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2016年晚婚假
1、江蘇晚婚假取消了嗎
法律主觀:婚假晚婚已經於2016年1月1日取消了。且我國目前不再適用首叢帶晚婚晚育的相關政策,而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的婚姻政策。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者蘆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鄭伍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2、江蘇二婚婚假
法律主觀:有的,婚假為三天。2016年6月,29個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塌消有11個省份刪除了相關晚婚假的條例,與國家法律規定保持一致李衫脊,僅有三天法定婚假。這些省份包括廣東、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寧夏、廣西、安徽、湖南、天津、山東。《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哪滲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法律客觀:《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3、江蘇省連雲港市婚假多少天,我是晚婚
2016年3月30日之前:正常婚抄假3天,晚婚假10天,總共10天;
2016年3月30日之後:正常婚假3天,延長婚假10天,總共10天。
【總結】:全面二孩政策後,江蘇省婚假天數沒有改變,仍為13天。但取消了晚婚假,設立了延長假。全面二孩政策前只有晚婚夫妻可以享受13天婚假,全面二孩政策後依法辦理登記的夫妻均可享受13天婚假。
2016年江蘇婚假產假規定
1、婚假一律13天;
2、對符合規定生育的,女方產假在國家規定基礎上延長30天,女方產假一共128天;
3、男方護理假延長5天,共15天。
4、江蘇南通婚假規定多少天?有晚婚假嗎?
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產假128天,男方護理假15天,而婚假統一為13天。此外,還明確了四種情形
5、江蘇法定婚假15天還是3天
江蘇婚假是13天,包括法定假期3天和延長假期10天。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上的規定,在江蘇省依法登記的新人可以享受除了國家規定的3天婚假,還可以再享受10天的婚假,因為晚婚假取消後江蘇省將原來的晚婚假和基礎婚假合並,所以江蘇省婚假一共有13天。
一、國家法定婚假規定是幾天
國家法定婚假一般為三天。按法定結婚年齡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在探親假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
二、法定婚假有幾天
法定的婚假為3天。婚假一般指的是員工本人結婚依法可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員工結婚時給予的假期,並由其所在單位如數支付工資,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政策,也是一種對員工的精神撫慰,同時也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對於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自2016年6月起,全國共有29個省已經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期規定,其中有11個省份已經刪除了有關晚婚假的相關條例,基本與國家法律規定保持一致,按照法定婚假三天執行,已經刪除晚婚假規定的省份有:廣東、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寧夏、廣西、安徽、湖南、天津、山東。
三、婚假有效期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民法典》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6、蘇州現在還有晚婚假嗎
2018年婚假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7、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7、江蘇省婚假現在是統一的13天嗎
江蘇省婚假現在是統一的13天,國家法定婚假3天,2016年3月30日江蘇省十二屆人大常內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3月容30日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修改後的條例取消了晚婚假、晚育假,規定婚假一律13天。
休婚假期間工資照發。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享受婚假是勞動者的基本權利。勞動者結婚時,用人單位一般給予一至三天的帶薪假期。為了鼓勵晚婚晚育,對於晚婚的青年,有的地方除了國家規定的3天假期外,會另給10天左右的帶薪假。
(7)江蘇省2016年晚婚假擴展資料:《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於2016年3月3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條例修正案(草案)》將《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對晚婚的,延長婚假十天。夫妻雙方晚婚的,雙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修改為:「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
第二十七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
8、江蘇婚假
法律分析:江蘇婚假是13天,包括法定假期3天和延長假期10天。
法律依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
第二十七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前兩款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假期。 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假期天數由各地方計生委制定。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和路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也就是說,帶薪休假。如果是在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規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會額外得到7天假期的獎勵。如果晚婚者在城鎮里居住但是沒有工作的,或者是私營企業的老闆,一般由居委會或者鎮政府給予相應的晚婚獎勵。如果晚婚者是私營企業的雇員,老闆也應當給他們婚假,假期時間和在國有企業一樣。
9、江蘇晚婚婚假多少天
我們國家是非常提倡大家進行晚婚晚育的,所以一般實行晚婚晚育的夫妻,都會得到幾天的額外假期。那麼大家知道江蘇晚婚婚假多少天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悉肆江蘇晚婚婚假多少天
江蘇省的晚婚假是13天。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第二十七條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條例修正案(草案)》在明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的前提下,規定:
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的三種情形,即再鋒塵婚夫妻,婚前合計只生育一個子女,婚後生育一個子女的;再婚夫妻,婚前合計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婚後未生育的;已生育的兩個子女中,有經病殘兒醫學鑒定機構鑒定為病殘兒,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二、相關規定
睜基轎 根據《民法典》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