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遷戶口市局警察同意
1、廣州戶口遷移手續流程
廣州戶口遷移手續流程
(一)市內遷移
1、申辦人登錄「廣州公安」微信公眾號,進入辦事大廳(戶政業務-智能咨詢預約-市內遷移)進行預約辦理。
2、申請人預約後持所需材料到預約指定地點辦理。辦理地點是指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的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員的派出所。
3、戶籍窗口民警進行辦理。核驗材料是否符合規定類別並材料齊全、真實有效。不符合的,現場退回材料並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
4、材料符合的列印《受理回執》,並呈市局審核(受理之日起至將審批結果告知申請人承諾在45個工作日之內完成)。
5、同意遷移的給申辦人核發《辦理市內戶口遷移通知書》。
6、申辦人辦理落戶並列印新的戶口簿。
(二)戶口遷出市外
1、申辦人登錄「廣州公安」微信公眾號,進入辦事大廳(戶政業務-智能咨詢預約-遷出市外)進行預約辦理。
2、申請人預約後持所需材料到預約指定地點辦理。辦理地點是指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的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員的派出所。
3、窗口民警辦理戶口遷出登記。
(三)市外戶口遷入
1、符合戶口登記條件的人員。
2、網上預約,辦理戶政業務先預約後辦理。
3、申請人前往區政務辦證大廳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
4、區公安分局戶政部門審核材料。
5、信息錄入並列印戶口簿。
法律依據:
《廣州市戶籍遷入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合理控制人口規模,優化人口結構,提高人口素質,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根據國家、廣東省和廣州市人口調控管理及戶籍制度改革的有關精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符合相關條件的非廣州市戶籍人員,可依照對應的入戶類別和管理辦法申請將戶籍遷入廣州市
第三條 我市戶籍遷入實行總體規劃、分類調控,以制定準入條件、年度遷入人口計劃及入戶指標管理為手段。第四條 我市戶籍遷入分為引進人才入戶、積分制入戶、政策性入戶三個類別,入戶條件分別在《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廣州市政策性入戶管理辦法》中予以明確。
2、廣州市市內戶口遷移證辦理流程
廣州市市內戶口遷移證辦理流程:
符合市區內戶口遷移條件的人員,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入戶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市內戶口遷移手續。
戶口簿上戶主遷出的,申請人應填寫《變更戶主情況登記表》確定原戶口簿新戶主並註明新戶主與戶內人員的關系,辦理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將在原戶口簿的戶主或戶主關系欄上做相應變更。
在辦理市內戶口遷移時,戶主及其直系親屬遷出時,與戶主非直系親屬的其他成員應同時遷出;全戶遷出時,必須將原戶口簿交回辦理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
(2)廣州遷戶口市局警察同意擴展資料:
在廣州市屬行政區范圍內居民(不包括不可市內遷移的集體戶口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辦理戶口市內遷移。
1.因投靠直系親屬(指父母、夫妻、子女,下同)需將戶口遷入直系親屬戶口所在地家庭戶的。
2.因住房調整、拆遷或回遷安置等原因申請遷入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房產權並供其居住的房屋、合法承租房管部門的公房(含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政府或用人單位擁有產權安排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
3.因離婚、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征地、拆遷等原因失去現戶口登記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其本人在廣州沒有其他合法房產的,應將戶口遷入實際居住、工作地所在街(鎮)公共集體戶,均無法落戶的,可在實際居住、工作地所在區的親戚朋友戶口所在地申請搭戶。
4.單位職工集體戶口人員因工作變動、單位轉制或辭職、解聘及工廠倒閉等原因,現工作單位沒有設立集體戶口,其本人在廣州沒有合法房產的,應將戶口遷入實際居住、工作地所在街(鎮)公共集體戶,均無法落戶的,可在實際居住、工作地所在區的親戚朋友戶口所在地申請搭戶。
5.本市居民在廣州沒有房產及直系親屬投靠的,可遷入本人單位職工集體戶或准予遷入其本人實際居住地、工作地街(鎮)公共集體戶
辦理戶口遷移、登記等戶政業務應當由本人到公安機關辦理,因故無法辦理的,需書面委託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親屬辦理;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的戶口遷移由其監護人辦理;涉及全戶遷移的,戶內成員可委託戶主或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戶內成員辦理。屬委託辦理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件,委託單位辦理的,還需提供單位介紹信及代辦人身份證件。
3、2021年廣州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流程
【法律分析】
一、凡廣州市區常住戶口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辦理市內戶口遷移:
(一)因投靠本市直系親屬(指父母、夫妻、子女)需將戶口遷入直系親屬戶口所在地的(包括「農遷農」);
(二)因離婚、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將戶口遷入親戚朋友戶口所在地的;
(三)單位集體戶口人員因工作變動、單位轉制或辭職、解聘及工廠倒閉等原因,需將戶口遷入親戚朋友戶口所在地的;
(四)屬駐穗辦集體戶口工作人員及家屬和福利院集體戶口的兒童,以及監外執行人員,要求市內遷移的;
(五)因住房調整等原因需將戶口遷入房屋所在地入戶的。
二、因居住地變動遷移市內戶口辦理所需材料:因住房調整等原因要求將戶口遷入房屋所在地入戶的,提供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合法房產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屬駐穗辦集體戶口遷入房改房的,提供市公安局的《批准市內戶口遷移通知書》,屬單位集體戶口遷出的,提供單位同意遷出的證明。
三、因工作變動戶口遷移辦理所需材料:單位集體戶口人員因工作調動、單位轉制或辭職、解聘及工廠倒閉等原因的,除需提供遷入地業主合法房產證明、戶主的居民身份證及戶主同意遷入證明外,還需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因工作變動、單位轉制的,提供工作變動或單位轉制的證明、原單位出具的同意遷出證明及現工作單位沒有設立集體戶口的證明;
2、因辭職、解聘的,提供原工作單位辭職、解聘的證明;
3、屬工廠倒閉的,提供原工廠倒閉的證明。
四、投靠親屬戶口遷移辦理所需材料:入戶人除提供本人及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外,還需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
(一)因投靠直系親屬的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農遷農」的還需提供遷入地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二)因離婚、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的,需提供遷入地業主的合法房產證明、入戶人的《離婚證》或房屋被屋主收回的相關手續證明,以及遷入地戶主的居民身份證、同意遷入證明。
五、其他原因戶口變動辦理所需材料:屬駐穗辦集體戶口工作人員及家屬和福利院集體戶口的兒童,以及監外執行人員,要求市內遷移的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屬駐穗辦集體戶口工作人員及家屬的,提供市公安局的《批准市內戶口遷移通知書》、合法住房證明;
2、屬福利院集體戶口的兒童,提供收養證、市公安局的《批准市內戶口遷移通知書》;
3、屬監外執行人員,提供區公安分局的《批准市內戶口遷移通知書》、刑滿釋放或解除勞教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4、入戶廣州及戶口遷移怎麼辦理?
建議可以去升庚教育咨詢一下,找廣州入戶機構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查看該入戶機構的資質,一定要選擇正規的入戶機構。
2、如果遇到哪些說給錢就能幫你買戶口的機構,一定要小心,如果你本身條件不能入戶的話,就需要考職稱才能入戶。那種給錢就能入戶的大多不正規。
3、考試時說包過的一定要注意,除非他們能在合同里寫明不包過全額退款。
4、不要聽信口頭承諾,入戶機構承諾的一定要寫進合同里,不然以後很容易扯皮。
總而言之,入戶廣州是一件大事,如果選擇委託代理入戶機構協助辦理的最好要考慮清楚
5、廣州戶口遷移手續
廣州戶口遷移手續需要遷入地公安機關戶籍科的同意遷入證明,遷出地公安機關的遷移證明,本人要帶戶口薄或者戶籍頁,身份證親自去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到遷出地公安局戶政科蓋章。如果是被大學錄取的新生,則直接帶錄取通知書就可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出手續,到當地公安局戶政科蓋章。先到遷入地公安機關辦理准遷證(證明因為什麼原因准予遷入)再到遷出地行政村(或者社區)開個戶口遷出證明,帶上戶口本、身份證,到管轄地派出所辦理遷移證,再到當地公安局戶政科蓋章。帶上遷移證到遷入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遷出戶口要注銷原來的戶口,遷入戶口要更換新身份證,戶籍警要現場為你拍身份證的照片,最好本人去辦。
6、廣州市內戶口遷移需要什麼材料
市區內戶口遷移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凡符合條件需辦理市區內戶口遷移的,除提供入戶人及被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外,還需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一)因投靠直系親屬的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戶主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屬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則需提供原件)、(屬「農遷農」的還需提供遷入地村委會同意遷入證明原件)。
(二)因住房調整要求入戶的,需提供合法的房產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屬駐穗辦戶口遷入房改房的,需提供市公安局核發的《批准市內戶口遷移通知書》;屬單位集體戶口遷出的,提供單位同意遷出的證明)。
(三)因離婚、變賣房屋、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將戶口遷入親戚朋友家中的,需提供遷入地業主的合法房產證明、入戶人的《離婚證》或房屋變賣、被屋主收回的相關證明,戶主及業主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以及遷入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戶主及業主同意遷入證明。
(四)單位集體戶口人員因工作變動、單位轉制或辭職、解聘及工廠倒閉等原因需將戶口遷入親戚朋友家中的,除需提供遷入地業主的合法房產證明、戶主及業主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遷入地分局辦證中心、戶主、業主同意遷入證明外,還需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因工作變動、單位轉制的,提供工作變動或單位轉制的證明、原單位出具的同意遷出證明及現工作單位沒有設立集體戶口的證明。
2、因辭職、解聘的,提供原工作單位辭職、解聘的證明。
3、屬工廠倒閉的,提供原工廠倒閉的證明。
(五)屬駐穗辦集體戶口工作人員及家屬和福利院集體戶口的兒童,以及監外執行人員,要求市內遷移的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屬駐穗辦集體戶口工作人員及家屬的,提供市公安局的《批准市內戶口遷移通知書》、合法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屬福利院集體戶口的兒童,提供市公安局的《批准市內戶口遷移通知書》、收養證原件及復印件。
3、屬監外執行人員,提供區公安分局的《批准市內戶口遷移通知書》、刑滿釋放或解除勞教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