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是確認關系
1、訂婚後算什麼關系?
戀人關系。
依照我國現行法律,訂婚並不是結婚前必備之程序,不經訂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訂婚在法律上是屬於一種契約行為,這是一種身分契約。此身分契約具有幾點特點:婚約的訂立不得代理,婚約必須男女雙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具有法定的訂婚能力者, 才能從事訂婚行為。
對於訂婚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齡為標准:男滿二十二歲,女滿二十歲即具訂婚能力。婚約不得強制執行。婚約固然應該遵守,但也應遵照男女雙方當事者的意願。
若有一方不能夠履行的,不能強制執行。另根據《婚姻法》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因此,訂婚了不算夫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八條【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訂婚的意思是不是確定未婚關系?
所謂訂婚,就是男女公開明確
戀愛
關系並初步擬定結婚的地點和時間。
(1)歐美人的「訂婚」
在歐美國家,絕大多數民族的訂婚禮俗大同小異。
男女相處一久,就會產生依戀之情,此時就要認真考慮對方是否可以作為結婚對象。相戀的男人應事先把自己的戀情告知各自父母,以便讓父母作好准備來接待有可能成為婿或兒媳的人。然後男女雙方應到對方家做客,以便了解情況,並知道如何適應那裡的環境。
當男方向女方求婚、女方表示同意時,男方應送一枚適合女方情趣愛好的「訂婚戒指」。關於訂婚戒指,男方可事先到珠寶店去看看奮何樣式可供選擇,價格是否適中;爾後再把女方帶到珠寶店讓她挑選。不過,最普遍的做法是男女一起到珠寶店去,共用選擇訂婚戒指。若男方有家傳的戒指,可讓女方從中挑選。女方既可選擇一枚傳統的鑽石戒指,也可選擇一枚鑲有其他寶石的戒指。藍寶石;紅寶石都是鑽石的最好替代品。用紫晶和黃玉做成的訂婚戒指也很受人喜歡。
男女雙方決定結婚後,要立即安排一次與女方父母的會晤。男方應向女方父母表示他們將如何相處;女方父母應弄清男方是否認真,真誠對待結婚。如果談話進行順利的話,就算應該「正式」訂婚了。
由女方的父親在訂婚宴會上正式地或公開的宣布女兒訂婚是西方人採用的一種傳統形式(女方的父母也常常登報宣布訂婚)。訂婚宴會通常由女方舉辦,邀請雙方的親朋好友參加。訂婚宴會一般採用雞尾酒會或晚宴的形式。女方父親在晚宴上宣布女兒訂婚消息,爾後提議向新人祝酒。客人們紛紛向未來的新娘、新郎表示熱烈的祝賀和幸福的祝願。訂婚宴會上很少贈送禮物,一般客人無需贈送訂婚禮物,只有親朋至友才應贈送禮物。女方往往可以從自己的親屬,好友、父母或祖父母的朋友和男方的家裡得到一些訂婚禮物。在訂婚儀式上,女方應佩戴男方贈送的訂婚戒指。在美國,訂婚戒指戴在左手無名指上。有些國家,人們戴在右手上。婚禮上要把訂婚戒指取下來,婚禮後再和結婚戒指戴在一起。訂婚戒指只表明一對戀人打算結婚,而非是訂婚合法性的必需品;但結婚戒指是結婚儀式上所必需的。
按有些民族的習規,訂婚雙方可以公開地不斷地表露自己的情感。對手挽手肩並肩漫步的情侶,大多數人都會用友善和理解的眼光來看待。但對在公開場合又親吻又擁抱的舉止,則反映不一。不過,最好不要在公共場合表露私情,那樣會顯得輕佻,有損個人形象,同時使身邊所有的人都感到不自在『西方絕大多數民族都允許訂婚男女自由單獨相處。社會並不提倡和贊同婚前性生活,但也變得容忍和理解。今天的男女戀人有充分的自由和機會在一起,難免有過分親呢之舉。但訂婚期間男女行為舉止應受家庭,社會公德的約束。
(2)東亞人的「納彩」
在中國、朝鮮、日本、『越南等東亞國家,因古時同屬中華儒教文化圈,故傳統的舊式婚俗有許多相似之處。按照儒教的婚姻禮俗,男女雙方是聽媒的之言、父母之命而訂立婚約的。真可謂「天上無雲不成雨,地下無媒不成親」,「媒的之言、父母之命不可違。」古代男女婚姻大事全憑媒人「穿針引線」,由父母一手操辦。當媒人憑著三寸不爛之舌說服男女兩家同意結成親家時,雙方就會派德高望重的親戚或朋友去設法了解對方的容貌、學識、人品家境等。在男女雙方首肯後,男方就向女方贈送「彩禮」,俗稱「納彩」,也就是履行訂婚手續。
在中國,舊時婚嫁的「六禮」流傳了2000餘年。所謂「六禮」就是婚嫁的六個儀式,即:
(1)納彩:經過媒人「引線搭橋」後,男方派人送禮品到女家,表示願和女方結親;(2)問名:男方修書與女家,詢問女方生母的姓名以及女方本人的姓名和生辰年月;(3)納吉:男方將探詢的女方情況,占卦卜問祖先、祖神。如得凶簽,便止婚;如得吉簽,就「納幣」;(4)納幣:亦稱「納征」,指男方攜帶財幣去女家訂立婚約。(5)請期:男方確定婚期後,就把日期寫在貼上,備上禮物去通知女家。女方若收下帖子和禮物,表示女方同意這個婚期,若不收,婚期只好另外再選擇;(6)親迎:結婚之日,男家到女家迎娶。由上可見,「六禮」中前面的五禮都是屬於訂婚的范疇。隨著時代的進步、人們思想的解放,舊式婚姻逐漸為新式婚姻所取代,自由戀愛代替父母包辦,訂婚儀式可有可無。不過,在中國廣大農村,經人介紹相識的比例仍然相當高,但訂婚儀式已大大簡化。
在朝鮮,傳統的舊式婚姻習俗,仍在許多地方流行,程序較為復雜。經媒人介紹,男女雙方家長為自己的兒女商議婚事和訂立婚約稱為「儀婚」或「面約」。男方派人給女方送聘禮,稱「納彩」。「納彩」就是訂婚,又稱「送函」(木盒)。函內裝有書信與青、綠兩色的彩緞。書信很講究,有固定的格式。信封右上方應寫「上狀」兩字,左側寫「××郡××生員下執事」詞語。信的格式如下:「伏惟××(季節),××郡氏××再拜。尊慈不鄙寒微,曲從媒儀,許以令愛,職室仆之男××。茲有先人之禮,謹委專人納彩,伏惟尊慈俯賜,鑒念不宣。××年××月××日××郡氏××白。」女方復信格式為:
「伏承華翰,伏惟××(季節),××官後人××再拜。尊體敬候,萬重仰慰,區區之至。弟女兒親事,既承柱單,寒門慶事,涓吉錄呈,章制回示,如何?余不備言,伏惟尊察,謹再拜謝,上狀。××年××月××日。」講究排場的男方家往往要用兩個箱子,分別裝上「禮狀」(書信)和禮品送到女家,稱為「納幣」。禮品一般有送給女方的衣料以及象徵幸福吉祥、多生貴子、長命百歲的五穀、玩具和假發等。過去送函者多為年長者,故稱「送函老人」,後來改由男方親友去送,仍沿用「送函老人」這一稱呼。女方家接到來函和禮品後,需要「寫一封復信交送函老人帶回男方家。不過在朝鮮不少地方,這種媒的之言、父母之命的舊式婚姻已為自由戀愛所代替,至於訂婚儀式已變得可有可無。
在日本,古時男女婚嫁大事全由父母包辦,採取男方到女方家相親的訂婚方式。進入近代,『男女開始利用劇場、音樂廳、飲食店等場合會面相親。到現代,隨著時代發展A.科技進步,人們思想的解放,相親的形式也變得多姿多彩。『男女青年有不少人通過工作、學習;社交活動相識,』經過接觸建立感情,然後結為百年之好。有的青年甚至通過電子媒人尋求意中人。不過,目前日本人中自由戀愛成婚的和經人介紹相識,相戀成婚的各佔一半。按日本習俗,無論是自由戀愛結婚還是由媒人介紹結婚,在結婚前都要舉行訂婚儀式。以前訂婚儀式是由男方委派媒人前往女方家,互贈多種象徵吉祥的彩禮,分九品、七品和五品等內容。現代日本人訂婚通常採取3種方式:一是舉行訂婚家庭宴會,邀請媒人和親朋好友參加。在宴會上,男女雙方正式宣布訂婚,要互相交換訂婚戒指和領帶卡等紀念品。這種訂婚方式熱鬧輕松。宴會亦可在飯店舉行。二是舉行基督教訂婚儀式。這種儀式,要求男女雙方及雙方的父母參加。男女兩人在神和教徒面前發表訂婚誓言,互贈訂婚戒指,互送訂婚禮物。出席儀式的雙方父母和親友均將成為訂婚的證人,並要在訂婚誓約書上簽字或蓋章。這種訂婚儀式非常流行於基督教徒中間,甚至不信教的人也經常採用這一方式。三是現代派的訂婚方法,即不舉行任何正式儀式,只需男女雙方自行交換訂婚紀念品就算是訂婚。不少現代派頭的時髦青年採取這一方法。
(3)西亞的「求親」
在西亞,埃及、巴勒斯坦、敘利亞、黎巴嫩、約旦等國的婚俗大體相似。男女婚事首先從「相親」開始。過去男方請媒人說媒或由男方家長直接向女方家長求親。現在男方家長邀請當地德高望重的知名人士到女方家裡提親,或男方家長一起前往。當知名人士們來到女方家裡後,女方家長以咖啡招待,待女方家長表示同意男方的求婚後,雙方才一起喝咖啡。否則,男方的人絕對不喝咖啡。如果認為婚事不再受到任何阻礙,便可商討彩禮等事宜。正式訂婚儀式應在女方家舉行,新娘本人和全體女眷不能露面。訂婚儀式要由法官或宗教界人物主持。在絕對肅穆的氣氛中,新娘的家長握著新郎的手,說:「你的妻子是我的女兒。」新郎則反復說:「我願以××彩禮迎娶××為妻。」聽到此話後,法官或教長便要起身到新娘處,親耳聽她說是否滿意這樁婚事,姑娘同意,訂婚便成功,若姑娘表示不同意,則前功盡棄。但後一種情況極少發生。當法官或教長把新娘同意的意見帶回時,全體在場的人頌誦讀《古蘭經》首章。訂婚儀式順利結束。訂婚之後,男方要向女方支付很重的彩禮,分預付和後付兩種。男方在正式婚禮前付清彩禮,稱為「先付」;男方若在離婚時付清彩禮,稱為「後付」。按穆斯林的傳統習慣,無論訂婚或結婚的慶祝活動,男女必須分室進行,不得混雜。訂婚後,就開始籌辦婚禮。
3、女生和男生訂婚了 是不是男生他家人了?
個人覺得只要是訂婚蠢段了就應該算是他的帶氏譽家人,但是說不算是完全核祥的,也得算一半的家人。等結了婚之後就是真正的嫁人了。
4、訂婚代表什麼意思?訂了婚可以幹嘛?訂婚後可以像朋友一樣還是夫妻?
首先很高興回答LZ的問題,希望我的回答對LZ有用:
首先訂婚從法律意義上來說並沒有什麼意義,我國只承認法律婚姻,也就是領取結婚證才叫做有婚姻關系,訂婚儀式就算舉行100次,從法律上來說你們還是毫無關系的兩個個體。
其次從風序良俗的角度上來說,訂婚是結婚的前件,代表著雙方家長對一對新人的承認和祝福。在我國的普遍風俗中,一旦訂婚,除非出現了極其特殊的意外(比如一方重傷、死亡、犯罪或者其他家庭出現極大變故的情況),否則婚姻不可取消。也就是說,如果是戀愛關系,那麼雙方只要「處不來」「沒感覺」就可以直接分手,而如果已經訂婚,除非雙方都同意,或者一方發生了非常巨大的足以影響婚姻的變故,否則結婚的進程就不可取消,訂婚雙方中的一方單方面解除婚約對另一方是極大的侮辱和傷害。單方面的退婚可能導致兩家人反目成仇。
最後,對你個人來說,訂婚意味著你們已經確認了戀人和未婚夫妻的關系,也就是說不僅要像戀人一樣相處,還要共同為未來的婚姻生活做好心理建設和准備。雖然相親或者是父母牽線的婚姻並不會像自由戀愛那樣有趣,但既然已經發展到訂婚的階段,說明雙方從人到家庭都沒有什麼對方和對方家庭無法接受的怪癖。這是極好的現象,婚姻畢竟不是兒戲,也不像某些幼稚的小白以為的那樣「是我和他/她之間的事情」。婚姻的意義就是兩個家族的聯合,因此由於結婚被生拉硬扯到一起的除了兩個人,還有你們背後的家庭,從近親的父母姐妹,到遠房的表哥堂嫂,都由於一段婚姻而被拉到了一起,成為了「親家」。因此一段婚姻,家人的承認和祝福是極其重要的,而這一點你們已經擁有了,因此完全應該懷著自信和感激去經營你們之間的感情。
個人覺得你並不是想問一個法律問題,而是問一個個人的情感問題,即:我和她/他還不是很熟,這就要「被婚姻」了,真的沒有問題么?我們應該如何相處?現在還不熟,萬一以後沒法相處怎麼辦?……之類。
我個人的看法(只是基於個人,可能和很多大眾對你的建議和認知都不同),愛本來就是一個動詞,它代表著很多愛的行為,比如關心對方,互相信賴,互相負責……親情、友情、愛情,都是愛,都必須具有這些共通的行為,如果做不到,那麼就無所謂「愛」了,就好像你說你愛你的母親,但是你既不關心她的生活,也懶得和她聯系,更不願意給她幫忙,遇到困難的時候也不會給她出主意……那麼你對目前的「愛」在哪裡?
常常聽見很多人吹噓的所謂「愛情的感覺」,我從來沒有真正見過,很多擺出「前輩」姿態教訓我的人都說「首先要有愛的感覺」……然而這些「前輩」們都沒有獲得什麼真正的幸福,他們所謂的「愛的感覺」也像天上的雲彩一樣琢磨不定,基本上如果天氣很好心情很好也沒有什麼生活壓力,那麼他們還可以有很多「愛的感覺」,而只要其中任何一方面出了狀況,尤其是現實和經濟上的,「前輩」們就會跑來對我吐槽「真不知道和他/她在一起有什麼用」「離婚好了」「煩死了,根本無法交流」……說白了我認為這些「前輩」就是一幫妄想依賴某種荷爾蒙分泌獲得的腦部刺激來決定和支持自己終生行為的存在——和草履蟲從質上面沒有太大區別。
真正幸福的婚姻並不需要這種莫名其妙的「愛的感覺」,不論被詩人和文人吹噓了多少遍,「愛情的感覺」這個東西就像鬼神一樣只是個「也許有」的存在——很多以為自己被「電」到的人其實只是荷爾蒙刺激正線粒體給了他們自己一個自我欺騙的假象罷了,你要靠身體裡面激素給予的假象來活一輩子,也太可悲了。真正幸福的婚姻就是互相信賴、扶持,某種意義相當於有身體關系的朋友,不過比朋友更可靠,更私密,更具有獨占性——你一般不會太希望自己的老婆/老公睡到別人的床上去,朋友的話,則不一定……誰上大學還沒有個舍友什麼的,對吧。
我對你們的建議是,你現在可以經常找機會去和對付逛逛街,買點東西,周末去超市給家裡買儲備食物,或者一起去爬上,泡咖啡吧,聊聊天,說說工作,把你對周圍人和事的吐槽都吐槽給對方聽……平時沒事給對方發個簡訊「早上好」「中午好」「吃了沒」「注意加衣服」「注意喝水」「看到挺有意思的電影/電視劇/漫畫/小說/新聞……」間隔2-4天給對方打個電話,沒有特殊情況不用超過半個小時……交流你們的生活、工作、三觀……讓你們逐漸熟悉起來。如果有房子,那麼一起去看房子的修建,一起去逛建材市場,一起在網上查裝修資料,看看是你喜歡的白色好還是我喜歡的米色好……爬山逛街的時候,沒事牽牽手,如果對方送了你什麼禮物,可以親親以示感謝……
別上床,從感情上來說你們現在上床也沒什麼感覺,強迫自己萬一性冷感就太丟臉了。從法律上說你們也還沒有婚姻關系,如果發生性關系,從法律上來說屬於「通姦」……也不是什麼好事……再退一萬步說,萬一最後實在實在成不了,沒上床至少你們都有退步,如果發生了關系,估計雙方家長就算用綁的也要把你們綁做一堆了……
5、什麼叫訂婚?
訂婚其實是我國民間流傳下來的一種風俗,就是男女雙方互贈禮物作為信物,說明兩人的關系正式確立了,不過有些地方尤其是農村,男方還要給女方彩禮,然後雙方家長長輩們坐在一起吃個飯,以示雙方的關系正式確立,然後雙方就可以商定生么時候去領結婚證了,其實領結婚證與訂沒訂婚一點關系沒有,沒訂婚只要男女雙方同意,甚至不經家人的同意即可領結婚證。
6、談訂婚的事宜怎麼談?
訂婚就是男女雙方確認戀愛關系,到了結婚的階段,雙方父母商量結婚事宜的一個過程。訂婚的流程大體如下:一、男方家長提出訂婚要求,女方家長應允,雙方商定結婚時間、彩禮等事宜;二、雙方家長見面,商討訂婚事宜,確定訂婚日子;三、雙方家長簽訂婚協議,男女方家長各自收取彩禮;四、雙方家長為訂婚宴席做准備,確定結婚日子;等。訂婚是一個很重要的過程,雙方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兒女能夠幸福。所有,訂婚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談訂婚的事宜,不要因為一些小細節而影響了自己的幸福。訂婚是一個雙方家長見面商討結婚事宜的過程,雙方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兒女能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