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2017年最新規定
1、最新婚假國家規定
法律分析: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一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
2、河北省婚假規定2017的
河北省的婚假為18天。國家規定的婚假為3天,但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都對婚假做了一定期限的延長或增加。河北省規定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15天,一共18天婚假。根據當地公司的福利制度,其可以和員工約定超出18天的婚假時間,法律並不會予以干涉,但公司不可以和員工約定婚假比18天少或者沒有婚假。
【法律依據】
《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八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延長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延長產假六十天,並給予配偶護理假十五天。延長婚、產假期間,享受正常婚、產假待遇。
3、2017年國家規定的婚假有多少天
[1980]勞總薪字29號有比較明確的規定,該《通知》仍然適用,有關2017年國家關於婚假的天數: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婚假和路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也就是說,帶薪休假。
(3)婚假2017年最新規定擴展資料
[1980]勞總薪字29號(該《通知》仍然適用)規定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為了照顧我國舊有習慣,不論工人職員請婚喪假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工資照發(不包括在上述第2項事假之內);超過三個工作日以上的,其超過天數,不發給工資。
4、國家法定婚假
一、國家法定婚假有幾天
法定國家婚假假期是3天,之前還會有晚婚假,但自從民法典改變之後,部分地區已經開始逐漸取消晚婚假期。但有些地區雖然取消了晚婚假期,但各地區政府會增加婚假時間。
北京:法定婚假3天+新增7天婚假=10天。
上海:法定婚假3天+新增7天婚假=10天。
浙江:法定婚假3天,取消晚婚假期。
天津:法定婚假3天。
河南:法定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江蘇:法定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二、最新婚假法律規定
1、只有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的新人,男生年滿22周歲,女生年滿20周歲,才能享受應有的3天婚假。
2、國家已經開始相繼取消晚婚假期,因此即使男女符合晚婚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也無法享受晚婚假期。
3、如果男女雙方是異地結婚,那麼可以根據路程遠近,給予相應的路程假期。
4、探親假期中結婚的男女,不再給予額外的婚假假期。
5、婚假包括周末以及法定節假日。
6、再婚者依舊享受婚假權利。
5、2017國家政策 婚假是多少天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婚假2017年最新規定擴展資料
地方政策
晚婚的具體婚假時間一般依據的是各省或者直轄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自己規定的,一般在《XX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規定,軍隊的在《中國人民解放軍計劃生育條例》中有規定,全國各地的規定並不一致:
北京:婚假3天+7天=10天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修正)》[8]
「第十六條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廣東:婚假3天
上海:婚假3天
湖北:婚假3天
天津:婚假3天
重慶: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
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福建:取消晚婚假,婚假=15天
甘肅:晚婚的婚假=30天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6、關於婚假的最新規定
新婚姻法婚假的法定天數是三天,晚婚假已經取消。職工在休婚假期間,依法享有正常的工資報酬和福利待遇。不過,各個省市有自己方面的計劃生育政策,有的地方還會給予職工晚婚假,通常在十天左右。
婚假的規定如下:
1、雙方已經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婚姻法》和《計劃生育法》的規定,新人可參考的國家法定婚假如下:
1、按照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結婚的新人【女方滿二十周歲,男方滿二十二周歲】,可以享受三天的結婚假期。
2、即便是符合晚婚年齡結婚的新人【女方滿二十三周歲,男方滿二十五周歲】,也不再享受晚婚假期,一樣只能享受三天的法定婚假。
3、結婚的時候,如果新人雙方不在同一個工作地點的,可以視路程的遠近,額外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視父母期間結婚的新人,不額外給予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者與初次結婚者一樣,等同享受法律規定的婚假。
7、請問安徽省2017年最新婚假規定。
2017年1月15日新修訂的《安徽省計劃生育條例》取消了晚婚假20天的獎勵,因此,安徽婚假為3天。
根據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16年6月,29個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個省份刪除了相關晚婚假的條例,與國家法律規定保持一致,僅有三天法定婚假。這些省份包括廣東、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寧夏、廣西、安徽、湖南、天津、山東。
拓展資料:2015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於生育假如何延長,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等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來,各地相繼開始修訂地方計生條例。據查,至少已有安徽、山西、江西、廣西、廣東、湖北、天津、浙江、寧夏9個省份的新計生條例正式出台。
這9個地方在新規定中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時對產假和男性陪產、護理假做出一定調整。調整後,山西婚假達30天,安徽、江西等地的產假有158天,廣西和寧夏男性的陪產假延長到25天。
2016年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青海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
此外,北京、吉林、遼寧、山東、四川、雲南等地的計生條例修正案草案已在徵求意見或等待省級人大審議通過。
參考資料:網路-安徽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8、婚假國家規定2017
國家法定婚假如下: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8)婚假2017年最新規定擴展資料:
2015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於生育假如何延長,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等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來,各地相繼開始修訂地方計生條例。據查,至少已有安徽、山西、江西、廣西、廣東、湖北、天津、浙江、寧夏9個省份的新計生條例正式出台。
這9個地方在新規定中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時對產假和男性陪產、護理假做出一定調整。調整後,山西婚假達30天,安徽、江西等地的產假有158天,廣西和寧夏男性的陪產假延長到25天。
9、最新規定婚假多少天
按照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結婚的,可以享受三天的結婚假期。婚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勞動者結婚時給予的假期,並由用人單位如數支付工資。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只針對國營企業。通常都按最長3天計算。
辦理結婚的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照片、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結婚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離過婚的申請再婚時,還應持離婚證件。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的當事人,還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單位證明必須認真審查,對當事人進行詢問,還可以作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以便查明當事人是否符合結婚的條件;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全面審查了解,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並向當事人說明理由。如果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巧羨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經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也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伍告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孝橘拍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10、2017年國家規定的婚假有多少天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拓展資料
例如: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第三十三條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
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間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
參考資料婚假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