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拆遷戶口怎麼變更
1、房屋拆遷後戶口怎麼遷移
現在很多人的房屋都被納入了拆遷的范圍,有的人房屋被拆遷之後,可能就會搬到其他地區居住,去其他地區居住的話,可能會辦理戶口的遷移手續,戶口遷移必須按照規定流程進行。那麼房屋拆遷後戶口怎麼遷移?下面就由來為您介紹,希望能夠幫助到您。一、房屋拆遷後戶口怎麼遷移1、先由戶口遷移辦理的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再經過遷移目的地的戶口登記派出所審核,符合遷移條件的,報上一級分(市)縣局審批,審批後出具《准予遷入證明》。
2、當事人憑《准予遷入證明》回到原戶口所在地下戶,由遷出地派出所配碰者出具《戶口遷移證》。
3、當事人再憑《准予遷入證明》、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到遷移目的地的戶口登記派出所上戶。
二、被補償的房屋價值確定有什麼規定
1、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吵租定。
2、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
3、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4、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三、房子拆遷補償方式有哪些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培薯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以上就是為您整理的關於房屋拆遷後戶口怎麼遷移的相關法律知識了。綜上可知,房子拆遷後是否遷戶口要視具體情況定,對於拆遷房就地還建的,戶口可以不遷戶。
2、戶口所在地拆遷了戶口怎麼辦
拆遷了戶口還是不變的,攜帶戶口簿重新身份證即可申領人向戶口所在地戶籍派出余陪所交驗以下證明證件:
(一)申領人《居民戶口簿》;
(二)申領人丟失補領《居民身份證》書面申請(現場填);
(三)申領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攝居民身份證野毀神數碼照片或交驗本人近期正面免頌虧冠一寸居民身份證標准彩色照片,並現場採集指紋信息(現場採集)。
3、福州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流程
1、戶口遷移手續辦理起來並不困迅蘆難,前期需要准備好身份證、戶口本的原件和復印件、工作證明(勞動合同)、結婚證、房產證等。攜帶這些證件去遷入地和所在地辦理准遷證。
2、在辦理完畢准遷證後,再去遷入地的派出所確認戶口的嵌入,拿好新的戶口本和開具的戶口變動單。如果是新立戶的要有房畝陪帶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3、當拿到了戶口變動的,就可以去遷入地的社區居委會做好登記即可。
4、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要進行跨區遷移,還需要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經分局審核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才有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五條 公民在常住地市、縣范圍以外的城市暫住三日以上的,由暫住地的戶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內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暫住登記,離開前申報注銷;暫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設置旅客登記簿隨時登記。
公民在常住地市、縣范圍以內暫住,或者在常住地市、縣范圍以外的亂配農村暫住,除暫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設置旅客登記簿隨時登記以外,不辦理暫住登記。
第十六條 公民因私事離開常住地外出、暫住的時間超過三個月的,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延長時間或者辦理遷移手續;既無理由延長時間又無遷移條件的,應當返回常住地。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4、拆遷了戶口本地址要改嗎
法律主觀:購買拆遷安置房 有房產證或 購房協議書 就可以遷移戶口。 公安部明令禁止「空戶、掛戶」,所以對於原戶籍房子已經拆遷,是必須遷移戶口的。遷移步驟和所需材料如下: 第一步:攜帶戶口本、身份證、房產證或購房協議書,到房子 戶籍所在地 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准遷證。 第二步:攜帶戶口扒野本、身份證、房產證或購房協議書和准遷證,到原戶籍派出所戶籍盯此彎室辦理遷移證。 第三步:攜帶戶口本、身份證、房產證或購房協議書和准遷證副本、遷移證,到房子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遷移手續,列印戶口本,重新 辦理身份證 。
法律客觀:《戶口登記條例》第六條 公凱悶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5、房子拆遷了戶口怎麼辦
房子拆遷,戶口可以移到新的分配房屋中,身份證上的地址就是新房屋的地址。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拆遷,補償標准不低於纖啟租被徵收房屋的類似房地產市場價值評估確定,一般是按照被徵收房屋的產權證載明的建築面積給予補償。按照批准土地面積計算,房屋面積和空地面積相加等於批准宅基地面積。注意房屋面積和空地面積所給補償標準是不同的,相差很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旁姿出登毀兆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6、房子拆遷,戶口怎麼辦?
房屋遇到拆遷,戶口暫時不動。如果拿異地安置房,戶口到時候轉到安置房所在地的社區。如果拿安置款自己買商品房,同樣戶口轉到買房的社區。如果是拿回遷房,戶口不動就行了。
7、福州市區內戶口遷移怎麼做
福州市戶口遷移步驟如下:
1、申請人攜帶上述材料到遷入地提出申請,並提交材料;
2、派出所審核材料確認無誤後頒發《准予遷入證明》;
3、申請人攜帶《准予遷入證明》到原戶籍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遷移證》;
4、持遷移證、身份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
8、房子拆遷了戶口怎麼辦
法律主觀:房子拆遷的,被拆遷人的戶口可以移到新分配的房屋所在地。根據法律規定,公民遷出戶口管轄區的,可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後注銷戶口,然後向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並繳銷遷移證件。
法律客觀:《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大信棗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以外坦李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滾拆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9、動遷戶口怎麼遷
法律分析:戶口遷移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入戶申請書;
(2)申請人、被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書;
(4)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鄉(鎮)證明;
(5)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鄉(鎮)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及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的辦理即可。對於拆遷房就地還建的,戶口可以不遷戶,而對於一次性貨幣補償安置的拆遷戶,戶口必須遷入現居地,拆遷後買了新房或二手房的,也要將戶口遷往現居地,而拆遷戶在外租房、借房進行過度的,戶口將保留在原居住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