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定婚假待遇
1、婚假國家規定是什麼?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齡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國家法律上並沒有對婚假有效期進行規定,一般公司或單位會根據自己的規章制度出一些相關的守則,有的為領取結婚證三個月內休完,有的為半年,有的為一年,每一個單位制定的有效期限並不是統一的。每到過年之際,在外工作的年輕人都會回家與家人一起吃個團圓飯,而飯桌上經常談到的話題就是談婚論嫁的事,這是我們每個人都必須面對的一件事也必須解決的,婚姻是我們的一項權利任何人都不可剝奪,我國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也有婚假國家規定的相關內容,這些規定都保障了婚假的落實。
一、國家關於婚假的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3、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二、婚假和路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也就是說,帶薪休假。如果是在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規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會額外得到7天假期的獎勵。如果晚婚者在城鎮里居住但是沒有工作的,或者是私營企業的老闆,一般由居委會或者鎮政府給予相應的晚婚獎勵。如果晚婚者是私營企業的雇員,老闆也應當給他們婚假,假期時間和在國有企業一樣。
三、 二婚婚假規定
再婚者與初婚者一樣,均應享受婚假待遇。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職工享受三天的婚假。對於再婚者的婚假問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曾有明確答復,即「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
四、 婚假工資如何計算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但可以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但是各個單位的規章制度必須符合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如果單位的「土政策」違反現有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這個規章制度就是違法的無效的,對職工並沒有約束作用。如果單位硬要按「土政策」辦事,由此侵犯了職工的合法權益,職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並要求單位賠償損失。
在婚假的問題上,雖然國家對職工的休息、休假有規定,《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確定了:職工本人結婚,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假期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工資照發。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但並未明確規定工資計發的標准。因此在婚假的工資發放標准上,目前還沒有適用於全國的統一規定。但是上海市從去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沒段《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 》對這個問題有一定的規定。
根據《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的規定,婚假期間的工資應當按這樣的原則確定:
「(一)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准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准確定。
(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配察春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結婚是我們的一項基本權利,是受法律保護的培耐,但是在現實中卻有一些公司為了自身的利益要求職工在規定的年限不得結婚,否則就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是一條沒有法律依據的合同條款,嚴格意義上並沒有法律效力。我國《民法典》中婚假國家規定明確強調勞動者的婚假的權利,職工有權利依法享受法律的保護。
2、江蘇省南京市婚假規定2022
法律主觀:13天。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依法辦理 結婚登記 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 婚假 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主要符合本條培臘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 產假 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法律客觀:《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彎中好的基礎埋鉛上,延長婚假十天。 前兩款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假期。 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
3、江蘇婚假工資怎麼算
法律主觀: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埋鉛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晚育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
(3)晚育的給男方護理假7天。
(4)育婦晚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5)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6)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7)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8)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護理假、產假期間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第三條 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自理。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前兩款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家法定彎中好休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假期。培臘 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
4、南京婚假多少天2023年新規定
一、南京婚假多少天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二、二婚婚假規定
再婚者與初婚者一樣,均應如豎享受婚假待遇。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職工享受三天的婚假。對於再婚者的婚假問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曾有明確答復,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有關職工婚假的規定精神,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單位渣猛大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知晌的婚假待遇」。
5、江蘇只放3天婚假不算違法嗎
江蘇省內只放三天婚假是不違法的
根據《民法典》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棗野高規定,符合 法定結婚年齡 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所以只放三天是違法的。。按照《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江蘇省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一共是十三天。
婚假按地方執行,地方規定是在全國規定的基礎上增加了延長婚假,應當按照地方規定的執行。地方規定的勞動者利益高於全國規定,與全國性規定不沖突,所以地方性規定有效,適用地方性規定。
婚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每個勞動者都會遇到的情況,勞動者結婚時,給予一定的假期,並由用人單位如數支付工資,這是對勞動者的精神撫慰,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對其權益的保護,對於調動勞動者的主動性具有重要意義。根據《民法典》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二婚者只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是地方性法規,該法規在江蘇省范圍內具有法律效力,江蘇省范圍內各部門各單位都應當執行,否則即是違法。且再婚夫妻依然可享受婚假,與初婚沒有區別
請婚假是職工的法定待遇,若因請婚假問題和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可以凳尺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若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脊衫。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四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
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不少於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不少於十五天。推動實行父母育兒假制度。產假、護理假和育兒假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前兩款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假期。
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
6、全國各地婚假一覽表2023
近期,又一省市修訂了《人口與生育服務規定》,對婚假、產假派枝寬、陪產假有了新的規定。
除此之外,我給大家帶來了2023年(目前)全國婚/產假一覽表,方便各位HR小夥伴們算薪用,快快碼起來!
產假、陪產假、護理假均延長
2月1日正式執行
2022年年底,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了第340號令,文件中明確《南京市人口與生育服務規定》已經2022年12月2日市政府第15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
規定中有以下幾個重點需要大家關注:
一、明確最新婚假、產假、陪產假、育兒假
1、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天。
2、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六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3、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三周歲前,夫妻雙方每年分別享受十天育兒假。
4、獨生子女父母年滿六十周歲患病住院期間,獨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護理假。
我提醒:
上述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在規定假期內不影響福利待遇。
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上述假期。
二、明確獨生子女護理假以及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1、獨生子女父母年滿六十周歲患病住院期間,獨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護理假。
2、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自領證之年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按每人每年二十元至六十元的標准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獎勵金的領取和支付,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人員由所在單位支付,在行政、事業經費中列支;
企業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經濟組織人員由所在單位支付,在單位福利費中列支;
城鎮無業人員由戶籍所在地的區財政支付;
農村居民由鎮(街)財政支付,鎮(街)財政確有困難的,由區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3、獨生子女的醫療費用,按照不低於其父母單位職工的醫療標准享受至十八周歲,已參加工作的不再享受。
其中參加醫療保險單位職工獨生子女的醫療費標准,不低於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醫保費。
獨生子女的醫療費用,由父母雙方所在單位負擔,年份逢單時由男方單位支付,年份逢雙時由女方單位支付,喪偶的由一方單位負擔。
全國婚假一覽表
隨著三孩政策的放開,不少省市也在調整婚假天數。關於婚假,HR需要注意這幾個知識點:
再婚者的婚假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再婚者與初婚者一樣,均應享受婚假待遇。
對於再婚者的婚假問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曾有明確答復,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國家有關職工婚假的規定精神,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
婚假工資怎麼算?
在婚假的問題上,雖然國家對職工的休息、休假有規定,《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確定了:職工本人結婚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搭帆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假期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工資照發。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但並未明確規定工資計發的標准。
因此在婚假的工資發放標准上,目前還沒有適用於全國的統一規定。
婚假有效期
1、我國法律並沒有對婚假的有效期做出明確的規定。一般來說,不同的公司會有不同的規章制度來約定婚假的有效期。
2、對於公司來說,一般規定員工一年或是半年之內必須休完婚假,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該福利。
3、婚假必須一次性休完,不可單獨分開使用。
全國多地產假、陪產假一覽表
關於產假,HR需要注塵亮意以下幾點:
產假天數是自然日還是工作日?
產假天數是按自然日計算、還是工作日計算,法律並未作出明確規定。
從立法本意來講,產假是基於女職工生育後身體恢復需要而設定的假期,而女職工身體恢復需要的時間長度應當是一致的,以自然日計算為宜,不考慮其中的工作日或者法定節假日。
有些地區對此進行了明確規定,具體以各地區實際文件為主。
生育津貼&產假工資
1、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
總會有HR搞不明白,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都是什麼?一塊發還是分著發?女員工領了生育津貼,還用給她發產假工資嗎?
首先幫大家明確這個概念,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是不一樣的。
生育津貼: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為員工承擔生育津貼的主體是社保機構。
產假工資:
員工休產假期間,企業為其發放的工資。為員工支付工資的主體是用人單位。
其中生育津貼≥產假工資,企業不用再為員工重復支付工資了;生育津貼
2、生育津貼計算公式:
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月人均繳費基數÷30天×產假天數
這里舉個例子:
一名女職工所在單位上一年月繳費平均工資是5100元,她生育前後共128天產假。那麼她享受的生育津貼的標准就是:
5100÷30×128=21760(元)
3、產假工資領取前提:
如果女職工在休產假期間已經享受了生育津貼、醫療補貼等待遇,若生育津貼高於員工平均工資,則企業不用再向其支付產假工資;
若低於平均工資,則公司需要補足差額。而對於超過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未達到生育津貼領取標准、或者企業未給員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員工是可以要求企業支付產假工資的。
重要提示: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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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南京婚假工資發放標准
法律主觀:關於 婚假 工資 發放標准,為你做出如下回答: 根據《 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 勞動者依法享受婚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 勞動合同 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合同約定不明確的,應當按照 集體合同 的約定支付工資;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都沒有約定的,應當按照實際支謹困付的勞動者正常勞動時間工資報酬支付工資。一般應當基本工資、崗位津貼、職務工資、 工齡 補貼照發。 另按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晚婚 的,婚假世晌銷視作出勤,不影響全勤評獎和 工資福利 待遇。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搜游,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
8、南京婚假多少天
法律主觀:婚假能休13天。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依手毀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畢握備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法律客觀:《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第十七條對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符合《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上述假皮脊期視作出勤,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上述假期。
9、新婚姻法婚假的有關規定是什麼
1、按法定結婚年齡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隨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頒布,《婚姻法》將廢止。
婚假是即將結果的年輕朋友能夠享受到的一份福利,相信大家此前對於婚假都有了一定的了解,都希望能有一個較長時間的婚假,法律上對於婚假是有嚴格的時間規定的。《民法典》婚假規定也已經明確,但是具體的事如何規定婚假的,這也是打算結婚的朋友最想了解的,接下來,我就詳細給大家說說婚假的內容,一起來吧。
一、《民法典》婚假的有關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二、二婚婚假規定
再婚者與初婚者一樣,均應享受婚假待遇。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職工享受三天的婚假。對於再婚者的婚假問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曾有明確答復,即搭帶螞「根據《民法典》和國家有關職工婚假的規定精神,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
三、婚假工資如何計算
不少單位對婚假的時間和婚假的工資支付有自己的「土政策」,因此不少網民詢問,國家和上海市對此是否有統一的規定?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但可以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但是各個單位的規章制度必須符合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如果單位的「土政策」違反現有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這個規章制度就是違法的無效的,行核對職工並沒有約束作用。如果單位硬要按「土政知埋策」辦事,由此侵犯了職工的合法權益,職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並要求單位賠償損失。
在婚假的問題上,雖然國家對職工的休息、休假有規定,《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確定了:職工本人結婚......,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假期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工資照發。......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但並未明確規定工資計發的標准。因此在婚假的工資發放標准上,目前還沒有適用於全國的統一規定。
涉及到婚姻的各個方面,但是對於婚假的內容,已經做出了修改,不再區分晚婚的婚假,只要是結婚的朋友,都能享受到一樣時間的婚假,讓大家享受結果的喜悅,有需要的年輕朋友可以向自己所在單位提出休假申請即可,等待單位批復。
10、南京婚假是3天還是15天
南京婚假是15天。
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生22周歲,女生20周歲)登記的新人,可以享受3天法定婚假;
2、對於婚假的規定做出修改:對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這是國家取消晚婚假後做出的修改,也就是將晚婚假統稱為婚假,新人要根據情況來休婚假。
3、國營企業的員工男女雙方不在同一地方的,根據路程遠近,另外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與婚假不可同時使用。
南京休婚假注意事項有哪些
1、婚假的有效期
國家對於婚假有效期並沒有做出明確規定,要根據入職公司的休假制度才決定,有的公司限制員工三個月內休完婚假,有的則要求一年休完,若是過了時間則為自動放棄婚假福利。
2、休假期間工資待遇
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也就是說婚假屬於帶薪假期。如果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企業上班的晚婚新人,可以直接享受15天婚假,其他工作單位上班的,也會根據相應的政策享受婚假。
3、憑結婚證才可申請婚假
大部分公司的員工申請婚假是需要以結婚證復印件作為憑證的,只有先領了結婚證才能申請婚假,新人們不要忘了順序。
4、休假前做好工作交接
休假期間就要好好放鬆,將工作都交接好,項目類的工作與各負責人分別聯系好,重要的工作先處理完,這樣休假也不會影響自己的工作,導致休假後工作的大量堆積。
法律依據
《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
第十七條 對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符合《江蘇省 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 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上述假期視作出勤,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家法定休 假日不計入上述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