於勞動工資,那麼婚假工資按集體合同的工資發放;
3、如果當事人和用人單位沒有簽訂任何合同或者協議的的,婚假假期工資的計算方式是按當事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時的每月工資的70%來計算;
4、若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中都沒有工資標準的規定,那麼就需要集體商議後決定婚假工資。備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仿神中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瞎慎者工資。
7、上海婚假是幾天
法律分析:上海婚假是10天,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所增加的婚假一般應當與國家規定的婚假合並連續使用(包括雙休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婚假是用人單位給予的假期,並且在休假期間用人單位需要如數的支付其相應的工資,這是對員工的精神撫慰,同時也充分體現了政府對員工的福利政策,以及對其權益的保護。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7、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條 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並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給予獎勵。
8、上海婚假是幾天
一、上海婚假是幾天
1、上海婚假是8到10天。目前國家規定的婚假是1到3天,而上海是在國家規定的婚假基礎上面增加7天,男女雙方依法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領取結婚證後,就可以依法享受一定天數的婚假。
2、法律依據:《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一條
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產假十天。生育假享受產假同等待遇,配偶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滿三周歲之前,雙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兒假各五天。育兒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鼓勵用人單位採取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養育。
二、再婚的,也可以享受婚假嗎
再婚的,可以享受婚假。婚假針對於按照法律規定結婚的職工,跟職工的結婚次數沒有關系,只要依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領取結婚證,就可以享受法定的婚假,屬於無效婚姻的,不可以享受法定的婚假。
9、上海市婚假有效期
法律主觀:晚婚晚育的,應當給予獎勵和照顧。具體辦法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護理假,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故婚假最長為: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具體規定: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2天(不含3天法定婚假)。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7、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樣發。
法律客觀:《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上海市人口與計伍納鬧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一條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腔罩假七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產假十天。生育假茄碼享受產假同等待遇,配偶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10、上海婚假法定多少天
法律主觀:上海市婚假有10天,上海市公民除享受法定的三天婚假以外,增加婚假7天,此時婚假應當連續使用。若是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中陵銷待遇。職工享受婚假待遇的,用人單位以此為由剋扣職工工資。
法律客觀:《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賣游第三十一條 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汪鉛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