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用登記么
訂婚沒領證受法律保護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訂婚沒有領結婚證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關系,所以不能按夫妻有關系處理,只能按同居關系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
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關系對待。婚姻無效會導致哪些法律後果
無效婚姻的法律後果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無效婚姻,自始無效。這里所說的自始無效,是指無效婚姻在依法被宣告無效時,才確定該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護。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應當收繳雙方的結婚證書並將生效的判決書副本寄送當地婚姻登記機關。
2、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當事人既不享有基於夫妻身份關系而生的權利,如扶養費請求權,配偶遺產繼承權等;也不承擔基於夫妻身份關系而生的義務,如相互扶養的義務等。
3、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除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視為共同共有,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4、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法律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父母的婚姻關系狀況不影響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使父母不曾結婚,或者父母間的婚姻關系無效或被撤銷,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與基於合法有效婚姻關系的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沒有不同。
2、訂婚要領證么 雙方都會准備些什麼啊
訂婚不需要領證,結婚要領證。
訂婚又稱「文定」,昔稱「納吉」及「納徵」,訂婚雖然不像結婚般繁復,但傳統習俗仍非常重視,男女雙方均需准備若干禮品,其過程如下:
·新郎先在家行完家祭,而後與媒人同乘一車前往女方家迎娶。下了車,進了門,紅包可跑不掉哦!
貢禮官
俗稱「押箱先生」,專門負責送禮行聘事宜。貢禮官必須控制人數(湊成雙數)、車輛(六輛或十二輛)、聘金(雙數且用紅紙包裝妥當)、六件禮。
家祭
出發前往女方家納采之前,男方先行在家行祭祖儀式,這時將納采所用之「盒仔餅」或大餅,上香祭告列祖列宗,將前往某處女方家下聘,請示列祖列宗保佑這段姻椽美滿幸福。
出發
行完家祭後,貢禮官負責將所有聘禮搬上車,新郎與媒人同乘一事,前往女家。
紅包
出發前貢禮官除了打理人數、車數、聘禮外,也得提醒新郎多准備紅包。如:前來開新郎車門的舅爹、「壓桌」、六名隨去的親人都需備有新娘見面禮、捧洗臉水的女方新友、媒婆禮。
訂下終身後如何下聘
「吃米香,嫁好婿」,六禮中要有米香餅。
准備四色糖的意義
是象徵新人甜甜蜜蜜,白頭到老的意思。
聘禮不僅代表男方報答女方家長的心意,感謝女方家含辛茹苦撫養即將過門的新嫁娘,同時也代表了男方的面子。所以大多數都願意添置得風風光光、體體面面,而且每件聘禮也都包含了討吉利、增圓滿的象徵意義。
聘禮通常分簡單的六件禮或講究的十二件禮,聘禮的多寡依照個人的預算安排,同時不妨托媒人向女方家長請教,詢問女方意見,做個兩全其美的排場。
男婚女嫁正式登場
霹哩叭啦!鞭炮聲響起,男方迎娶的人到啦!當天要進行祭祖、奉茶,直到戴上牽手到白頭的戒指後才算禮成。
大禮過後,女方如何回禮
中國人一向講究「禮尚往來」,在男方過大禮後,女方自然也要備回禮,可不能讓男方空手而歸啊。
訂婚,又稱婚約, 依照我國民間習俗,通常結婚前先有訂婚之儀式: 訂立婚書、交換禮物、或立媒妁人等。但依照我 國現行法律,訂婚並不是結婚前必備之程序,不經訂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
3、訂婚要打結婚證嗎
法律分析:訂婚不需要領證,結婚要領證。訂婚又稱「文定」,昔稱「納吉」及「納徵」,訂婚雖然不像結婚般繁復,但傳統習俗仍非常重視,男女雙方均需准備若干禮品,其過程如下: 新郎先在家行完家祭,而後與媒人同乘一車前往女方家迎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4、訂婚時就要領結婚證嗎?
訂婚,又稱婚約,
依照我國民間習俗,通常結婚前先有訂婚之儀式:
訂立婚書、交換禮物、或立媒妁人等。但依照我
國現行法律,訂婚並不是結婚前必備之程序,不經訂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
領結婚證則需要: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去當地的民政部門拍結婚照領證,還要婚前體檢等。
把雙方的關系以法律契約的形式固定下來。
希望能夠幫到你~~
5、訂婚用不用去明證局登記呀?
答:訂婚與結婚不同,不需要去民政局登記。
依據:《婚姻法》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6、訂婚要領結婚證嗎
法律分析:不用。但依照我國現行法律,訂婚並不是結婚前必備之程序,不經訂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領結婚證則需要: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去當地的民政部門拍結婚照領證,還要婚前體檢等。把雙方的關系以法律契約的形式固定下來。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7、男女訂婚要什麼手續
訂婚是一種民間婚姻習俗,不是結婚的法定程序,國家不承認訂婚的效力,也不要求辦任何手續。如果你們兩情相悅,想要結婚,且已到法定婚齡,沒有禁止結婚的法定事由,那麼你們不需要搞什麼訂婚,持雙方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共同親自到一方所在地民政機關直接辦理結婚登記就是。祝你們花好月圓、幸福終生!
8、訂婚要不要拿戶口本去登記?
如果是結婚,才需要帶上戶口本,身份證,到民政局去登記。訂婚就不用了。
9、訂婚在領證前還是領證後
法律分析:訂婚不需要領證,結婚要領證。
訂婚,又稱婚約,依照我國民間習俗,通常結婚前先有訂婚之儀式:訂立婚書、交換禮物、或立媒妁人等。但依照我國現行法律,訂婚並不是結婚前必備之程序,不經訂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
結婚證辦理流程
(1)登記地點:
男女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2)攜帶證明:
1、雙方的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戶口本(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慧爛指手冊(或執照)
4、結婚照片3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歷尺關系。未辦前配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