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假是按結婚證
你好,針對你提的 領結婚證 後多久休 婚假 的問題,只要你是指領了 結婚證 ,還沒有舉行婚禮的不管多長時間還是可以申請婚假的, 一對夫妻的結婚證可以申請一次婚假. 婚假沒有具體的時效期, 一般都是提前一個月拿著本人的 結婚登記 證到單位的考勤員或人事處報備登記,你只要告訴考勤員你的婚期(舉行婚禮的日期)就可以了(這還要看各單位怎樣處理,有的更簡單,要請時打個婚假條,領導簽字就可以了).考勤員就會按你的年齡和 工齡 計算你的帶薪婚假. 一般1、按 法定結婚年齡 (女20周歲,男22周歲) 結婚 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 晚婚年齡 (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 晚婚假
法律客觀:《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迅輪婚假30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國家和本省規定產假的基礎上,獎勵延長產假60日畝汪信,男方陵悄享受護理假15日。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與在崗人員同等的待遇。 符合前款規定的農業人口,村民委員會可以給予一定的獎勵。
2、婚假是否需要結婚證
一般來說,請婚假需要提供結婚證復印件;自婚姻登記日期起,婚假有效期為1年。那麼,請婚假是否需要結婚證呢?我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份關於婚假要結婚證嗎以及請婚假需要結婚證原件嗎的內容,想要了解的小夥伴們趕緊來看看吧。一、婚假是否需要結婚證
婚假本來就是事業單位或者公務人員結婚的假期。如果不能提供結婚證,是不可以進行婚假手續的。一般來說,請婚假需要提供結婚證復印件;自婚姻登記日期起,婚假有效期為1年。 一般: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有的也要看單位的婚假規定
請婚假的手續
1、先對自己上班的部門進行一個了解,答並比如享受婚假時期是不是有帶薪休皮拍假條款,或者自己享受婚假的時間能不能更長久。
2、請婚假只需提供一個婚姻證明,並且提交給人事管理員,具體的手續他們會給你一個精準的答案的。有些地方婚假可以延休,但有些地方不行,這就要看你所在公司清握跡的規定了。
3、在請婚假需要什麼手續的問題中,我已經告訴了大家基本的請婚假流程。對於更加詳細的婚假手續,大家就要根據自己所在公司的規定來決定了。
二、請婚假需要結婚證原件嗎
請婚假必須要結婚證,請婚假時需出示結婚證原件,然後用人單位需要復印作為已休婚假的憑證。
婚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勞動者婚期間,給予一定的假期,並由用人單位如數支付工資,這是對勞動者的精神撫慰,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對其權益的保護,對於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在我們請婚假之前,應該對自己上班的地方了解一下,比如說自己享受婚假的時間能不能更久一點,不同的地方婚假的天數是不一樣的。還有比如休婚假時期是不是有帶薪休假的條款。
請婚假的時候我們需要給人事單位提供一個婚姻的證明,具體的手續他們會到時候跟我們一一說明。有些地方的婚假是可以延休的,但是有些地方不行,因為地區的不同,所以婚假很多規定也不一樣,特別要看我們所在的公司的規定。
請婚假的手續,每個單位的規定不一樣,一般的請婚假手續其實是很簡單的,只需要在我們用人單位的人事部提交休婚假的申請書就可以了,或者直接在我們的用人單位的人事部填寫申請休婚假的婚假條就可以了。請婚假的時候,我們應當帶上我們的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還有請假條,請假條應該標明我們假期的起始日期,按照用人單位規定的程序,報有審批許可權的領導批准。
3、2022年晚婚假新規定
法律主觀:我們都知道晚婚假,那在去年我們國家全面開放二胎以後就取消了晚婚假了,那是否就已經開始實施呢?接下來由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於晚婚假是如何規定的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1、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取消晚婚假原《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修改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2、2018年1月1日後婚假及晚婚假如何休通過新舊條文的對比可以看出,國家取消了給予晚婚公民延長婚假的獎勵,即從2017年1月1日起,公民即便晚婚也無法享受延長婚假的獎勵。但是對於具體的假期天數沒有明確規定,其具體獎勵天數體現在各地方針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出台的實施細則中。目前只有廣東省出台了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正式取消晚婚假。而其他各地還未針對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規定調整本地區的晚婚假與晚育假。因此,對於這些地區,只有在其《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出台之後,當地的晚婚假才會正式取消。對於大部分職工比較關心的「2017年1月1日之前領證但未休晚婚假的職工,還能否享受晚婚假」的問題,需要看各地新規的具體規定。原則上,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在2017年1月1日之前已領證但尚在單位規定的婚假有效期內的,應當按照原規定享受晚婚假。若在2017年1月1日之後,當地新條例出台之前領證結婚的,也應當依據現行的條例執行晚婚假。以北京地區為例,截止目前,北京地區尚未出台新政,因此,目前已領結婚證但一直未休婚假的職工,只要其婚假仍在單位規定的有效期內的,並且符合晚婚假的條件,仍按照《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或有其高巧他疑問,歡迎來進行在線法律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
法律客觀:地方條例未修改前晚婚假應照舊實施修改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刪除了「晚婚」字眼,有人認為這意味著晚婚假的取消。對此,國家衛計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回應稱,目前我國的初婚年齡約為25歲猛念液,初育年齡則約為26歲,針對這種新的生育行為的情況,國家也不再專門鼓勵晚婚晚育。值得注意的是,晚婚假天數是由地方計生條例規定的,各地的時間並不統一。因此,晚婚假是否取消,還需看今後各地立法機關是否修訂計生條例中的相關規定。在地方法未做明確修改之前,均應執行此前的規定,用人單位不應隨意改變。計劃生育條枝物例修訂、婚假取消、增加產假、陪產假等情況需要注意的,山西省取消了一個月的晚婚假,規定山西省婚假為30天。此外,上海市衛計委發布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晚婚晚育假,在1月1日領取結婚證的或者生育小孩的都不能享受晚婚假或者晚育假。但是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辦理登記結婚手續,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仍可以按照《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的有關規定享受晚婚假待遇。上海市新修訂的條例於3月1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