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開戶口需要妻子遷戶口嗎
1、女方不遷戶男方可以分戶口嗎
法律主觀:女方可以去派出所要求分戶;n夫妻之間離婚,已經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關系,關於戶口一是分戶,二是可以遷回戶口。分戶、遷移主要有以下兩點:n(一)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碰螞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n(二)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並在戶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戶日期和原因;n分戶手續:n一、應以申請人的第一人稱撰寫《立戶(分戶)申請》1、使用正式規格的信紙、復印紙。2、以「分戶申請」作為標題。3、內容以自我介紹開始,包含姓名、性別、年齡、現住址等信息,之後應寫明您申請分戶的原因,如單位分配住房、子女結婚等。4、申請書右下腳寫明申請人姓名及日期。二、辦理手續時應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申請書、居委會證明(即居住證明)、房產證或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分配住房證明、一張一寸黑白免冠照片、農民戶另須攜帶大隊提供的房基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三、您首先應找到您所居住轄區的社區民警(片兒警),片兒警經過審核,會在您的申請書上簽署「同意分戶的」意見,之後攜帶相關材料到派出所戶籍科辦理即可。n
法律客觀:《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笑豎埋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纖衡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