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拿結婚證能先遷戶口嗎
一、可不可以先遷戶口再辦結婚證
1、不可以先遷戶口再辦結婚證。遷移戶口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婚遷。也就是說,結婚之後遷移戶口是正當理由,沒有結婚證,無法證明結婚的事實,派出所也不能隨便遷移戶口的,除非遷移戶口還存在購房,工作變動,升學等法定理由。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二、戶口遷移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周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2、不結婚可以遷戶口嗎
你好,關於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關於不結婚可以遷戶口嗎的問題,沒有結婚證不可以遷移戶口。結婚戶遷移流程:1、需要先登記結婚,因為沒有結婚證沒有辦法辦理遷移。2、需要遷出方,在本地開具戶籍證明信,由當地的戶籍所出具,如果是農村戶口的話,要在當地開農村戶口證明,如果不開具的話就默認為城市居民。3、要帶你們雙方的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到遷出方開具遷出證明信。4、將遷出方的證明信,交予遷入方的戶籍管理所,保持電話正常有人接聽,過半個月左右你戶籍所屬的公安分局戶籍科會給你打電話通知你去取准遷證。這准遷證有兩聯。(切記!這准遷證有效期只有40天,別過期。)5、帶上這張准遷證和你們兩的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到你老婆娘家派出所領遷移證。他會撕走准遷證的其中一聯,同時給你老婆銷戶,所以切記在准遷證有效期內回去上戶,否則你老婆就成黑戶了6、帶上剩下一聯的准遷證、遷移證、和你們家的戶口本、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到你自己戶籍所屬派出所上戶就可以了【法律條文】:《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3、沒領結婚證可以遷戶口嗎
法律主觀:沒領結婚證 能遷戶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相關規定,可以遷戶口的情形包括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等,如果女方想將戶口遷到男方的,男女雙方需要結婚。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中老並門的錄用證明,學含蠢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賣跡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4、不領結婚證可以遷戶口嗎
不領結婚證可以遷戶口。具體情形如下:
1、配偶可以遷移戶口到對方城市;
2、沒領結婚證是不可以通過結婚這一途徑來遷移戶口;
3、遷戶口要看擬遷入地的落戶政策,才可以落戶;
4、遷戶口時帶上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照片的戶籍證明、結婚證、雙方身份證、戶口本。
遷戶口流程如下:
1、向遷入地負責戶籍管理的公安部門咨詢,了解戶口遷入申請所需要提供的證件和材料;
2、提出戶口遷入申請;
3、遷入地戶籍主管部門審核申請書和所附材料,通過審核,則簽發《准予遷入證明》;
4、不符合遷入條件,公安機關會給出具體解釋,提交的材料不齊全而無法通過審核,則會給出具體說明,申請人按說明再補充材料進行重新審核;
5、咨詢現戶籍地派出所申請遷出所需要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再攜帶各種證件材料和准遷證,到現戶籍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