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遷戶口鄞州去哪裡
1、寧波鄞州行政服務中心可以辦落戶么
可以的。
2021年1月22日起,辦事群眾在鄞州區行政服務中心辦理房產過戶的同時,即可辦理配套落戶手續(目前只涉及寧波市內整戶遷移)。這是我區不動產登記依託「互聯網+政務服務」2.0平台推出的最新服務。隨著全區首例市內整戶遷移業務的辦結,我區成為全省、市范圍內領先開通此項服務的示範區。
想要辦理配套落戶聯辦的手續也是十分簡便,辦事群眾只需遞交原戶口簿原件,在辦理產權轉移業務時仔細閱讀不動產登記聯動過戶專用詢問表上的相關注意事項,勾選戶籍遷移委託辦理選項後簽字授權。
工作人員在跨部門「一窗通辦」機制下,通過「互聯網+政蔽培務服務」2.0平台受理該遷移業務,相關數據信息隨即流轉至公安業務系統,整個過程實現跨部門「即審即辦」,當場發證。
相關信息
戶籍落戶所需材料:房產證、遷移人戶口本、雙方身份證、居住證、結婚證、出生證明、社保證明、就業登記、勞動合虧桐同、學歷證書。
小貼士:居宏空唯住就業落戶、人才落戶、親屬投靠落戶、市內戶口遷移等不同落戶類型所需資料不同。
辦理地點:鄞州區行政服務中心二層C11-C15公安綜合受理窗口或所屬鎮街派出所。
咨詢電話:88106871。
2、戶口遷到鄞州需要去哪裡辦理相關手續
需要去鄞州公安局辦理。分析如下:
戶口遷移政策(鄞州)購房入戶 :
1、國內居民個人購買寧波市中心城區(以市政府甬政發(1998)87號文件為准)范圍內成套商品住宅、建築面積在80平方米及以上的,允許已入住的購房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員3人入戶。
2、購置建築面積80平方米以下成套商品住宅,仍按市公安局甬公治(2001)85號文件規定執行,即允許取得住房所有權證滿2年,人均住房面積滿18平方米且已入住人員落戶。
3、根據寧波市公安局文件甬公通字(2007)166號關於暫停執行購房入戶政策的通知:自2007年9月1日起暫停受理在中心城區購房落戶的申請。2007年9月1日以前購買的仍按原政策申請落戶(購房日期以產權證填發的日期為准)。
(2)寧波遷戶口鄞州去哪裡擴展資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
1、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復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2、此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自建房: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部門批准建房的有關材料。購買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購銷上稅發票原件(留存復印件)。單位租賃給本單位職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單位證明;收取房屋租金發票或有關憑證。
二、有相對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類
1、屬工作調動、招工、招干入戶的:工作調動介紹信或錄(聘)用通知(或報到介紹信);調動人員登記表或錄(聘)用人員審批表;錄(聘)用人員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為被企業錄(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的相關憑證。
2、屬軍隊轉業幹部及復員退伍軍人人戶的:軍轉幹部或復退軍人安置部門介紹信;隨遷軍轉幹部家屬安置通知書。
3、屬大中專(含技校)畢業生就業入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普通高等(中專、技校)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
4、屬投資興辦實業的人員入戶:投資人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完稅證》;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擬遷移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