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愛的保障
1、訂婚和不訂婚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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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訂婚是什麼意思呢?又意味著要做什麼事呢
訂婚是一種非常傳統的儀式,古時候結婚之前有著媒人說親,下聘禮的習俗,而現代在舉辦正式的結婚典禮之前會有一個小小的訂婚儀式,目的是宣告一段姻緣有所成果,告知親朋好友,兩位新人之後會舉辦正式的結婚儀式。
訂婚要做以下事情:
1、男方家要選擇具有一定地位的長輩,與新郎一起前往女方家,洽談訂婚的事宜。
2、男方前往女方家洽談訂婚事宜,不得空手前往,需要攜帶一定的禮品表示心意。
3、在得到女方認可之後,男方需要尋找合適的訂婚宴請場地,在挑選過程中,需要得到女方家人的贊同與認可。
4、選擇訂婚宴請場地的時候,需要根據雙方親友人數選擇合適的空間,考慮到兩方家庭的路線選擇合理的交通地點,然後雙方共同選擇一個合適的黃道吉日,一起查看訂婚宴請菜單內容是否合適,在雙方滿意的情況下,才能確定訂婚使用的宴請場地。
訂婚的法律特性
訂婚在法律上是屬於一種契約行為, 這是一種身份契約。此身份契約具有幾點特性:
1、婚約的訂立不得代理,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亦即,婚約必須男女雙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2、具有法定的訂婚能力者, 才能從事訂婚行為。法律上對於訂婚 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齡為標准:男滿十七歲,女滿十五歲即具訂婚能力。若違反此規定而訂立婚約者, 此婚約並非無效,只是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因為,不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其婚約須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婚約不得強制執行。婚約固然應該遵守,但也應遵照男女雙方當事者的意願。若有一方不能夠履行時,不能強制執行。
3、訂婚有什麼好處?
高選年與李月同村居住,在兩人即將高中畢業時,經雙方父母撮合,兩人訂立婚約,從此兩人來往頻繁。同年秋,高選年考上大學,李月在本鄉一所中學任教,兩人依靠書信交流感情。李月經常到高家料理家務。一年後,高感到與李月之間的共同語言越來越少,與李月之間的通信也就時有時無。1996年,高選年放暑假回家,正式提出與李月解除婚約,但李月當即表示反對,聲稱:「解除婚姻必須雙方同意,只要我不同意,你就休想與別人談戀愛結婚。」高家及李月的父母對高選年的做法也表示堅決反對,指責高選年是「陳世美。」
問題:高選年和李月之間所訂立的婚姻有法律效力嗎?
答:我們所說的婚約,即婚姻的預約,主要是指男女雙方以將來的婚姻所作的事先約定,群眾稱為訂婚。無論是在古代中國,還是在古代的西方,婚約都是婚姻的必經程序,是有法律約束力,為中國古代的婚姻必須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並且規定了「六禮」的程序。而我國現行的婚姻法則不承認婚約的法律效力。在司法實踐中,我們一般認為:
第一,訂婚不是結婚的必經程序,男女雙方是否結婚,完全以他們在辦理結婚證時表示的意願為依據。目前在法律上不設婚約制度,有利於保障婚姻自由。因為現實中殘存的包辦、買賣婚姻,往往都是由家長代為訂婚的。
第二,法律上沒有設定婚約制度,並不是禁止訂立婚約。在結婚前是否先訂婚,可由當事人自行決定。
第三,家長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代為訂立的婚約當屬無效,當事人無須受其約束。如果父母或者其他人等代為訂婚後,男女當事人經過交往和了解,雙方同意結婚,這只能認為是已符合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的規定,決不意味著對他人代訂婚約的承認。
第四,即使是當事人自行訂立的婚約在法律上也無拘束力,履行婚約必須以雙方自願為必要條件。雙方均要求解除婚約的,可以協議解除;一方要求解除的,也可以單方解除,毋需徵得雙方同意,毋需經由法律程序處理。當然,這並不是說可以視婚約為兒戲,輕率地、不負責任的訂婚和悔婚,更不允許以訂婚為由索取財物或玩弄異性,否則,應視情節依法處理。
第五,對於因解除婚約而引起的財物糾紛,應分別情況,妥善處理。第三人從事包辦、買賣婚姻而索取的財物和一方借訂婚之名騙取的財物,按有關規定處理。當事人自行訂立婚約後,一方出於自願向另一方所贈與的,原則上不宜返還;價值較高,贈與人要求受贈人返還的,處理辦法可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也可經由訴訟程序處理,必要時可酌情返還;但是,不能因返還問題而影響當事人的婚姻自由。
4、訂婚和結婚有區別嗎
訂婚實際上是來源於我國傳統的結婚習俗,男女雙方兩情相悅到了一定的時候會舉辦訂婚儀式,在這個儀式上雙方會訂立婚書、交換訂婚禮物、選擇結婚吉日等等。但是訂婚只是在民間的習俗上的一個流程,卻不是現代社會結婚中必備的流程。沒有經歷訂婚的年輕人同樣能夠領結婚證和舉辦盛大的婚禮。
在外人看來,如果一對情侶訂婚了,那就代表著在不久的將來他們會結婚登記成為一對夫妻。而對於這對情侶來說,訂婚了之後代表著雙方在戀愛關系的基礎上更進了一步但是還沒有達到夫妻關系,也就是人們所說的未婚夫妻關系。
在民間的結婚習俗中,訂婚是結婚的前提,而一旦情侶雙方訂婚了,那就代表著這段婚姻不可以取消了。除非發生什麼重大的事情導致雙方都同意取消這段婚姻,如果是一方單方面的決定取消這段婚姻,那麼這是對另外一方的極大侮辱和傷害。
訂婚和結婚雖然兩個環節只是相差了一個字,但是兩個環節完成之後的意義是完全不同的。訂婚之後雖然在不久的將來要結為夫妻,但是這個時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只有雙方在民政局結婚登記之後,國家才會對這段婚姻有保護的效果。所以訂婚和結婚最主要的區別就在於法律是否承認,結婚比訂婚更加註重於法律上的認可。在訂婚的時期,如果情侶中的一方因為某種原因導致這段戀情破裂,那麼雙方是不用背負任何法律代價的。但是如果雙方結婚了之後,一方的錯誤舉動導致這段婚姻破裂,那麼國家強大而有力的法律保障一定會站在正確的這一方,為其主持公道。
2、在現代法治社會中,如果少了法律的強有力的保障,那麼任何事情都做不成,而結婚在法律上稱之為婚姻成立,是指配偶雙方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符合法律的條件,確立了夫妻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並將承擔婚姻而產生的權利義務以及其他責任。
求婚訂婚結婚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無論哪個環節都是要非常慎重的對待。只有你做好了與你的另一半共度一生的准備,那麼才可以從求婚開始一直走到結婚,不然不僅會傷害自己,更重要的是傷害了對方。以上就是訂婚代表什麼的全部內容了,相信你一定已經明白了訂婚意味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